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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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姐儿看得迷糊:“这样就,就开始蒸了?”
“这才刚刚开始呢。”简雨晴一边准备食材,一边心里还在思量。
蜜汁火方乃是后世杭州楼外楼的名菜,据说最初制作这道菜时,往往得提前三日预约,用带皮的金华火腿心,配上通心白莲、蜜枣与五年以上的绍酒烹饪而成。
简雨晴用以上方子……当然不是!
她用的不是最初版的方子,而是后世更简单便捷些的,不必等上三日,今日就可以完成。
即便如此,操作也很是繁杂。
先给火腿盖上姜片,淋上酒水蒸了一个时辰有余,取出后又加别的配料又蒸了大半个时辰,最后又淋上酱汁蒸上大半个时辰。
前前后后花了两个半时辰……这怎么能不让丰姐儿和范厨好奇?
要知道等待的期间,范厨与丰姐儿两人所做的火肉蒸鸡与火腿玉竹鲍鱼汤都已大功告成,甚至几人都已经品尝完了。
前者火腿的咸香与荷叶的清香衬得鸡肉分外香气逼人。蒸够时间的鸡肉,软而不烂,肉质丰腴,鲜嫩甘甜,只教人停不下来。
而后者更是让人惊艳,鲍鱼肉质紧实到略有些弹牙,口感鲜嫩的同时还富有嚼劲,里面的排骨经过反复的炖煮,牙齿稍稍一咬,就能把肉从骨头上剔下来,就连骨头都可以榨出鲜美的汤汁。
只是两人的菜品中,火腿都是配角。
它或是作为点缀,或是作为陪衬,把自己的咸香滋味贡献于汤汁之中,自己却是消声灭迹,存在感微薄得很。
而简雨晴的这道蜜汁火方却是不同,丰姐儿和范厨几人的目光齐齐落在上头,只见带皮的火腿块色泽红艳,如宝塔般堆积在中央,上头浇着一层清透的汤汁,周遭围聚着莲米蜜枣等物,很是独特。
这道菜里,火腿才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丰姐儿咽了下口水,带着激动和好奇,持筷捡起一块来。
她先嗅了嗅味道,外层的透明酱汁带着淡淡的甜味,与一些若有若无的咸香,教人升起一股冲动,想要立刻撕开这神秘的面纱。
丰姐儿不再迟疑,把火腿放入口中。
反复蒸制后的火腿不再坚硬紧实,反而变得无比娇嫩细腻,丝丝缕缕,裹着清甜酱汁的它入口起初是清甜,而后是火腿的咸香。
火腿的咸味与其余食材的甜味恰到好处地交融在一起,彼此交错,重叠,又撞击,如潮汐一般循环往复,极富有层次感。
每一次的冲击都让丰姐儿恍惚,乃至头皮发麻。范厨见着她的反应,连忙持筷也夹起一块往嘴里送去:“…………唔!?”
丰姐儿缓缓醒过神来:“好,好吃?”
范厨双目发直,震撼地盯着跟前这道蜜汁火方:“教我说这道菜放在宴席里,也是顶顶尖的。”
丰姐儿连连点头,直呼不可思议。
让两者惊讶的是连简雨晴自己都捂住嘴,眉眼间满是惊奇。
“等等?晴姐儿,不是?你怎么也一脸震惊?”丰姐儿看着哭笑不得。
“有预感会好吃,但没想到——”
且不说吃到这道菜的丰姐儿范厨等人是震撼不已,饶是简雨晴都被滋味惊了一跳,把这夺人心魄的美味大半归于这顶级的火腿上。
当然如此好的火腿,价格也是不菲。
即便丰姐儿买的算是低价,也是震撼人心,光是这一支腿儿……够买百头猪了,还是有价无市,唯有行里人才能买得到的。
简雨晴盯着捎回来的两只火腿,算了算成本以后,确定这价位也只有富贵人家才吃得起了,想要在食堂里用上,最好的办法就是要不选择次一些的。
至于自己做,简雨晴是想都没想过。
先头就说了金华火腿七分看天,三分看人——这七分看天的天可不是一日或者几日的天,而是一年、两年乃至三年的天。
唯有位处金衢盆地,四季分明,每个时间点都恰好与火腿制作的时间联系上,才能造就出一条上乘的火腿来。
简雨晴自行仿制?只怕会贻笑大方。
她遗憾之余,又请丰姐儿帮忙多购置些——不需三年成的,一年或者两年的也行。
丰姐儿笑着应了声,教人去办了。
几人坐在胡床上,津津有味说起金华火腿的各种做法:“……要我说最喜欢吃的话肯定是腌笃鲜。”
“等有了春笋,我再与你们做。”
“等春日来了,我还得做酸笋,那也是个大工程。”简雨晴光是想想,都觉得年后的日子很忙碌。
几人说着说着,范厨话锋一转:“说起来,最近不少人来我府上拜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