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兆宜(七)(第2/7页)
季青林想越过她和温寒烟联络感情?
绝对没可能。
纪宛晴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走了什么狗屎运,闭眼前还躺在床上熬夜看小说,睁开眼就穿成了这本狗血虐文的女主角。
在意识到自己穿越的时候,起初她是有些兴奋的,以为自己能像很多穿越小说中的女主一样大展拳脚,四处猎艳,最后抱得美男归走上人生巅峰。
但很快,纪宛晴就被一身折磨得她生不如死的病痛逼迫着,认清了现实。
这里是修仙世界,杀戮血腥就像是吃饭睡觉一般家常便饭。
她穿过来的时候,原主已经被带回落云峰,被男主云澜剑尊和男配季青林一道在体内种入邺火,每夜神魂受到灼烧,痛不欲生。
纪宛晴还没来得及反抗,便被现实一盆冷水兜头淋成了落汤鸡。
她只是个普普通通的现代人,还是个高中生,根本不像土著那样通晓修仙秘法。
——她甚至连这个世界的文字都不认识。
为了不暴露自己灵魂都变了,被云澜剑尊和季青林发现后死得更惨,纪宛晴只得像原文剧情中的女主那样隐忍着。
她一天天捱过撕心裂肺的痛楚,然后白天顶着熊猫眼默默地摸索识字,以免露出破绽。
但她原本成绩就差,上课读书都费劲,让她在这里自学更是难上加难。
半年之后,纪宛晴勉强连蒙带猜能看懂文字的意思,开口交流也毫无压力,但对于修仙口诀还是一窍不通。
这半年过去,刚穿越时的雄心壮志,早就被没日没夜的煎熬痛苦磨得不能更平。
纪宛晴不想死,她也很怕疼,但是她对自己的处境无能为力。
看小说的时候能看个乐子,骂一骂女主的清澈愚蠢,喷一喷男主的薄情寡性。
可真的沦落到这个境地,纪宛晴根本找不到别的活下去的办法。
没有云澜剑尊和季青林护着她,恐怕她活不了几秒钟就要死了。
就算他们是害她受这种折磨的元凶,那又怎么样呢。
她只是想活着。
纪宛晴忍不住看向温寒烟,那双眉眼她仿佛在镜中看见过无数次。
起初她忍不了痛,疼得受不了时,曾有一次挣扎着爬到铜镜前,颤抖着拿起一枚雕着梨花的白玉簪,顺着眉心刺向眼尾。
如果没有了这双像温寒烟的眉眼,她是不是就再也不用受这种罪。
视野被一片朦胧的红浸透时,季青林跌跌撞撞跑到她身侧。
她以为他是怜惜她,谁知他像是疯了一样一把将她推开,指尖颤抖着夺过那枚白玉簪捧在掌心,像是捧着什么稀世珍宝。
在那时候,逐渐被疼痛麻木同化的心颤动了一下。
纪宛晴仿佛醒过来了。
在这个世界里,人命如草芥,她就连一枚发簪都比不上。
那也从来不是她的发簪。
她不喜欢梨花。
喜欢梨花的是温寒烟。
偌大的落云峰,看似处处属于她,实际哪里都不是她的家。
“温师姐,我真羡慕你。”纪宛晴轻声道,“有时候我真想成为你,若我能像你一样就好了。”
像温寒烟一样,却并非是夺走她的一切。
纪宛晴只是羡慕温寒烟,失去了修为也依旧有能力绝地重生,能肆意决定自己去还是留,人生笔画如何书写。
不像她。这些年来,她步履维艰如履薄冰,发了疯似的像原文剧情中那样讨好身边的人。
纪宛晴没自信像原文女主那样有魅力,便只能更用心更花时间,费尽了心思去讨旁人心底那一亩三分地。
渐渐地,她甚至都开始习惯这种生活,但朱雀台上雪亮的剑光,白衣女修淡漠沉静的眉眼,却撕裂了浑浑噩噩的混沌,将她扯了出来。
如果她能像温寒烟一样厉害,那该多好。
可纪宛晴很有自知之明,她没有这个本事,她就是个普通人。
她只有剧情,只有那些被作者一笔笔安排下的、偏向她、最终属于她的男人。
她只能争。
所以她决不能把季青林让给温寒烟,她一定要抓住他。
但如果能选择的话,纪宛晴也实在不想对着季青林作出什么娇羞乖顺的表情。
方才她心有试探,想看看温寒烟此刻究竟是什么状况。
在剧情里,这时候温寒烟应该还在落云峰要死要活,疯狂地黑化疯狂地陷害自己。
她身上一定有秘密。
纪宛晴沉吟片刻,笑容更明媚几分。
“温师姐,你理理我吧。”她放软了语气,像是撒娇一般,“你还未苏醒过来的时候,我这十年间都是听着你的故事长大的,我内心里可敬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