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第3/3页)
孟逐溪不想骗他,但更不想伤害他,机灵地偷换了个概念:“我比较喜欢你。”
周淮琛:“……”
孟逐溪招人喜欢不是纯纯靠着血缘滤镜,她很多时候是真的很乖很懂事,也很会替别人着想。就比如说现在,除了那盘土豆丝她怀疑周淮琛倒了半瓶醋进去,她牙还要用几十年是真不能出事,暂时无能为力,那寡淡又带着腥味儿的粥,她硬是面不改色一勺勺喝着,没让周淮琛看出一点儿其实不好吃。
不过她很好奇,想着刚才男人在厨房里游刃有余的背影,任谁见了都得喊一声大厨吧?
“周队长,你跟谁学的做饭?”
周队长一听,剑眉略挑了下,自信心爆棚地反问:“这还用学?”
孟逐溪:“……”
行了,不用问了,她已经知道周队长这个饭是怎么做这么难吃的了。
还是忍不住夸了一句:“你颠勺颠得真好。”
也是真心实意的夸赞。她从小到大,家里也是有厨子的,他们做的饭很好吃,但颠勺都没有周队长颠那两下子好。
干净利落,又帅又有力。
“我还以为你正经学过呢。”孟逐溪嘀咕。
周队长轻笑一声:“还用学?我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孟逐溪:“……”
是了,很显然周队长只见过猪跑,没研究过猪究竟是怎么跑的。所以他只学会了颠勺,并没有学会做饭。
孟逐溪喝粥,那盘土豆丝周淮琛也没浪费。部队里出来的男人,不会轻易浪费粮食,他拿了个碗从砂锅里盛了粥,就着粥把那盘酸掉牙的土豆丝吃光了。
男人吃得快,却不难看,没发出声音,全程面不改色。
看得孟逐溪目瞪口呆。
她本来还担心他自己尝了粥发觉难吃,甚至连安慰他的话都想好了,结果看他那样,他好像真不觉得难吃。
转念一想,是她娇气了。
其实他的出身比她还要好,金尊玉贵,那些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好日子,他也是从小过的。谁不会讲究呢?要讲究,他能比她更讲究。
可是在她挑剔这不好吃、那不好看的时候,他已经投身部队,抛洒热血,一次次经历着极限挑战和千锤百炼,只为了守护更多的人安稳。
因为见到了母亲无辜的死去,所以想要守护更多的人安稳。
孟逐溪想,如果是自己经历过他那样的事,应该只会恨死小三,恨死渣爹,说不定还会因此偏激地恨其他相干的不相干的所有人,从此这辈子冷眼看着世间疾苦,冷笑旁观。
她知道大多数的人其实都是这样,甚至像拿着手雷去医院闹事的王家兄弟,自己淋了雨,也要撕别人的伞。
可是周淮琛不一样,他自己淋了雨,却将自己的血肉之躯铸成伞,去守护更多的人、陌生人。
这样的周淮琛,不管以后会不会跟她在一起,孟逐溪想,都足够惊艳她的一生。
她真的没有办法不喜欢、不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