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不可动摇(第2/3页)

“炽哥,我比你小两岁,也叫你哥行吗?”安斐笑道。

他很少特地去对谁示好,但是林炽实在长在他的审美点上,让他也愿意主动。

他说,“刚刚闻哥说得没错,我一直可想认识你了。但是约了闻哥几次,他都说你没空。”

林炽扫他一眼,因为酒精脸颊而微微泛红。

“认识我干嘛?”

林炽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低,但是又不至于听不清,眼睫微垂,睫毛密得像一把小刷子,在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而那双眼睛也是天生带着桃花,漂亮得无可挑剔,像是含着水光,漫不经心地看着安斐,无情也似有情,天生的撩人。

他什么都不用做,穿着打扮都很随意,可就是这样似有似无地笑一下,坐在这嘈杂拥挤的环境里,也像是高高在上的君王,天生应该被讨好。

安斐被看得甚至有点脸红。

他想也难怪他朋友掐死了他胳膊说,最好今天就拿下林炽,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

他心脏热了起来,本来游刃有余的态度也变了。

“因为我喜欢你啊,”他跟林炽更靠近了一点,他咬了下嘴唇,他才二十岁,声音甜蜜得像一颗浸泡在鸡尾酒里的樱桃,他一错不错地望着林炽,“我看过你给《GOX》拍的内页,真是太赞了。”

他的手指轻轻摩擦林炽的手腕,若有若无地触碰着,像是又回忆起那短暂的几秒钟带给自己的震撼。

他近乎痴迷地说道,“你裹着那件深蓝色的刺绣长袍,就坐在一片枯草丛生的湖边,你的脸在镜头底下简直是完美,我当时就在想,怎么能有人长成这样啊,长成这样也就算了,眼神怎么还能这么吸引人。”

安斐的声音越来越轻,望着林炽的眼神却愈发滚烫。

他是真喜欢林炽,倒不是真的只是收藏林炽作为自己的战利品。

看见林炽的第一眼,他就知道,这个人不是他三言两语可以挑动的,在林炽面前,他只有被选择的份。

而现在林炽静静地望着他,没有丝毫热情,却也没多反感,那眼神几乎与《GOX》的那张内页封面重叠起来。

带着审视,却没有喜怒,像一件尘封已久的兵器,冷眼旁观从他身前经过的人。

这让他心砰砰直跳。

安斐也不气馁。

他听朋友说了,他应该是林炽会喜欢的类型。

他笑了起来,“炽哥,我们玩个游戏吧。”

他随手从桌上拿了一盒POCKY,拿在细长的手上,动作更是不客气,他一只膝盖压在了沙发上,腿也贴到了林炽的腿。

林炽不由皱了下眉,但是触及安斐的视线,他又没说什么。

夜店里人声鼎沸。

舞池里几乎像要炸开一样,炙热的气氛让空气越来越稀薄,在林炽的背后就有一对男女在亲吻。

每个人来这里都是为了放纵。

谁要故作矜持才是没意思。

他也一样。

在这个刚离开李庭言家的夜晚,他答应郗子闻来夜店,他当时心里在想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

安斐贴近了林炽,“哥你也玩过这个游戏吧,两个人一起咬住pocky,谁先咬断或者松口就是输了。”

他一眨不眨地看着林炽,声音暧昧,“我要是输了,我就跟你走,你要是输了,你就听我摆布,好吗,哥哥?”

他把那根细长的pocky咬在了嘴里,慢慢凑上来,肆无忌惮地望着林炽。

他确实年轻又漂亮,浑身青春活力,跟林炽这种在工作里摸爬打滚许久的人还不一样,他水嫩得像一颗荔枝,掐一掐就能流淌出青涩甜蜜的汁液。

而他现在在不遗余力地讨好林炽,那天真美好的姿态,足以打动任何一个铁石心肠的男人。

林炽眼睫眨了眨,眼神却晦暗不明,看不出喜悦或者愿意调。情的意思。

但他还是任由安斐把pocky另一端凑到他嘴边。

他当然玩过这个游戏,老套却管用,他混迹夜场这么久,用各种花样想要跟他亲近的人多得数不胜数,而他也一贯开朗好说话,就算不符合自己审美的人,也不太驳对方面子。

而现在只有他跟安斐两个人,光是安斐说的规则,傻子才听不懂安斐的意思。

可是他虽然咬住了那根pocky,却直直地坐在座位上,纹丝不动。

安斐一点一点地往他这里靠近,故意咬得很慢,延长这暧昧拉扯的时间,手指也暧昧地摩挲着林炽的手指。

林炽能清楚地看见这个男孩子脸上的迷恋,愉悦,还有对他的渴望。

他甚至能嗅到安斐身上带着柑橘调的香水,喷得过浓了,在这混乱的场合却刚刚好。

如果他愿意。

如果他真的想跟李庭言一拍两散,今晚他就能把这个男孩带走,他可以肆无忌惮地享受一个美好的夜晚,重新回到过去狂妄肆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