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第2/3页)
周淮琛微惊,他确实没有想到眼前娇滴滴的小姑娘会这样说。
她以前在马场看过不少马术表演,却从没有想过骑马,一开始让她选马,她眼睛里那犹豫的神情,明显是连要不要骑都没有想好。他早看出来了,这小姑娘惜命,除了撩他,在别地儿胆子都挺小的,也懒,不爱受累,就想舒舒服服地躺着,得过且过。
他以为,她来骑马只是想找个机会跟他亲热。
“怎么想的啊?”他问。
“不怎么想,就是喜欢你。”
马术头盔将小姑娘的脸衬得越发小,白净的皮肤,水汪汪的眼睛,她是锦绣荣华里精心浇养出来的一朵娇花,嫩得能掐出水。可是每每看他时,眸光坚定又勇敢,每一次说喜欢他,眼神热烈又真挚。
“周队长,我不是凌霄花,我要做木棉,和你站在一起,共沐风雨。”
周淮琛眸光微动,漆黑的眸子直直看着她。半晌,忽然哼笑一声:“都让你栉风沐雨了,还要我干什么?”
他也就是嘴硬,心里已经默认一会儿教会她要点,要带着她去草场那边跑马了。见她马术头盔没系紧,还示意她低头,细心地替她调整下巴带,扣紧锁扣。
“行了,去吧,先慢点儿。”
孟逐溪却坐那儿没动,不好意思地说:“你刚说的那些,能再说一遍吗?我没听见。”
周淮琛:“……”
得,也不用问怎么没听见了。他的感觉一点儿没错,他刚才跟她说话的时候,这丫头尽忙着看他了,什么也没听进去。
他斜挑着眉,拿她话反问她:“你不是要做木棉吗?”
小姑娘理直气壮:“对啊,沉迷你男色的木棉!”
周淮琛:“……”
男人舌尖舔了舔后牙槽:“行,早晚让你沉迷到求饶!”
*
孟逐溪学东西挺快的,悟性不错,小时候最开始其实是学跳舞的,教她跳舞的老师也很看好她,说她悟性好,小姑娘聪明,干啥都带点儿天赋。可是她懒啊,有天赋也没用,一天天得过且过的就想躺平,尤其是跳舞这玩意儿,每次跳之前还要来半小时软开,她觉得疼,学了个半吊子。想来想去觉得还是画画最轻松,往那儿一坐,画笔随便涂涂,最后画成什么样甭管,反正苦劳到位了,能感动到别人,情绪性价比高,又改而去学画。
一开始跟周淮琛来马场主要也就是想看他骑马,她本来就迷恋周淮琛身上那股血性和野性,想想这样的男人纵马驰骋,那得多么英武啊?简直荷尔蒙爆棚!
晚上回去两人顺势倒在一张床上,他白天骑马,晚上……嘿嘿!
她还特别小心地收着这小心机,没表露出来,省得坏男人又该说她空心眼儿多。
可是当亲眼看到他奋不顾身冲进惊乱的马群,飞身上马,策马驰骋去救素未蒙面的小孩,亲耳听到他的过去,听到他小时候的事,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周淮琛是风雨雷电下长出的一棵菩提树,侠义真诚、热血善良。
这个男人真的,很好很好。
孟逐溪对他的喜欢始于他的身体,他的男色;后来又一步步迷恋于他的性格,男人身上的痞气与正气矛盾又勾人,勾得她欲罢不能,更加想要得到他;直到今天,她看着马上的周淮琛,忽然意识到自己早已深陷,她对他的喜欢已经不仅仅是想要拥有,她还想要交付,想要跟他站在一起。
她不是菩提,但她可以做坚韧的乔木,跟他站在一起,相濡以沫,共沐风雨。
孟逐溪用一个上午的时间掌握了骑马的技巧,下午,周淮琛也上了马。两人出了训练场,一人一马,恣意驰骋在广阔的草原。
马蹄哒哒,风声呼呼吹过两人的耳畔,吹起他们的头发和衣角。前方是一望无垠的生机,远处的山脉淡化成壮阔的轮廓线。
他们是恋人,也是自己。迎风尽兴,意气风发。
小姑娘爱美,后来嫌头盔不好看,豪气上来,压根不顾男人的反对,扔了头盔,扯掉发绳,让一头乌黑蓬松的长发在风里肆意飞扬。
周淮琛怕她马术还不娴熟,现在速度这么快,一会儿磕着碰着伤了哪儿,严肃地喊她全名:“孟逐溪!”
“什么?”小姑娘应声回眸,漂亮的大桃花眼里都是明媚的笑,呼喊声夹杂在恣意的风声里。
就那么一眼,男人瞬间就没了脾气。
小姑娘在马上回眸看他的那一眼,那一个刹那,让他过了这么多年,终于懂得了当年中学课本里那一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他没有六宫,他只是觉得这一刻,无限风光黯然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