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2/4页)

宋时桉作为一个世家大族出身的公子哥,从小到大,这样的事情见得不要太多。

他没替刘家辩解,也没附和姜椿的义愤填膺,只淡淡道:“腿脚不利索就腿脚不利索罢,只要人活着,就还有希望。”

这话姜椿十分赞同,难得夸赞了王银儿一句:“你别说,王银儿在刘家待了两年,倒真长进了不少,比其他小娘子能扛事多了。”

要换作两年前,听闻自己可能会落下病根,终身腿脚不利索,别说亲自听曹大夫医嘱了,早就哭天抢地精神崩溃了。

两人正说着话,姜河回来了,也拿了个马扎在宋时桉身旁坐下。

然后开口问姜椿:“椿娘,你给银姐儿含嘴里的参片是哪来的?”

姜椿心想姜河这大老粗竟然心思细腻了一回,当时局面乱糟糟的,他竟然还能注意到自己给王银儿塞参片。

她面上淡定笑道:“我想着银姐儿性命垂危,万一等不到曹大夫赶来就咽了气,到时大姑可怎么活啊?便从夫君的药包里捡了几片参片带上,好吊着她的命。”

姜河一脸后怕地夸赞道:“还是你想得周到,我竟没想到这茬!”

随即又道:“女婿的药缺了参片可不行,要不明儿爹去县城一趟,替他再买些回来?”

姜椿连忙拒绝:“不用的爹,参片还够用,我上回给他抓了足足一个月的药呢。”

姜河舒了口气,笑道:“够用就成,女婿的药可不能断顿。”

宋时桉垂了垂眼,嘴角勾起个嘲讽的弧度。

药包都在西屋,他今儿又一直待在西屋不曾离开过,可以肯定她压根就没动过药包里的参片。

必定是用她那凭空取物的神通弄来的!

包括先前凭空冒出来的燕窝,想必也是如此。

不然,血燕燕窝这样金贵又稀缺的物什,啥样的家世啊,竟然让他连吃半月,才刚断两日,这就又给续上了。

就是没出事前的宋家,也做不到如此。

也就姜河这个粗枝大叶的家伙好糊弄,她说甚就是甚,从不起疑心。

不过宋时桉也只能心知肚明,不可能揭穿她,不然就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了。

被姜椿知道自己偷窥到她的秘密,她就算不将自己灭口,也会提一堆非分要求的。

*

用过晚饭后,姜椿洗碗时突然瞧见自己中午泡上的燕窝,连忙清洗干净炖上。

这玩意儿金贵,要不是签到打卡抽到,她才不会花银钱给宋时桉买呢,钱包遭不住。

炖上燕窝后,又开始烧水。

今儿来回县城一趟,又来回镇上一趟,土路尘土飞扬,即便她包了包头布,头发上也难免沾染上灰尘。

烧好热水后,她用皂角水洗了个头。

原主头发生得太好了,乌黑浓密富有光泽,简直就跟前世洗发水广告里的头发一样。

在一众黄毛村姑里头,简直就是鹤立鸡群。

姜河说这全仰仗他们家吃得好,打小就不缺油水,顿顿都有肉吃,她这才个子高力气大头发黑。

姜椿仔细一琢磨,竟然觉得很有道理。

等她将头发擦干梳顺,燕窝也炖好了。

于是她披散着一头及腰长发,端着炖好的燕窝进了西屋。

油灯光线不足,为了自己的眼睛着想,宋时桉并未抄书,而是正在用针线订先前抄好的纸张。

以往这样的粗使活计,都是由书童来做的,如今他只能自己动手。

倒也做得像模像样。

虽然他不会针线活,但他有脑子,多揣摩一番,也就会了,剩下的便是熟能生巧了。

好在书铺掌柜对此要求不高,毕竟他们还会在上头糊上书封,所以即便订得略粗糙些也不妨事,不散架就成。

姜椿把碗放到炕桌上,笑嘻嘻道:“我今儿见燕窝便宜,就给夫君又买了些。”

宋时桉闭了闭眼,简直无力吐槽。

首先,燕窝不可能便宜。

其次,这碗里的可是血燕燕窝,比普通燕窝又贵出不知多少。

得亏没有其他懂行的人在这里,不然他都替她害臊,地上有条缝的话他要抢先钻进去。

但他能说什么呢?

只能点了下头,道了谢:“多谢。”

姜椿“蹭”一下跳上炕,坐到他对面,胳膊肘架到炕桌上,然后两手托腮看着他,笑嘻嘻道:“我看着夫君吃。”

宋时桉放下手里装订了一半的书,撵人道 :“你该去烧洗脚水了。”

她目光炯炯,跟兴奋等待看猴戏上演似的观众似的,这叫他如何吃这燕窝?

姜椿坐着没动,笑嘻嘻道:“刚才我烧了一大锅水,洗了个头,下剩的那些足够咱们三个泡脚了。”

说完,她单手托腮,空出的手从自己身后捞了一大缕头发过来,往他面前一递:“夫君要不要检查下我头发洗得干不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