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剩余价值的流通(第4/6页)
对于第二种说法的回答是:如果资本主义生产者可以随意提高他们的商品价格,那末,即使在工资没有提高的情况下,他们也能这样做,而且会这样做。在商品价格跌落的情况下,工资也就永远不会提高。如果资本家阶级在任何情况下始终可以象他们现在不过偶尔在一定的、特殊的、所谓局部的情况下所实际做的那样,利用工资的任何提高作借口,在更大得多的程度上提高商品价格,从而把更大的利润放进自己的腰包,那末,资本家阶级就永远不会反对工联。 硬说因为对奢侈品的需求已经减少(这是由于资本家用于这方面的购买手段减少,从而他们的需求减少),所以资本家可以提高奢侈品的价格,这是供求规律的一个非常奇特的应用。如果发生的不只是奢侈品购买者的变换,即工人代替资本家,——而如果发生这种变换,工人的需求就不会引起必要生活资料价格的提高,因为工人既然把增加的那部分工资花费在奢侈品上,就不能花费在必要的生活资料上,——那末,奢侈品的价格就会因需求减少而降低。结果是从奢侈品的生产中把资本抽走,直到奢侈品的供应减少到和它们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已经变化的地位相适应的程度为止。随着它们生产的减少,在价值不变的情况下,它们的价格会再提高到正常的水平。一旦这种收缩或这种均衡过程发生了,在生活资料的价格提高的情况下,就会不断地从奢侈品的生产部门中抽出资本,把这些资本追加到生活资料的生产上,一直到需求满足时为止。然后再出现平衡,而整个过程的结果是,社会资本,从而货币资本,会按不同的比例在必要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奢侈品的生产之间进行分配。 全部非难都是资本家和向他们献媚的经济学家的恐吓。
为这种恐吓提供借口的,是以下三个事实: 1、货币流通的一般规律是:如果流通商品的价格总额提高,——不论价格总额的这种增加是发生在同一个商品量上,还是发生在一个已经增大的商品量上,——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流通货币的量就会增大。因此,结果和原因相混了。工资随着必要生活资料价格的提高而提高(虽然按比例提高的现象是罕见的,仅仅是例外)。工资提高是商品价格提高的结果,不是它的原因。 2、在工资部分提高或者说局部提高的情况下,即工资仅仅在个别生产部门中提高的情况下,这些部门的产品的价格可以因此发生局部的提高。但是,就连这一点也取决于许多情况:例如,在这些部门,工资不是特别低,因而利润率也不是特别高;这些商品的市场不会因价格上涨而缩小(因此,它们价格的提高,不需要它们供给的预先缩减),等等。 3、在工资普遍提高时,所生产的商品的价格,在可变资本占优势的产业部门将会上涨,但在不变资本或固定资本占优势的产业部门将会下跌。 简单商品流通的研究(第1卷第3章第2节)已经表明,虽然在任何一定量的商品的流通中,这一定量商品的货币形式只是转瞬即逝的,但是在商品的形态变化中,货币从一个人手中消失,必然会在另一个人手中出现,因此,不仅商品首先到处互相交换或互相代替,而且这种代替还以货币的到处沉淀作为媒介,和货币沉淀同时发生。“一个商品由另一个商品代替,而货币商品留在第三人手中。流通不断地把货币象汗一样渗出来。”(第1卷)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基础上,这同一个事实是这样表现的:一部分资本不断地以货币资本的形式存在,一部分剩余价值同样以货币形式不断地处于它的所有者手中。 撇开这一点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