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2/3页)
长史负责管理一州的军队,如今又到了征兵的时候,荆州这偌大的地方却没招到几个兵士。
以往的时候当府兵倒还好,还能免些税,可如今频频对外用兵,一年到头一直待在边关,回不了家乡,就算分了田地也没有人去种。更何况如今均田制也已经临近崩溃了,没有土地可以分,府兵却还要求要出生小康家庭的健壮男儿,这种情况下自然是招不到将士,就算勉强招来了人,其中许多也会在半路上逃跑。
“我家郎君没了只耳朵,身有残疾,并不符合府兵要求。”一个穿着粗布麻衣的老妇拉着自己少了半只耳朵的儿子给孟浩然看。
她的儿子身材高大健壮,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一看便是个好将士的料子,只是左耳却少了一大半,让这好端端的一个人看上去相貌有些狰狞。
“去岁入山猎兔,遇着野狼,被野狼咬了一口。”那高大汉子憨厚笑了笑。
只是李长安怎么看都觉得那半只耳朵像是用刀割的,而不像是被野兽咬掉的。
“既然如此,那某便给你家记上。”
孟浩然却很好说话,提笔便划掉了这一家的名字,那男人看着自己的名字被从簿册上划掉,面露狂喜。
只是李长安却不像孟浩然那般好骗,她忽然开口:“你不会是自己割掉了半边耳朵,只为逃避兵役吧?”
那男子便惊慌失措起来,下意识看向自己的老娘。
老妇却依旧镇定只是咬死了耳朵是被狼咬掉的。
这样的事情只要她们自己一口咬定是被野兽咬掉的,而这男人又的确缺了半只耳朵,人证物证具在,纵然是征兵的官吏怀疑也没什么证据。
李长安和孟浩然离开了这户人家,这个村的村口有棵大榕树,榕树下坐着几个乘凉的妇人。
“娘子,可否给我与阿兄两碗水喝?”李长安凑到了一个妇人身边。
几个妇人一开始见着陌生人过来有些警惕,听到李长安开口讨水后又纷纷笑了起来。
“好让人怜爱的小女郎,你在这等着,我去家中给你端两碗水。”其中一个妇人家离得近,当即就站起来走到一旁的茅草屋中,端出了两个盛着水的陶碗。
李长安便和孟浩然席地而坐,端起碗来一饮而尽,又将空碗还给了妇人。
这才开始和几个妇人闲谈起来。
喝了水之后,几个妇人对李长安孟浩然二人的态度明显亲近了许多,李长安和她们聊天她们也愿意多说几句。
孟浩然有些受宠若惊,前面几回他独自往下面村子里来征发府兵,那些村民看他都仿佛看仇敌一样,他无论问什么都一概不说,这还是他头回非但没受到村民的敌视,还觉得她们有些热情呢。
吃的东西向来是这片土地上人与人之间交流的最好话题,一碗水,既不贵重,却又实实在在是从一个人手中到了另一个人肚子里。
两个人共饮过一个碗里的水,便从陌生人变成了熟人。
李长安本来年纪就小,正是和这些妇人家中儿女差不多大的年纪,又像孩童乞食一般要了碗水,对这些妇人来说,她便同村中的孩子没什么两样了。
“……陈二家可真下得了手,一刀下去血淋淋的。”
“身上缺点东西那也比死在外面强,若是死在外面,家里的老爹老娘又没人赡养,赵四家不就是死了儿子,那老两口子都吊死了吗。”
“说给分地,三年了都没动静,那些官老爷哪舍得给咱们地嘞。”
李长安成功得到了她想知道的信息。
待到天色昏黑,妇人都各自回家去操持家务,李长安才从坐着的石头上慢吞吞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带着孟浩然离开了这个村子。
孟浩然听了一下午,也只听出了那个男人的耳朵的确是自己割的。
“此事可要上告?”孟浩然已经习惯遇到事情先问李长安了。
李长安道:“算了,饶他一命吧。为了逃兵役都下狠手割自己耳朵了……”
孟浩然顿时面露戚戚然,似乎又要作诗一首来表达自己对这些百姓的同情。
回到张九龄府中,张九龄正在指导沈初写诗。
沈初要考的进士科,除了要考经义之外还要考诗赋。经义沈初学的很好,毕竟唐初时期对经义的解读肯定比不上明清后期那些考疯了的读书人对经义的解读仔细,沈初博古通今,很容易便能将他曾看过的那些经义解析融入到自己的经文之中。
只是做诗赋确实实在难住了沈初,他自己平日都有偶尔作诗,可他作诗的水平顶多也就只能说是业余,放在诗星璀璨的大唐中根本不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