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日 昼(第3/8页)
“莲莲,你是对的,”沈泰誉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你还没有达到法定的婚龄。”
“法定的婚龄?我可不想等到二十岁!我下半年的薪水凑起来,就可以去成都了,等我参加完月嫂培训班,打一两年工,攒下一点点钱,接下来的事情,就是谈恋爱、结婚、生孩子,到孩子稍稍大一些,再继续做月嫂,”莲莲头头是道地说,“在山村里,女孩子要是到了二十岁,还没有定下婆家,就算是老姑娘了,你们城里人是怎么讲的?剩女!”
“莲莲这么漂亮可爱的小丫头,绝对不会成为剩女,”沈泰誉笑着问,“不过,你的众多粉丝里面,就没有一个遂意的?”
“那几个男孩子,都是鼠目寸光的,没什么上进心。去城里打工,不到半年,就打扮得跟阔少爷似的,还学会了抽烟,一点儿也不知道节俭,成天满足于打打杂,做做散工,都没想过要尝试一些有技术含量的、收入高的工种。”莲莲满脸的不屑。
“让我猜猜看,莲莲心目中的男朋友,必定是相貌俊朗、胸怀大志的有为青年,发奋上进、努力赚钱,创造出白手起家的神话,从一个出身贫寒的乡村子弟,变成大都市里的金领……”沈泰誉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开着玩笑。
“我可不是灰姑娘,所以没想过要遇到白马王子,”莲莲截断他随心所欲的臆测,“我的职业目标,是成为一名收入不错的月嫂。我对男朋友的要求,除掉品行良好而外,再有就是,他必须掌握一门谋生的手段,不是搬运河沙水泥的,而是电焊工、汽修工、木匠、厨师什么的,我们共同积攒,存一笔钱,在村里修一幢最气派的房子……”
“不是定居在成都?”沈泰誉诧异了。
“成都是工作和赚钱的地方,”莲莲说,“我迟早要和我的丈夫、孩子回到山里来。顺利的话,像顺恩姐那样,开一家旅舍,堂皇明亮的旅舍!”
“莲莲的理想,将来一定会实现的!”沈泰誉鼓励地拍拍她的手背,像兄长对待小妹妹,慈爱、亲昵。可是接下来,莲莲的行为超越了他的预期,莲莲居然顺势把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掌心里。
“如果没有将来呢?”莲莲望着他。
沈泰誉说不出话来,他低下头,莲莲的手大方地、信任地搁在他的手中,因为劳作而显得骨节略大,没有戒指,没有指甲油,透着天然的健康的淡淡红色,是温暖柔软的小姑娘的手。
一时间,沈泰誉动弹不得,像被武林高手点中了穴位。他抬起眼,眼前的景物乱七八糟,像是置身在一个荒诞绝伦的梦境里。他突然感到浑身发软,像一坨沙袋似的,直往下坠。一种前所未有的无力感猛然攫住了他。他知道,握着的这只手,比任何一只手都要危险,但是他舍不得放松。这一瞬间,他抓住她的手,就像抓回了青春,抓住了生命的承诺。
“如果没有将来的话,”莲莲自言自语地说下去,“就让我们活在今天吧,好像没有明天,好像明天根本就不存在。”
她的嗓音里透着陌生的妖冶,宛如熟过头的蜜桃,蜜汁一点一点淌下来。更糟的是,她靠了过来,自顾自地把头搁在沈泰誉的肩膀上。她嘘出一口气,有种肆意的舒服,似乎沈泰誉的肩膀是一块可以容纳酣梦的枕头,她当真闭上了眼睛。
沈泰誉情不自禁地凝视着她,她的双颊是玫瑰色的,小小棕色的脸,胸脯也是小小的,衣服破掉一角,从破损的地方露出一双纤窄的肩膀。她忽然睁开眼,神情里有种奇怪的狡黠,像个处心积虑的小妖精。
“想不想吻我?”小妖精直直瞅着他。
沈泰誉着了魔似的,将脸靠过去。莲莲面部的皮肤紧绷着,触感与上等丝绸一般。沈泰誉贴了贴她的面孔,蜻蜓点水的,他微笑地说:
“好几天没剃胡须了,别害怕。”
然后,他放开她。理智回到了他的身上。
顺恩家里祖传的蛇药不可小觑,一天下来,成遵良已觉神清气爽。午后,一碗热乎乎的狗肉汤下肚,他独自待在一棵高大的樟树背后,冷静地思索他的现状与处境。那树貌似强悍,实则宽大的树身已经被虫蛀掉,露出了空空的树洞。成遵良顺势往后一靠,倚着树洞,倒有些天然躺椅的意思了。
他斜靠着树,点起一支烟。烟是返潮的烟,在这里,只有他和沈泰誉两个烟民,而存货极其紧缺,他背过沈泰誉,谨慎又谨慎地藏了几盒,以备不时之需。烟这玩意儿,跟毒品有异曲同工之妙,就算断了粮,他也不能断了烟。而一旦当着沈泰誉的面,他从来不抽自己的烟,沈泰誉的瘾不小,一抽,就会大大方方地散给他。
思索的过程,让成遵良自己都感到吃惊。他不知道这几天以来,一种与初衷背道而驰的念头,在他的心里悄悄地潜伏下了,一有风吹草动,便疯狂地、汹涌地、势不可当地壮大起来。这奇异的念头生自何处,根在哪里,种又是什么,他一概不明白。源于地震的惊吓?对逃亡的畏惧?或者是两者联袂?好像是,但又不完全是,连他自己都搞糊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