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五章 瓶中之法(第4/5页)

说着,他看向苏辙,“苏检察长还有其它问题吗?”

苏辙笑道:“多谢张庭长解惑。”

“不谢。”

张斐微笑地点点头,又拿起那个瓶子来,“你们认为这瓶子是透明的好,还是不透明的好?”

这个问题,又把大家给问懵了过去。

吕公孺、范镇他们也是面面相觑。

透明是什么,不透明又是什么。

你到底在问什么?

四小金刚虽然也有些不能理解,但他们都已经习惯了。

张斐等得片刻,又看向后面的士大夫,见他们也是一头雾水,他沉吟少许,又问道:“如果这个瓶子不透明,只有装水的人知道,这是什么律法思想。”

蔡卞突然眼中一亮,道:“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不错!”

张斐欣慰地点点头,又问道:“那你们现在认为,是透明好,还是不透明好?”

“当然透明好。”

上官均突然道。

张斐问道:“为什么?”

上官均道:“其实在春秋之时,子产《铸刑书》就已经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主张,之后代代有成文法书,并且更加详细,自然是透明的好,否则的话,也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叶祖恰却质疑道:“此言差矣,虽有成文法书,但其中诸多条例是模糊不清的,如律例中的‘谓律令无条,理不可为者’,是既没有明确犯罪行为,又未明确惩罚。这不还是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张斐又看向叶祖恰,“叶祖恰,那你怎么看这个透明问题?”

叶祖恰道:“我认为这个主张并没有错,而在唐律中对此也有详细的解释,触类弘多,金科玉条,包罗难尽。若无此条律例,很多不当行为就不能判对方有罪,比如说那些泼皮无赖,去刁难店家,他一不打人,二不偷盗,就是门前胡搅蛮缠,你就没有办法判他有罪。”

上官均立刻道:“但这也有可能,导致主审官借用这条律法,徇私枉法,以公谋私,什么都没有,那就是主审官说了算。”

叶祖恰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到底律例是无法包罗所有的犯罪行为,若由主审官来临时定罪,岂不是破瓶取水,这有违法制之法的共识。”

上官均道:“但是从最初的不公布律法,到如今有成文的律例,并且解释的愈发详细,这是一种进步,而非是一种退步,自然是透明的好。”

这四小金刚都是天赋极高,他跟在张斐身边这么久,对于许多问题,已经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们二人的争论,也引发了在场所有人的思考。

但是思考来,思考去,也没有答案,觉得两人说得都很有道理。

渐渐的,大家的目光,都看向张斐,就连叶祖恰和上官均都停止了争论。

张斐笑着点点头道:“其实你们二人说得都有道理,而且你们二人的论点其实是一样的,那就是都认为透明的好,只是没法做到而已,现实也不允许。但是我们得朝着这个目标前进,对不对?”

大家齐齐点点头。

张斐又举起那个瓶子,“你们能不能看到这里面的水?”

大家摇摇头。

张斐又问道:“那你们能不能看到这个瓶子?”

大家齐齐点头。

张斐道:“方才我们已经说明,是得以水为主,还是以瓶为主?”

“瓶。”

“而瓶代表着什么?”

“法制之法。”

“不错,所以法制之法的一大关键,就是让大家都能看清楚这个瓶子。”

张斐道:“这就是为什么,皇庭一直追求公开审判,即便冷得是笔都拿不起,就是为了让大家看到这个瓶子,这公理自在人心,故此在众目睽睽之下,是能够弥补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一些弊端。”

这一番话也赢得范镇、苏辙、吕公孺的点头认同。

简单来说,就是用透明的制度,去弥补不透明的法律。

其实作为来自千年后的律师,当然是希望杜绝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现象,这是大部分法律界人士所追求的,但往往抛开现实去谈理想,那等于就是在耍流氓。

你认为的好不一定适合大家,而你认为的坏也许非常适合大家。

在律法界,这个人理想是不能凌驾共识之上,而共识往往又是基于现实的需求。

张斐是律师出身,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而是一个实用主义者,说来也讽刺,他现在的那些家国天下的理想,多半还是被许芷倩所感染,他以前的理想就只是胜诉和赚钱,非常肤浅。

他虽然也不喜欢什么“不应得为”等口袋罪,但他也不赞成去废除这些口袋罪。

因为只要你敢废除,那街上的泼皮无赖,必将会与日俱增,而皇庭所有的精力都会放在这上面,说不定还处理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