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第3/3页)
林岚下意识的转头想要寻找商可儿,却发现商师伯和人形的池豁已经不见了。
木狐:“他们去找炼花宗处理后续事情了,应该没有那么快回来,我们可以好好聊聊,对于你,只要你想知道的,我可以说的,我都不会隐瞒。”
看到林岚平静下来,木狐才继续。
【木狐:我的本体其实就是九尾狐!身为天生九尾狐成**(灵)……嗯,成神的我,其实并不习惯做人类!天道为了考验我,竟然将我投胎到了一个半妖身上。还是天生自带火木双灵根的半妖!也不算太违背我的本能,除了因为种种因素,生而为半妖的我,只想做人,不想成妖。】
林岚若有所思,大概能猜到木狐想说什么。
【木狐:这个考验,对于一丝轮回前记忆都没有的我来说,实在太惊险了。人的意识和九尾狐的意识差太远了,即使转世成为了一个对妖族血脉十分排斥的,更想成为纯人类的我来说,也是无法摆脱的。与其说,池豁是主灵魂,不如说,他身上,为九尾狐妖的那一部分,才是我真正的灵魂。】
木狐再次拿出种植,一下子就培养出来一条粗长的木藤,随即在木藤之上,点了一把火。
【木狐:正如我的名字一样,其实我最为擅长的天赋还是木系的天赋,而天道却将火系天赋,强硬地加在了以人的意识观念为主导的池豁身上。木和火,本来就是既相生又相克的关系,火强于木,则相克,而木强于火,则相生。即使转世为半妖,更想做人,但是池豁身上的火灵根,根本是没有可能强盛过作为主导神魂的我,曾经作为神的天赋。所以只能木助火相生了。】
因此池豁无论怎么样,都不可能摆脱狐族给予他的血脉天赋,为了变强,他在火系强者的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宽,他的妖兽血脉中的木灵根就越强。
在明知道,烈火焚烧之后,木是会越来越少的,所以作为生生不息的木灵根,为了让自己的寿命更长一些,能比更耐得住火灵根燃烧一些,只能自己发力增强了。
因此,池豁的灵根,无论是火灵根还是木灵根,都只会越来越纯粹。
他本人无论怎么挣扎,都是出手无措了。
直到林岚的剑意魂剑出现之前,池豁都没有想过,还能有这种办法,将自己的狐族血脉,直接变成魂剑分开。
木狐没有隐藏:“后来的事情你都知道了。”
【木狐:池豁这个代表着火系灵根的人,终于还是将我这个狐分出来了,可是正如你说过的,分魂,只是分魂而已,魂依然还是自己的魂。虽然他将火灵根和木灵根分开了,但是也只是能让当时的我,跨过灵根限制,在这个小世界的实力限制之内,实力高上那么一分而已,真正的问题,还是灵根加血脉上的问题,其实根本没有解决。因为这两种灵根,越是纯粹,在血脉的限制下,根本没法共存!】
如今的状态,真是池豁和木狐想出来的,最佳的两种力量的共存方法了。
【木狐:雷劫的时候,我没有想那么多,当时我还是觉得,池豁和池狐本来就是同一个人,凭什么还要因为血脉身躯的缘故,让自己和自己不相容呢,只是觉得,既然血肉之躯是禁锢,我不若就舍弃掉就好,当血脉的束缚不在了,我就是真正的我了。】
误打误撞之下,居然真的“生出”了一个孪生弟弟!
人类意识的孪生弟弟!
自己的半身。
一个等同于契约了的灵魂伴侣!
别人找坑爹的灵魂伴侣靠契约,他找半身靠自己分割……
也没谁了。
不过比起自降身价,被坑在了这个位面生生世世的转身轮回,不过是分割了自己的魂魄,多了一个半身而已,绝对能接受。
更何况,因祸得福的,让作为妖灵难以突破的自己,顺势还掌握了多一种规则呢!
本源之力相克的规则!
这是多少灵都求不来的机缘,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