作品3号 包夜指南(第3/5页)
等到那一场志在必得的械斗结束之后,宾利认为自己才算是实现了承包大海的第一步。之前的苦心经营,不是为了掘一桶金,而是为了给自己树立一个敌人。他明白这个道理,比大师还早了三年。在新世界,成功永远不在建立了多少东西,而在毁灭过多少。这时距离他头一次听说大师的名字已经过去了快四年。这期间他只是隐隐觉得大师将会是他人生中一块不得不面对的墓碑,却仅仅以符号的形式存在。
他们花了三天三夜才把血肉模糊的尸体全部清理干净,第一次对敌人的毁灭是如此迅猛凶狠,以至于宾利有些担心码头不会再有人敢与他为敌。他的担心是对的,服从像疟疾一样迅速传染到了最迟钝的人身上。这场械斗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转而变成一种英雄式的征服,作为宾利的传说在此地渲染流传下去。尽管顺利比计划中的来得早了一些,宾利还是顺理成章地重新建立了分割大海的一整套规章制度。他规划得是如此合理,优点是如此显而易见,但凡是聪明人,没有一个提出反对意见。
要到后来,很多年后,内陆的高纬度地区一个叫作爱德华·戴明的人提出了一套戴明学说,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才沿着最文明地区的边际逐渐推行开来。那时新世界已经整整领先了一百年,人们甚至开始提出各种试图推翻这套范式的方法论,争相寻找一夜成名的契机。
那场械斗中乔治为宾利挡下了三发子弹,这为他换来了三条捕鲸船的绝对控制权。但这都不如宾利随手送他的一只钢笔让他开心,事实上那是他主动捡起的,在码头尽头附近。当他拿着这只旧钢笔追上宾利要还给他时,宾利接过来摸索了一阵,然后又递还回去:“小伙子,给你了。”他一直都很习惯宾利这么称呼他,“小伙子”,这让他产生一种奇怪的归属感。有几次晚上,他上楼去敲宾利的门,告诉他一些码头的突发状况,宾利总是淡淡地说他知道了,从不回头。关上门的时候,他看着宾利伏案的背影,觉得他就是自己的父亲。
除了钢笔之外,宾利还准备了戒指和怀表。最终决定还是用钢笔,因为另外两样似乎更适合派其他用场。很快他发现自己是对的。他和索菲在花店相遇的时候,他暗自决定了戒指的合适人选。戒指说起来也并无特异之处。和钢笔、怀表一样,都是他在赚到第一笔钱的时候从二手商店买来的,它们本身确实带着故事。而宾利只需要创造出合适的氛围,不用开口说任何话,便能让人相信这些物什之于他的特殊性。更重要的是,之于自己的特殊性。
这可能是他生命中遭遇的第一次挫败。他不怎么费事就打听到了那个买走最后一束郁金香的姑娘的名字,那个姓氏很常见,并未引起他的警觉。追求的手段老套但是有用,只要舍得下精力和金钱。而对宾利来说,只要舍得下金钱就够了。在乔治替他买了一个月的郁金香后,索菲终于派人送来一封紫罗兰色的信,上面写着:郁金香是替我母亲买的,S。
要到第四次见面的时候,宾利才发现索菲是谁的女儿。当时他们在最高级的餐厅享用了整个夜晚。餐厅开在新世界地势最高的地方,可以遍览整条泛着荧光的海岸线。如果他们待得足够久,还可以看到太阳是怎么跃出海面的。但是这个可能性在宾利知道她是大师的女儿时就没有了,在这之前他完全沉浸于那种或许可以头一次称之为情感的体验里。“你知道我父亲的名字?”“很多年前。”“哦,他可真有名。”“是这样。”
去见大师的那次,宾利可好好地准备了一番。紫色天鹅绒缎面外套,最好的鞋匠缝制的麋鹿皮皮鞋,头发精心打理过,最关键的是礼物。在他自己那个小房间穿戴整齐之后,距离乔治到楼下还有一小会儿工夫,宾利坐在那把椅子上,陷入一种奇怪的感觉中。他再一次地体验到了遇到养父母之前待在救济院的日子时,那种每日饱暖任由救济院教士心情决定的感受。那种感受叫作命运。
这让他感觉到危险。
他穿上了它们,然后又脱掉了它们。大师平淡地接过那块怀表放在一旁的时候,宾利觉得自己赌赢了第一场仗。索菲则不动声色地假意抱怨宾利一向太过节俭,背后对他使了个不满的眼神,她已经把父亲所有的喜好都告诉了他,他却没有按照计划行事。他们平静地吃了一顿饭:鱼、蛤蜊、芥蓝、土豆和黑樱桃酒。
有差不多三年时间,除了婚礼时的那一顿,宾利在大师家吃的每顿饭几乎都是这样的。除了有时会有蔓越莓做的小蛋糕,蛤蜊有时变成牡蛎或海蟹。大师很有耐心,他的耐心来自早年的餍足。宾利也很有耐心,他的耐心来自对生活的毫无兴趣。这里头没有什么对抗的东西,倒体现出某种因循守旧的默契。吃饭的时候他们通常不会交谈,餐桌上的气氛主要由索菲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