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八章 换装(第3/3页)
“没错,而且是真正能做主的人,见面后,一次性把事情说清楚,省的以后再生事端。”
“行,我听您的。”张建国连忙附和,卢克和大卫愿意出面,他就有了主心骨。
正事谈妥了,众人接下来就吃吃饭、喝酒、聊天。
张氏兄弟频频向大卫敬酒,彼此双方熟悉了一些,但毕竟不是一路人,聊不了几句,就没了共同话题。
饭后,卢克约大卫一起去枪术俱乐部。
大卫问道:“最近有练习霰弹枪吗?”
卢克跃跃欲试:“当然,要不要比试比试?”
大卫没有接话,他早就听雷蒙说过卢克的枪法天赋极高,上次练习霰弹枪他也亲身感受到了,卢克已经熟练的掌握了霰弹枪的使用技巧,卢克既然敢说,就是有一定的把握。
虽然大卫对自己的枪法也很有自信,但自己毕竟算卢克的半个枪法教练,赢了是应该的,输了可就没面子了。
“这就是你约我来枪术俱乐部的目的?”
“No,我这次不是来练习霰弹枪的。
我的格洛克手枪坏了,我想趁着这个机会换个新的手枪。”
“格洛克的性能很好,为什么要换?”
“它是很好,射速快、后坐力小、弹容量多,优点很多,对于绝大部分使用者来说都是首选。
但在实战中,它的优点对我并不是很明显。
首先,我的枪法很准,基本上一枪或两枪就可以制服或击毙敌人。
第二枪通常还是我担心格洛克手枪威力小,保险起见进行补枪。
如果威力大一些,可能直接一枪就制服敌人了。”
“所以,你想换个威力更大的手枪?”
“是的。”
大卫笑道:“沙漠之鹰够大吗?”
“Come on,我是说认真的。”
大卫用手摩察着下巴:“柯尔特M1911怎么样?
11.43毫米口径,可靠、耐用、好维修,世界上最经典的手枪。”
以前,卢克练习手枪时也使用过这把枪,当时感觉手枪的威力大、握持感很好,缺点是手枪较重、弹容量只有七发,最终还是选择了格洛克17。
但现在他的手枪枪法已经炉火纯青,在精准卡的加持下,可以说是神枪手,只要威力足够大,他一枪就能解决一名敌人,七颗子弹足够对付四到五名敌人。
如果敌人超过了五名,就算是使用步枪,也不不可能同时击杀所有的敌人。
更何况,他随时可以更换弹夹,够用了。
有了大致的目标后,卢克开始尝试新的手枪,将较大口径的手枪都尝试了一遍,选出几把比较喜欢的进行实战演练。
最终选定了M1911A1,它是M1911的改进版。
枪长219mm,枪管长127mm,全枪质量1.36kg,弹匣容弹量7发,发射0.45英寸子弹。
这把枪威力大、握持感好、性能极佳,完全符合卢克对新枪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