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不错的三明治(第2/2页)
到啤酒厂工作以前,我做过很多事,到过很多地方,遇过很多人。我的古典文学拿到优等。我在一间酒吧里找到工作,赚钱来上文秘课程。我做过研究员的工作,当它变得无法忍受时,我就换了份工,去做导游,之后是家庭教师。我和一帮女性艺术家在苏荷区混了几年,和科比一个退休的高等法院法官纠缠不清(那个人渣)。总而言之,我听过很多人只磨嘴皮子。我听他们说话言不由衷,看他们说到做不到,但我从没遇到一个人,他说出的话如此简单,却意味深长。席拉敬畏地听着。你站在那里,脚下坚定,肩膀纹丝不动,相信她会对你的这般笃信感到满意,也会马上开始相信这一点。然后你说:“好了,加油吧,女士们。”然后,你拿着我的三明治走掉了。
原来你的三明治是火鸡肉加沙拉酱配白面包。你的妻子切掉了面包皮。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我吃面包皮。
席拉对我说:“他是个好男人,弗莱先生。他不像其他人那样。我现在没事了。”
“他是个舞者,对吧?”
席拉大笑:“哦,我不这么认为。大多数时间,你知道,他大多时间都坐着。”
后来我向其他秘书打听过你,但没有人能说出什么新东西。你在啤酒厂工作的时间已经比许多人要长。你从来没有缺过一天班,连你儿子出生那天都没有。显然,你每年夏天休假两周,和家人去度假,但你的桌上没有照片,因为我还特百惠保鲜盒给你时查看过了,我只能看到回形针、一个塑料削笔刀和一本免费赠送的圣诞日历,是中国料理店的外卖送的。都过期了。
远远地看着你,我有了几个新发现:周一、周三和周五,你穿一套棕色西服配各式各样的高尔夫球俱乐部领带;周二和周四你穿米色灯芯绒裤子搭配浅褐色的V领毛衣。说到时尚,你主要的趣味似乎就是融入背景。
你的眼睛是深蓝色的,蓝得那么鲜明,几乎惊心动魄。许多年后,我试图在我的海上花园里寻找相同的颜色,有时我觉得鸢尾有那一种蓝,有时是我的蓝罂粟。在一个夏日清晨,当天空倒映在大海光滑的褶层里时,我发现了你。你腰杆挺直地走着。你的头发是一片浓密的棕色,从来没有平整过。你裹着围巾(浅棕色条纹),扎得很紧,这让我好奇地想,是不是你的母亲曾经说过,要是不把脖子裹暖和点就会感冒。在啤酒厂远远地看着你,问自己这些问题让我精神振奋。我假设你有喝酒的习惯,虽然你自己觉得羞耻,但还是喝。我们都有秘密。
我从没见过你不戴高尔夫球俱乐部的领带。
我从没见过你挥高尔夫球杆。
我从没见过你不穿帆船鞋。
我从没见过你开帆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