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以黄琮礼地(第3/3页)
“嗐,都怪我太优秀了,我这该死的才华啊~”
黛玉被逗得笑了起来,往贾琮脑壳上轻轻敲了一下:“别贫,这事是好事没错,但同时也是你的责任。今后你的一举一动,都要符合陛下对你的期许。”
听到黛玉这说,贾琮也正经了起来。
他郑重的点了点头:“这是当然,事实上我跟陛下磨牙讨了赐字,不仅仅是为了拿这个炫耀。朝中有不少人觉得我年纪小,拿我的话不当一回事。如今新政正值起势的关键时刻,我想要在新政中有更大的话语权,就必须让人忽略我的年龄问题。”
两人的年龄是硬伤,哪怕贾琮六元及第,黛玉出身姑苏林氏都没有办法避免。
但有了皇帝的赐字就不同了,彰德彰德,彰大地之德,为万民立命。
谁还敢拿贾琮的年纪说事?
贾琮在收到赐字圣旨的第二日,就给皇帝上了一本万言书。
这本万言的奏本,是贾琮与黛玉一年前就开始草拟修改,整整修改了好几个月,才写成的有关吏治改革以及律法改革的新法总纲。
奏本的内容很快就在朝中传开,瞬间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其中最令人震撼的事,奏本中言,国朝当对先行的京察、大计进行改进,同时引入新的考察官吏之法……
同时调整官吏的录用、薪俸,例如吏员的录用,当摈弃过去的世袭、继承之法,如开科取士般,进行公开考核选拔。
还有就是吏员俸禄的发放,当与官员等同,由朝廷统一发放,府县地方,不得以吏员薪酬为故,截留税银搅扰百姓。
一般情况下,各地吏员与地方士绅关系密切,这些近乎世袭的吏员,往往与士绅勾结,架空县令府官的事时有发生。
贾琮此举,算是打破地方士绅控制一方的第一步棋。
接着就是律法修订,这件事他当初第一次去江南的时候就已经想过好多次了。
但那会他人微言轻,加上不是专业人士,只跟张正矩说过一二,并未深言。
直到现在,贾琮觉得《大夏律》已经无法适应新政的推进以及大夏的社会发展了。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贾琮在谏言中的一句话。
而且他谏言皇帝,大夏的律法应当进行分类,并根据显示情况进行完善与不断的修订。
比如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一条,这句话古已有之。
历朝历代都有皇室宗亲触犯律法,可真正落到实处的,有过几次?
倒不是说贾琮天真的认为将这一条真正在律法中体现出来,就能让权贵中不敢再触犯律法。
但至少要让律法的威严能威慑到那些欺压百姓的权贵,让他们不敢嚣张的说什么家父某某某之类的话。
事实上他贾琮就是大夏顶级的权贵,打人的时候没少喊家父贾恩侯!
当然,他贾琮这么“嚣张”是为了打击罪犯,而不是为了成为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