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六章 水政监察执法(第3/4页)

廖副局长对采砂行业不是了解,低声问:“怎么解决不了?”

“廖局,你是不知道那些采砂的来钱有多快,我们就算能顺利的没收其违法所得,他们去江上采几天砂又能赚得盆满钵满。他们去江上采十次,只要有一次没被我们查获,他们都是赚的。”

老黄刚说完,滕科长就若有所思地说:“从司法实践上看,想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很难,至少我没听说过有人因为采砂被判刑。”

廖副局长反应过来:“违法成本低,顶多花钱消灾?”

滕科长无奈地说:“差不多。”

江堤要是因为采砂坍塌,一旦发洪水,水利局倒霉。

陈工觉得市局的这两位在办公室坐太久没魄力,再次翻开法规,强调道:“罚款暂时是没细则也没标准,但国家和省里的河道管理条例上也说了,要纠正其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什么叫补救措施,就是他们把江底搞得坑坑洼洼,就得给我恢复原状!

河道和航道施工有多烧钱各位应该清楚,他们非法采砂赚十万块钱,但想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状,没五六十万块钱肯定下不来。”

怎么才能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就是要让那些采砂老板怕。

廖副局长越想越觉得陈工的话有道理,敲着桌子笑道:“就用这一条治他们,查处一件,教育一片,只要下决心查处一两个,我就不信还有人敢以身试法!”

能没收违法所得,能让那些非法采砂的“采取补救措施”……

老黄同志觉得这事有搞头,不禁笑问道:“杨局,陈工,公安协助我们查处,他们在经费上有没有提出什么要求?”

不愧是老同志,知道人家不会白帮忙。

杨局长回头看看廖局,笑道:“咸鱼说了,去江上执法不能没船,执法船他可以跟水上分局、港监局和海关借,但油钱要由你们大队承担。”

“我们大队的情况你是知道的,我们哪有钱!”

“可以先记账,等将来没收到违法所得再给他们。”

“这没问题。”

“再就是打击那些非法采砂的,既是协助你们水政执法,也是在协助港监执法,毕竟那些采砂船和运砂船已经影响到水上交通安全。港监局考虑到没公安协助工作很难做,承诺赞助他们一条巡逻艇。”

杨局长顿了顿,接着道:“咸鱼保证会全力协助水政执法,同时恳请水利局将来如果有罚没返还,能不能给水上公安分局也赞助一条巡逻艇。毕竟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我南通长江堤防安全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没执法船艇什么事都干不成。”

港监局是出了名的有钱。

八十年代就装了那么多空调,后来又是盖交管大楼又是盖办公楼的,交管大楼堪称南通的地标。

水利局的情况只比农业局稍微好一点,能跟财大气粗的港监局比吗?

廖副局长沉默了片刻,低声问:“采购一条巡逻艇要花多少钱。”

“六十万。”

“六十万!”

“廖局,六十万听上去很多,但只要黄大下定决心查处那些采砂的,别说六十万,就是六百万都能搞到。”

陈工接过话茬,笑看着老黄同志道:“黄大,我今天跟咸鱼去江上勘查过,咸鱼说港监有监督艇,你们水政一样应该装备监察船。我觉得这是一个机会,要不是时间上来不及,我和杨局都不会来找你。”

国家和省里的河道管理条例上说得清清楚楚,县局以上水政管理机关都有权管。

换言之,启东水利局一样可以组建水政监察执法队伍。

只是现在上级对执法人员要求高,必须先参加水利厅组织的业务培训,然后考试,成绩合格的才能拿到执法证。

如果上级要求没这么严格,跟以前一样挂块牌子带上罚款收据就可以开工,启东水利局真用不着来求市水利局。

要承担油钱,还要送一条价值六十万的巡逻艇给人家,谁舍得?

可没公安和港监协助,靠水政监察大队几个人,这件事肯定办不成,陈工所说的“六百万”只会是镜中花、水中月。

廖副局长权衡了一番,抬头道:“杨局,陈工,这么大事我说了不算,要向蔡局汇报,甚至要拿到党组会上研究。”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不投入哪会有回报?

杨局长相信市局领导应该明白这个道理,笑道:“赞助巡逻艇的事不着急,当务之急是要赶紧查处。”

黄科长没想到公安的胃口这么大,一开口就要一条价值六十万的巡逻艇,忍不住问:“杨局,你刚才说那个咸鱼现在是启东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的局长,他能代表水上公安分局和长航分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