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生育的代价(第3/5页)
有些要好的姐妹偶尔也打听吴老八一个月给多少家用,好像孩子们吃的穿的都是继父给的钱……虽然吴老八也的确是出了大头没错。厂里哪怕有一点出头的地方,招来的风言风语是真不少,大家的收入彼此都明白得很,主任也就是加班这个月能赚到近两千,匀下来一个月一千四五了不起了,租这样的水泥房一个月就要去掉一千多,哪怕再往小了换,七八百要的,余下来七八百,不要吃了,不要穿了?不要付妹妹的托儿所学费了?
都说不准有没有人盼着吴老八提离婚,好看她的笑话。‘离了这个吴老八,带了两个拖油瓶,看她能找个什么好的’!
哪怕是在买活军这里,倘若没有一点牛一般的坚韧,日子是真不易过下去的。周小娘子算计着自己将因生育产生的损失,又想着那不太好听的人言,想着还不知道该怎么商量着去改的婚书,也不由叹了口气,半开玩笑道,“倒不如我们不写这婚书,先生了孩子,那倒还不至于耽误了你去。”
吴老八纠正道,“那不行哩,单身生育,品行轻浮,要扣分的,而且若还未足年龄,更了不得了,街坊一告发,孩子断奶了就要被抱走。真要说的话,怀孕后离婚倒是可以的——但除非你之后就不再复婚了,否则去写婚书时也一样要扣分,为了几个月的工资,实在是没有必要。”
政审分比钱更难赚,这是共识了,买活军治下的好处固然多,但让人觉得难以理解的□□其实也有许多条,譬如对卫生的极度讲究,又譬如要给女娘分田,又譬如强制男人休产假,还有这个单身生育制度——一个单身怀孕的女娘,如果年纪还没到婚龄,这是了不得的事情,更士都要来查的,这女娘若是指认不出孩子的父亲,又强说自己是情愿的,那就要强行带走去做苦役,孩子断奶后,抱到外地的孤儿院里去,女娘本身逐回原处。至于她回到原本街坊之后,会被如何讥笑,又能不能找到什么工作,那就不必多说了。
而若是她指认了孩子的父亲,提出了相当的证据,表示两人确实发生了关系,且自己是被强迫了,她倒是可以无罪,拿不出协议书证明双方自愿,他要死,便写了协议书,双方盖了手印,又或者是让女方翻供说双方是情愿的,那也没好结果,私下婚配,比奸.淫罪稍好一些,但男女双方也要去矿山苦役两年,唯独的好处就是,孩子可以跟着父母,若父母不要,才会被送去孤儿院里。自然了,触犯了这样的规矩,那政审分也不必说了,自然是低得不能再低。敢在婚龄前闹出人命来,那就一辈子都别想抬头做人了。
虽然未婚先孕,在从前也是丑事,但似乎多是影响女方的性命,男方的名声,而非和此时一般,可能影响男方的性命与女方的名声,还有那么一大家子人的政审分。且这样的规矩,可不是说说而已,更士们执行起来是很严厉的,吴老八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便和妻子说了几个例子,都是他出差时亲眼所见:“好年轻的后生,拿不出协议书,女方也不肯翻供,就这样抓到街心去,奸.淫.罪杀头,一街的人都来看,他母亲回家就上了吊,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倒也是太严苛了一些。”周小娘子也觉得官府有点儿不近人情了,“孩子都有了,父亲却杀了头,这让那个小娘子日后如何渡世?”
“若不严苛,不死人,民间谁还遵守律令?”吴老八的看法却是不同,“凡是律令,要在百姓心里立住,那都是要死人的,有时还要死许多人。否则无非就是一纸空文。你说二十三、二十五才能结婚,他们便不写婚书,做了夫妻一般住在一起,照样生孩子,这样的人不抓起来,百姓岂不又是十几岁便成婚了?”
仔细想想,也的确是这个理,若不惩罚触犯规矩的人,便压根没有规矩可言了。买活军这里唯独只不管的是二十三岁后的女娘,单身生育只扣一定的政审分,具体是多少也不往外透露,但倒是不主动去抓人。除此以外,一切规矩以外的婚配和生育,一律都伴有苦役等级的刑罚,令人望而生畏。如此,几年来乡下、城里才没有太多的不才之事,否则,这律令只能导致私婚增多,实在没有更多的规范效果。
至于男方同修产假,期间也不支付工资,也都是为了维持眼下这男女皆出去工作的局面,尤其是在私人的东家那里,若是休产假他还要开发工钱,那只会带来一个结果,便是他从此不招女工人,而且也不要有可能生育孩子的男工人。
吴老八分析道,“这般来说,不拿工钱长远来讲,对大家都还是有利些,若不然,生孩子便要被辞退,被穿小鞋,那城里人,除了做公的,谁还愿意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