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人格分裂(第2/7页)
然后,江母就在那边述说她跟她男人曾经的感情有多好,说她对江家人的好,一件件事情,她都记下来,她逢年过节给江老爷子江老夫人送东西,她为了江家人跟江明月解除领养关系,为了江家人,她给卤味的秘方。
一件件事情,小的事情不一定有记,大的事情都有记下来。
江母在最后还写,她没有对不住江父,不是她气死江老太太的,她要去跟江父解释。江母还写,她是被江家人给气死的,她那么用心对待他们,他们却想着她手里的钱财。
“……”江明月听到江母的遗言,嘴角微扯。
江家人不满,不是说好江母要把房子留给江家的吗?怎么江母不把房子留给江家了?
“不可能,这不可能!”江大海夫妻不满意,“我们都在这边住了那么久,这房子应该是我们的。”
江大堂嫂站在那边说这些话,还非得要律师去更改江母的遗产分配。
“这个遗嘱是经过公证的。”律师道,“法律认可的,国家认可的。石女士没有儿女,她的父亲也于前年去世。她的财产,要分配的话,也该是给跟她有血缘关系的亲戚。若是没有给有血缘关系的亲戚,又没有遗嘱,这些财产都归国家所有。”
律师不可能去改变江母的遗产分配,两个卤味店的生意非常好,捐赠给国家,旁人都不能说不行。江母还买了其他房子,其他房子也是归国家所有。
江明月和石家人都没有得到更多的东西,江家人也不能说江明月和石家人操控了江母去立下这样的遗嘱,毕竟余春花得到了最多的钱。
余春花没有想到江母竟然会分钱给她,她顶多就是让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别去逼迫江母,没有想着非得让江母分钱给他们。余江大姑姑和江二姑姑都是出嫁之人,江母跟她们没有血缘关系,她们本身没有资格去分江母的东西。江三叔叔觉得自家亏了,他倒是想去争,怎么争,让国家把那些钱给他们吗?
不可能的!
那些东西都成为了国家的财产,而不是个人的私产。
“我们走。”江明月对季泽成道,她还以为江母在遗嘱上要多分钱给她还是干嘛,万万没有想到江母是要把江明月给出来的钱再给江明月。
通货膨胀,曾经的那些钱都没有那么值钱了。
不过江母要这么做,就这么做吧。
江明月没有要那些钱,她跟律师说把那些钱捐赠给国家。
江明月夫妻和石家人很快就离开了,江母的其他遗物也不需要他们整理,有国家相关部门的人整理。毕竟江母把钱和店铺等物都捐赠给国家了,这里面要是再有值钱的东西,那也是国家的。
等其他人走后,江大堂嫂跟余春花吵起来。
“你们还真是会装,太会装了。”江大堂嫂道,“你们以前还说不要房子,结果呢,大伯母把钱分给你们。还有,我们的房子,我们的拆迁款,我们人口多,我们应该多分。”
二房的房子,是江大堂嫂夫妻一间,江二叔叔和江婶婶夫妻一间房间,另外两间房算是江大山夫妻的。当初说好的是江二叔叔和江二婶婶没了之后,那一间房间再给江大堂嫂夫妻,江大堂嫂夫妻也同意。
当初,余春花也说过让江大堂嫂夫妻跟江二叔叔夫妻换房间,江大堂嫂夫妻都不愿意,他们两口子都想去争江母的房子。
现在江母立下遗嘱,没有把东西留给江大堂嫂夫妻,江大堂嫂夫妻就觉得不行了。
“我们分两间房屋的。”余春花道,“多大的面积,多少人口。”
余春花不可能把自己的那一份分给江大堂嫂夫妻,要是真算人口,那么江大堂嫂夫妻不是还占便宜了吗?江二叔叔夫妻还活着,他们老两口也得分钱,不可能不分钱。
为了拆迁款,江大堂嫂夫妻跟余春花夫妻闹崩了。江大堂嫂夫妻就是觉得余春花夫妻算计了他们,江母竟然把拆迁款留给余春花,不留给其他人。
这一件事情闹得很大,还上了报纸。
那些记者自然是赞扬江母,江母是烈士遗孀,她还对亡夫的家里人那么好,给那些人那么多好处,是那些人不懂得珍惜。财产争夺方面,记者花了很大的笔墨去写,还有影视公司闻风而来,说是要把江母的事情改编成电视剧。
这年头,苦情剧正火热,江母这样的人物形象太适合当电视剧里的女主角。各种矛盾纠纷都在,江母对江家人的帮扶,还有后面的财产争夺,这都是很好看的戏份。
当江明月从石建军的妻子姚玉兰嘴里得知这一件事情的时候,她颇为惊讶。江明月之前跟丈夫和儿子吐槽过,说江母很像是电视剧里的女主,万万没有想到还真有影视公司要改编江母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