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第2/3页)
但樊伉是个喜欢未雨绸缪的人,尽管如此,他还是让人在黑水边上开辟了数百亩田地出来,种上粮食,万一以后和巨魔兄的交易或是庄园系统出了问题,他们这一千多号人也不至于饿死。
安顿下来之后,他就带着有经验的牧人漫山遍野地去套野马。
论起战马,阿拉伯马和印度卷耳马都名声在外,但因为地域原因这两种马以现在的樊伉而言都难以获取,而且这两种马都是温血马,皆不耐寒,并不适应汉朝的地理气候,相反匈奴人用的蒙古马虽然其貌不扬,骑乘体验略差,但吃苦耐劳,生命力顽强,体魄强健,是最适应在寒冷地带上作战的军马,并不比其他的名贵马种差。
来汶山之前,驻守雁门的周勃想方设法从匈奴手里夺取了几匹未阉割的蒙古马给他,这几匹马如今也被他带到汶山,被当成种马精心伺侯着,等到合适的时机再进行配种繁育,如果能和巨魔兄卖给他的战马看得上眼就更好了,说不定能培育出更优质量的良马。
汶山的日子比起长安时自然是艰苦的,这边气候寒冷干燥,昼夜温差大,饮食也不习惯,刚开始的那几个月樊伉很是吃了些苦,整个人肉眼可见地迅速消瘦下去,无名成日到处替他寻摸些吃的用的,时常给他开些小灶,如此过了好几个月,才渐渐适应。
相比起樊伉的辛苦,大黑和阿秃这两只倒像是掉进了乐园里。每天阿秃带着大黑跟着牧人外出去放牧,不仅能帮忙驱马赶羊,遇到危险的时候比如碰到鬣狗狼群,阿秃一只龙就能将它们驱赶到老远的地方再不敢靠近。
附近有些羌人部落见樊伉这里人数不多,却占据着最好的水草肥田,十分富裕的模样,本来还有些不怀好意的想法,见到阿秃驱赶猎杀狼群时的凶残模样,顿时什么想法都没了。
另一个掉进福窝的就是无名兄了。
从很早的时候开始樊伉就发现相比起荣华富贵,无名似乎更向往自由自在洒脱的生活。
脱离了长安这座牢笼,无名就像是落在岸边久涸的鱼儿终于滑入大海一般,整个人都变得鲜活起来,每天带着两小只在外面野疯了,要不是营地里还有个樊伉,只怕一人两只压根都不记得回来。
系统商城有一种苜蓿,生命力强,生长快,耐寒耐贫,还能防治水土,樊伉命人在河滩和荒坡上都洒下了这种苜蓿草的种籽,这段时日苜蓿草长成了,漫山遍野都是这种三叶四叶的牧草,吸引不了少牛羚野马光顾,偶尔也能碰到非常不错的野马。
比如眼前的这匹。
大汉本土的野马大多都是河曲马,体型粗壮,肩宽惊人,哪怕是樊哙这样的大长腿骑上去,也像是在劈一字马,尤其在没有合适舒适的马鞍问世之前,能爬上河曲马的马背并坐稳都算是骑术了得,更别提骑着这种马上战场,那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务。
所以河曲马比起骑乘更适合做挽马。
但眼前的这匹野马则明显不同。
体型比起普通的野马要高大许多,深褐色的毛发,优雅而精致的头,机敏的耳朵,胸廓深长,肌肉发达匀称,四只蹄足及附在上方的毛发则是亮红色的,奔跑起来的时候,仿佛蹄下生火,十分神骏。
就连一向对人对物十分冷淡的无名看到这匹野马也不由精神一振。
“好马!待我套来给你当坐骑!”
樊伉:“……”
这马就是他故意从系统商城里取出来放在野外等他们发现的!
虽然知道巨魔兄那边出产的马匹肯定质量优良,但亲眼见到之后,这些马匹的质量之高依然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这马光看外形就知并非凡品,巨魔兄愿意用底价出售给他,还真是个实诚人。
樊伉不禁感慨着,并暗自检讨自己是不是太奸商了,一堆无用的砂子烧成的玻璃却要价那么高。
要不下回挂给巨魔兄的玻璃制品也用底价好了。
就在他感慨之际,无名已经骑着阿秃拿着套马索朝着那匹神骏的野马飞快地冲了过去。
那马甚是机敏,隔得老远撒开四蹄足下踏火狂奔逃离,转眼就窜出老远。
然而纵然它速度飞快,也比不上在恐龙中就以速度见长的鞭尾龙,很快便被追上。
无名套马索一抛,神准地套中野马,野马性子颇烈,被套马索圈中依然死命挣扎,不肯屈服,好几次差点把无名从阿秃背上拖下去,亏得有阿秃在,冲上前将它拱倒在地,这才避免了无名被野马拖走的命运。
趁着这个功夫,其他的套马人也赶了上来。
“无名公子,可有伤着?”
无名还是第一次被一匹野马弄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他却丝毫不恼,眼睛亮得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