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第3/3页)
宋时桉心里有些感动,柔声道:“叫娘子破费了。”
姜椿正在往橱柜里放药包,耳朵里听到这话,顿时脊背一阵酥麻,心脏也丝丝地酸疼了一瞬。
她闭了闭眼,长长地吸了一口气。
妈呀,“娘子”这称呼的杀伤力可真大,每次听到都让她有些抵挡不住。
她缓了一会儿,才将橱柜的门关上,然后站起身来。
为了奖励他如此主动喊自己娘子,姜椿将在书铺打卡签到得到的奖励——两只湖笔拿出来,放到了宋时桉跟前的炕桌上。
她笑嘻嘻道:“今儿县城有几个文人打架,现场乱成一团,我挤进去浑水摸鱼捡了两只毛笔,夫君你看看用不用得?”
宋时桉本想批评下她这般不顾自己安危火中取栗的行径,目光落到那两只毛笔上,顿时无语。
桌上这两只毛笔,乃是用狼毫制作的上好湖笔,宋家未出事前,他用的就是这样的狼毫湖笔。
甚至品质还赶不上这两只。
这显然不是能在大街上与人拳脚相向的所谓文人能拿得出来的物什。
多半是来自她那凭空取物的神通。
他斜了她一眼,凉凉道:“那娘子还挺有眼光的,一捡就能捡到两只价值二三十两银子的狼毫湖笔。”
姜椿一双杏眼猛地睁大。
啥?
这两只毫不起眼的毛笔竟然价值二三十两银子?
她对毛笔没啥研究,前世她直接从拼夕夕花五十块钱买了五十只毛笔,用坏一支就扔一支,主打一个便宜。
多少有些不识货了。
她眼神热切地盯着那两只毛笔,有心想要讨回来,回头拿去当铺换钱,又张不开这个嘴。
送出去的礼物,哪有再讨回来的道理?她不要脸的吗?
但那可是二三十两银子啊,能干好多事情了呢。
真的好舍不得。
宋时桉见她脸上神色不断变幻,跟开了颜料铺似的,大概也猜到了她的心思,主动开口道:“我用竹笔就成,这两只好笔你拿去当了。”
姜椿原本还在纠结,见他如此体贴,顿时就下定了决心,肉疼地说道:“当什么当,我夫君这样丰神俊朗的人儿,难不成不配使这样的好笔?”
“配使,但没必要。”宋时桉抿了抿唇,温声劝道:“听话,拿去当了,这样的好笔不该拿来抄书,太暴殄天物,我用着也不安心。”
他温言软语说话的时候,杀伤力太大,姜椿觉得自己嘴巴有些不听使唤,竟然立刻就改了注意:“好,我听夫君的。”
见她如此好说话,没有胡搅蛮缠,宋时桉唇角不由得露出个浅淡笑意来。
就在这时,大门突然被推开,院子里响起个熟悉的声音:“妹夫,椿娘,你们可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