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第3/4页)

袁东海看万云那微微低垂的眼神,多少也有点明白她的心意,张口想打圆场,但说出来的话,立场也是很分明的:“彩虹,女大不中留,我看平时彩霞也成日把嫁人挂在嘴边,嫁出去倒还好,你少操心。”

林彩虹看看万云,又看看袁东海,哪里还能不知道面前两个朋友的意见,自己也觉得没意思透了,不过只是个农贸公司,现在生意没有突破,防了这个又防那个,叔叔婶婶有亲生孩子,也有一把小算盘,自己说是孤立无援也不为过,正想拉拢林彩霞作为自己的战友,结果这个“战友”也并不牢靠。

最后,她说:“阿云,这一年半以来,麻烦你替我看着她了。我刚刚也想到了,她不想干就不想干了,我那儿也不会要她回去,她是自由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再不拦她了。”

万云只是笑,有点勉强:“彩霞要走的话,我会把工资给她算清楚的。”

三人没有再说林彩霞的事,又换了其他的话题,但终究有些寡淡,最后林彩虹晚饭也没吃,就坐车回番禺去了,招呼也没跟林彩霞打一个。

而被胡小彬拉到后厨的林彩霞,刚开始还气囊囊的,想想自己委屈透了,她就是看到姐姐在番禺支撑那个农贸公司,累得有时候连饭都顾不上吃,成天在这个部门和那个酒店中间跑来去的,辛苦得不得了,叔叔婶婶两人意见多多,指手画脚,却什么忙都帮不上,她就想回去做事,哪怕帮她姐斟茶倒水也好,可林彩虹就是不领情!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绝情的姐姐!?

“哎,你真的想走啊?”胡小彬看林彩霞眼泪都要掉下来了,他又不会哄女孩子,赶紧先开口,避免她真哭。

林彩霞确实想哭,刚刚最疼她的姐姐竟当着海哥和云姐的面,想拿铁勺子打自己,可当着胡小彬的面儿,她又有点小骄傲,忍了忍,悄悄抹掉两颗泪,跟胡小彬说话也不客气:“对啊,就是想走啊!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想在这儿做到地老天荒啊!”

胡小彬到广州来,只做过两份工作,都在后厨,之前是在一个较大的酒楼做搬运,现在是在云记快餐做“掌勺”,工资论起来,都差不多,但哪个自在,一目了然,在这儿稳定,云姐又愿意放手把厨房交给他,这种信任感很让他感动。胡小彬不是那种特别有上进心的人,每个月准时拿工资,拿了工资寄回老家去,下了班能去看看电影打打桌球,他在这儿待得很舒服,没想过要走。

“云姐开一辈子的快餐店,我就给她打一辈子的工呗,反正给谁打工不是打。”胡小彬听不出林彩霞语气里的冲劲儿和讽刺,去年云姐还给他加工资了,他觉得挺好,一年年做下去,也还挺有盼头。

林彩霞鄙夷地看了眼旁边的胡小彬:“你就愿意一直待在后厨,不去看看其他地方?不想自己当老板了?”

胡小彬奇怪地看了眼林彩霞,终于意识到她语气里的不对劲了,反问:“你离开快餐店,是要去当老板吗?”

这话,胡小彬并没有刺她的意思,但林彩霞偏偏就听出言外之意,梗着脖子和他说:“当老板干什么?你看云姐这个老板当得多辛苦!生意不好,头发都要愁白了!我肯定是要当老板娘的,坐在收银台收钱就行!”

这话往常林彩霞也说,但胡小彬这次却当着她的面笑了出来,指着她:“就你?三个顾客一同付钱,你就手忙脚乱的,还想张口骂人赶客,你还收钱?还想当老板娘?”

林彩霞被胡小彬笑得脸颊发热,伸手推了他一把,把胡小彬推得往旁边趔趄了几步。

胡小彬老老实实地说:“我实话实说而已,你别动手啊。”

“谁动手了!”林彩霞叉着腰,面露凶相,不过女孩儿年轻,再凶也没有难看到哪儿去,何况她也没有真正的发火,“我就是要当老板娘!我以后就是要嫁给老板的!”

见她说得这么肯定,胡小彬不禁问:“那你离开店里,就是准备去嫁人了?不上班了?”

这话把林彩霞给问得堵住了嘴,在来上班之前,她姐是明确表示不会要她回番禺的,她也不知道接下来要干什么,就是凭着一股头脑发热的冲劲,就跟万云说出了正月就不来上班了,也是想当着她姐的面表决心,说不定能拉到她姐一点同情,最后还是让自己回了番禺呢?想到这里,也不知道他们在外头聊得怎么样,林彩霞正想探头探脑地去偷听,又被胡小彬拉了回来。

“你还是别去听了,都要走了,还听什么,听了也跟你没关系。”胡小彬直愣愣的,说话有点不留情面。

林彩霞回头瞪了这个瘦削的同事一眼,平时就不爱说话,今天口水倒是多过茶,又有点看不上他:“跟我不一定没关系,但跟你这个没出息的,一定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