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信呈巨子,墨者速来(第2/3页)

那些猪狗一般的大月刁民都能住的上好的阁楼,凭什么他不行?

后来他又见到了那些官老爷们娶的妻妾。

那个美啊……比隔壁村里最漂亮的那个寡妇还要再好看十倍!

不不不,一百倍!

那肌肤摸起来比豆腐还要嫩些,连声音都比乡下的老娘们好听的多!

只是死的实在太快,不够尽兴。

但没关系,只要他抢到的钱够多,也肯定能像是那些老爷一样,娶个比隔壁村最漂亮的寡妇再漂亮一百倍的漂亮娘们!

这些想法当然很好,但都需要钱。

‘当初就不该放跑那个王八蛋的!’

每一次失去挣一笔机会的时候,他总会忍不住想起自己一时善心所错过的一大团银子。

真亏啊……那本该是他的!

动作要快些了,这座城剩下的人可不多,不赶紧捡着这个机会再捞一笔,以后怎么过上好日子呢?

冲向下一处的脚步,便越发迅捷起来。

……

一双眼睛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很多人都以为,所谓的屠城,就是把一个城里的所有人全都给杀光。

如果真是一刀砍死,那倒也未偿不是一种解脱。

可惜啊,真正的屠城,远比那要残酷的多。

士卒们不是杀人狂魔,就算真有杀心的,杀那么几个、几十个也就差不多了,一直砍人也很累的!

只是杀人,又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的好处,何必一直去做呢?

顺便而已。

真正让他们在乎的,是钱财。

一点银子,可以买些米。

一捧银子,可以买很多的肉。

一大团银子,可以考虑买个好的房子。

士卒都挺穷的,不然怎么会在最底层与人厮杀搏命,裤腰带勒在脖子上呢?

所以啊,为了自己以后过的好一些,屠城什么的才不要紧。

找钱要紧!

第一日的时候,士卒还只是成群结队,挨家挨户的砸门,给点看的过去的银子也就算了。

那是最开始,他们还没有品出味儿来,杀了几个人后便可以说得上温柔。

甚至有些不肯给钱财的,也只是持刀恐吓,却一般不会伤人。

这个时候,城中的人还有很多。

但到了第二日,索要的财物便已经太少,少到没眼看。

城中的富户只有那么多,滋润的了几个人?

士卒太多了,彼此之间又不能刀兵相向,一旦逮到,定斩不饶。

那还能怎么办呢?

僧多粥少,慢慢悠悠的索要财物,别人满身都是战利品,自己揣着俩口袋?

你不抢,别人抢;你不杀,别人杀。

那就大开杀戒!

事实证明,直接以杀人作为威胁,并且切实的实施之后,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聚拢到被主动藏匿起来的财物。

很多人都靠第二日的大开杀戒发了大财。

反应慢一些的士卒,回过神来的时候,整个城池都差不多被洗了一遍。

不过没关系,人还有活着的!

总有人还敢偷偷藏着点,努努力也能掏出来。

金银财宝自不必说,妇人好看的衣物也必须脱下,幼儿若是带着银链子,自然也逃脱不得,刮地三尺不过如此。

到了第三日,绝大多数人真没钱了,只要想尽办法将自己藏起来,努力藏的严严实实。

城虽大,能藏人的地方却不多。

还有些原本的自己人为了活命,还会供出去本已藏的妥善之人,甚至是主动寻觅。

当连这样都没办法拿到让人满意的钱财之后,士卒们会将男人和没有什么姿色的女人屠戮一空。

而剩下的那些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子,就会被汇聚到一起,她们也是财物的一种。

当然,也不要觉得她们活着是一件幸事,她们所要面对和经历的,也绝不仅仅只是所谓的肉欲。

亲眼见证到这一切,或许才能明白什么叫做人间炼狱。

那双眼睛的主人低下头来,颤抖着从怀中取出毛笔和纸张。

没有墨。

于是他蹲下身,毛笔尖在地面上轻轻点了点。

奋笔疾书。

红色好似朱砂却又更加鲜红,乃至泛着浓紫的字迹缓缓浮现。

【……二妾皆散发露肉,足深入泥中没胫,一妾犹抱一女,卒鞭而掷之泥中,旋即驱走。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蹶,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

写着写着,他顿了下来。

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去结尾这一切呢?

迟疑了一瞬,他又毫不犹豫的书写下去。

【其间见闻无文字可表,万般血泪化书信一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