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第8/8页)
“喂,杳杳?对,我还在找……可不,根本没看到人,正头痛呢……嗯?”
电话那头似是说了什么。林苍苍话语一顿,随即面露迟疑。
几秒后,又似带上了几分思索,最后微微蹙眉,下定决心似地点了点头。
“行,我明白了。那我试试。有事联系。”
语毕,挂断电话,站在原地,深深吐出口气。
再次拿起手机,飞快地按了一下,直接切换到了摄像模式。
试探地将手机举起,透过镜头往外看,世界像是一下变小,又像是蒙上了一层滤镜,所有东西都变得明亮不少。
林苍苍本人其实不怎么喜欢拍照的,但钟杳很喜欢。她从小就憧憬着买相机,长大后换手机,也总挑拍摄效果好的买。
用她的话说,相机是人的第二双眼睛,用来发现美的眼睛。有些东西,人眼总会无意识地忽略,但放到镜头里时,却会彰显出无与伦比的存在感,叫人无法忽略。
林苍苍以前对这话总是嗤之以鼻,觉得无法理解。
但在这一刻——在看到镜头里,那个明晃晃地坐在人工湖对面长椅上、戴着机车手套还抱着笔记本电脑的年轻男人时,他忽然觉得自己懂了。
妹妹说得对。生活中不是缺少杀人犯,而是缺少一双发现杀人犯的眼睛。
林苍苍在心里默默感叹着,若无其事地将镜头移开,这才将手机收起。
跟着搓了搓手。尽可能隐蔽地、轻手轻脚地,朝对方靠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