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鹿宴(第2/3页)
服务人员上来倒了杯茶,见她穿着打扮皆不似贵客,猜测只是随从,便没再卖力招呼,也没打开额外的取暖设施。
一小杯热茶不足以暖身,程音搓了半天手指,到底借用了季辞的大衣。
她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不敢病。
骆马绒面料光泽奢华,往身上一披,波光粼粼的贵气,转瞬间她的待遇也得到了升级——服务人员看她两眼,过了一会儿,取暖灯也开了,茶点也新上了……往来穿梭,服务得颇为热闹。
程音并未注意到这番差别对待,她注意力全在下方的林场。
季辞的马术,果不是一般的好。
他骑白却着黑,再以雪地做背景,远看仿佛一组漫画分镜草稿,笔墨一概用来描绘骑手的潇洒身姿。
马是良驹,跑起来速度惊人,踏出了团团雪尘。跑至兴起,不时往林中穿梭,跃过矮篱与地沟,二马交错行进,看得程音心惊肉跳。
主人还嫌不够尽兴,打了个响亮的唿哨,突然藩篱开启,从场外窜入一群活物来。
有兔有雉,甚至还有一物头角玲珑,跑动时敏捷如鹿,定睛看去,竟真的是一头鹿。
这下何止程音,连工作人员都一同聚拢到玻璃窗前。
“今儿开眼了。”她们小声嬉笑。
鹿一进场,情势大为不同,迅速左右突围,扭身跑进了林间。
场内二人也不急追,从驯马师手中接过弓箭,先在开阔地方,拿兔子雉鸡练了练手感。
有钱人喜欢养马骑马,程音这是知道的,没想到如今版本升级,回归传统,京城纨绔又重新搞起了骑射。
这比骑马难,技术门槛高好几倍,显然索毅是新手,连双手脱缰保持平衡都有些吃力。
但看季辞,连马鞍都显得有些多余,转弯时侧挂悬停于马上,双手执弓弓弦拉满,腰腹扎实稳定如钢铁铸就。
搭弓射箭如行云流水,场外那几个教练都忍不住放声喝彩。
程音默默拢紧了大衣。
真没想到,她这辈子,竟还有亲眼见着季辞骑马的时候。
季辞打小生长在四川。
川藏交界,极穷的地界。山民讨生活的路子有限,冷天挖笋晒菇卖点山珍,即使天气转暖,也只能搞点当地特色的旅游项目,姑且吸引往来游客。
程音听程敏华说过,季辞的外婆在镇上卖菜,勉强糊个口,家里赚钱反而更多靠着季辞。
孩子长得周正,又机敏灵活,课余在景区给人表演骑射,赚个辛苦钱。
所以程音第一次见到季辞,他是个黑皮少年,典型的高原肤色。
后来季辞是怎么变成了一个白面书生,程音没搞明白。
或许是因为他突然发现,读书比骑马赚钱更快。
程敏华发掘了季辞的理科天赋,高强度集训两个暑假后,他直接摘下了一枚省级比赛的金牌。奖金不算高,上万的金额,但在季辞眼中,已是天文数字。
从此他横扫各类赛事,成为一名淘金牌者。
程音对金牌的兴趣不大,她妈是奥赛集训队的指导教师,那玩意她从小见得多——真正让她好奇的,还是三哥那据说神乎其技的骑术。
早年她曾在网上搜到过一张当地赛马节的图片,俊俏少年驰骋马上,返身射箭直中靶心,帅翻全场。
可惜,他从来没给她展示过。
某次程敏华带他们去坝上,遍地都是表演道具,程音从头哀求到尾,也没得到季辞半点松口。
故乡种种,他从不愿过多提及。
如今季总重返京城上流社会,倒是不介意旧梦重温了。
也对,一个是讨生活,一个是纯娱乐。私人狩猎场办下驯养繁殖许可证,不知要走通多少门路,这真不是一般人摸得着边的娱乐。
程音与几个服务员并肩而立,看京城贵公子表演雪天围猎,自忖何德何能,有幸能开这个眼。
季三的童子功尚在,注定那鹿难逃一劫。
鹿在林中穿梭,被工人一路围堵驱赶,最后从林子的缺口逃窜而出,一头撞到等候许久的骑手面前。
季辞腰马合一,一边急速控马缀行左右,一边持弓定位瞄准放箭,只跑了百余米,便将那头矫健雄鹿一箭射中。
鹿虽中了箭,却未立毙,反而被激出狂性,歪着脖子往反方向奔逃,将自己送到另一个骑士的手中。
然而索毅的骑射本领,比季辞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马通人性,那匹黑马虽是良种良育,但因感知到骑手的慌张,便只顾一味避让,不肯靠近猎物。
索毅无奈,只能搭弓乱射一气,鹿没射中,反而一箭穿云,远远惊了季辞的马——这是歪打正着,毕竟安全起见,两个骑手之间相隔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