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法庭陈述:她不是知道错了,是知道自己要死了!(第2/3页)

法槌敲响?

万向东心里长叹口气,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多说什么。

只听审判台席位上,孙正平继续开口:

“目前庭审的情况都已经非常的清晰。”

“黄雪梅在庭审上已经将所有详细经过进行了陈述。”

“证据确凿,事实清晰。”

“对黄雪梅投毒一案,目前做出的总结是,黄雪梅在客观的事实上,在相应的行为上,有着故意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故意投毒致人重大残疾或死亡,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或死刑。”

“目前对于黄雪梅犯罪事实各方已无异议。”

“下面进行法庭陈述。”

孙正平的话直接挑明了,故意投毒致人重大残疾,这一点是已经判定清楚的,是具有事实依据的。

并不是反驳就能消除这种客观事实依据。

法庭陈述是利用一些客观的事实。

例如说未成年或者是精神上有疾病,再或者是其他的主观行为。

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减免处罚或减轻处罚。

这是庭审上各方都非常清楚的一点,所以对于审判长要求直接进行法庭陈述。

各方心里面都清楚,这是关于刑期的最后确认。

首先是检方。

听到要求进行法庭陈述,陈乐深吸了口气。

这个案子进行了法庭陈述,可以说非常的不容易。

从一开始他就接手了这个案子,到经历了一次延期庭审,以及现在的黄雪梅认罪认罚。

每一步都非常的困难。

陈述完相关情况,这个案子他总算可以松口气了。

对于法庭陈述,陈乐的陈述相对来说比较客观。

“检方法庭陈述如下:”

“对于黄雪梅投毒其室友朱芸一案,检方认为在本次庭审当中,犯罪事实清楚。”

“在一开始的时候,黄雪梅并没有认罪认罚,态度相对来说比较强硬,干扰正常的司法流程。”

“根据刑法规定以及法院的判定来讲,黄雪梅所涉及到的罪行情节严重。”

“基于以上,我方认为应当对黄雪梅进行从重判处。”

“我方坚持推荐刑期:死缓。”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陈乐最终的推荐还是倾向于死缓。

在听到陈乐的法庭陈述后,万向东微微皱眉,开始了自己的法庭陈述。

陈述的角度依旧是那个角度。

当然,依旧是那个角度的原因是,因为从其他角度来讲,没有什么可讲的。

最后在讲了几句后,万向东将法庭陈述的权利,交给了黄雪梅。

面对着自己是判轻判重,此时的黄雪梅在庭审上留下了眼泪,声音有些沙哑的开口:

“审判长,我当初真的没有想那么多,虽然说有一定的故意成分,可是我还年轻,我才20岁出头。”

“我知道我的情节非常的严重,对于朱芸的伤害很大,对于朱芸家庭的伤害很大。”

“但是我可以补偿。”

黄雪梅急切开口:“真的。”

“我说的都是实话,都是真心话。”

“我希望法庭能够看在我认罪认罚的态度上,给我一次机会,进行从轻判决。”

“在未来,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好好照料朱芸和朱芸的家庭。”

“为我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责任。”

“还有……”

黄雪梅扭头看向朱芸的父母:“我知道叔叔阿姨原谅不了我。”

“我也能体会到叔叔阿姨的心情。”

“不过我还是希望叔叔阿姨能够给我一个机会,对我进行谅解。”

“在这里,我诚恳的希望叔叔阿姨能够原谅我。”

说着这些话的同时,黄雪梅眼圈通红的向朱芸父母深深鞠了一躬。

然后擦了擦眼角的泪痕,再次看向审判台席位:“审判长,我的话都讲完了。”

“好的。”

孙正平微微点头:“那么下面请受害人委托律师进行陈述吧。”

“好的。”

苏白点了点头,看向自己面前的庭审材料。

按照黄雪梅的观点,怎么说呢,就是她觉得她已经认罪认罚。

并且诚恳的道歉,请求谅解。

可实际上呢?

实际上,黄雪梅为什么会在这次庭审中突然转变态度认罪认罚,请求谅解?

并且在庭审上进行哭诉,请求审判长给她一个机会?

她不是突然醒悟,认为自己错了。

而是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判罚的事实了。

想要减轻自己的处罚,从而进行的卖惨。

她知道自己错了吗?

不一定。

但是她肯定后悔没有好好处理证物。

她不是知道错了,而是知道自己这辈子完蛋了,想要减轻自己的刑罚,而做出的自保行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