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6/6页)
“例如著名的爱德华八世,放弃王位而成为温莎公爵,只为了和心爱的辛普森夫人厮守终生。辛普森夫人是个离过两次婚的妇人,温莎公爵竟然为她失去王位并被流放,我们能说温莎公爵没有失去理性吗?”
那个绑着辫子的女孩,左手抓着辫子,右手指着我,大声地说。
我在答辩时,首先定义理性应是思考的“过程”,而非“结果”。所以不能因为经过思考的结果和一般人不一样,就认为他没经过思考。举例来说,如果在白色与黑色之间,大家都选白色,却有一个人选黑色。并不能因此判定那个人没有理性,只不过在一般人眼里他是不正常而已。正不正常只是多与少的区别,没有对与错,更与是否理性无关。就像爱因斯坦智商比正常人高很多,表示他不正常,但能说他不理性吗?
“英国的温莎公爵不爱江山爱美人,这是因为对他而言美人比较重要。即使一般人都觉得江山比较重要,那也只是价值观上的差异。不应该因为这种不同的价值观,就认定温莎公爵因为爱情而失去理性。”
我没绑辫子,又不甘示弱,左手随便抓着一撮头发,右手也指着她。柏森站起身准备结辩时,右手还在桌子下方对我比个“V”手势。
“对方辩友举出许多因为‘爱情’而杀人或自杀的极端结果做例子,来证明‘谈恋爱’是不理性的……”
柏森的语调很激昂。这语调我很熟悉,好像是……
“我方想反驳的是,即使有许多人为了‘金钱’而杀人或自杀,就能证明‘赚钱’是不理性的吗?”柏森把语气再加强一些,我终于知道了,那是在话剧社时念对白的方式。
“所以我方认为,‘谈恋爱并不会使一个人丧失理性’。谢谢!”柏森下台时,答礼的姿势是土风舞社的邀舞动作。
结果揭晓,我们代表的反方获胜,柏森还获得该场比赛的最佳辩士。
学长说我表现得也不错,只是抓头发的样子,看起来实在很像猴子。“可惜这是辩论比赛,不是马戏团表演。”学长拍拍我肩膀,遗憾地说。当天晚上,依照惯例,柏森还是在熄灯睡觉后爬到上铺问我,他是不是天生的英雄人物。
从此,柏森就一直是辩论社社员,到大四为止。我陪柏森到大二后,就不去辩论社了。因为我辩论时,偶尔会冒出你娘的圈圈叉叉,或是他妈的鸟儿飞之类的脏话。学长说我很孝顺,都不会提到我妈。孝子是不应该因为说脏话而被对方辩友砍死的。
总之,大一和大二的时光,对我和柏森而言,是非常快乐的。正因为快乐,所以时光走得特别匆忙。大二下学期,柏森还被选为班代,我被选为副班代。那学期我们相当活跃,办了几场舞会,还有撞球比赛和歌唱比赛。舞会时,我们有开舞特权,可以先挑选可爱的女孩子跳舞,不必跟人抢。
撞球比赛我和柏森搭档,撞遍班上无敌手,拿到冠军。
歌唱比赛子尧兄竟然也参加,他唱的是曹雪芹的《红豆词》。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子尧兄左手抱着一本《红楼梦》上台,声音浑厚低沉,全班震惊。
“咽不下玉粒金波噎满喉,瞧不尽镜里花容瘦……”他的右手先轻掐着脖子,再摸摸脸颊,身段很像歌仔戏里的花旦。
“展不开眉头,捱不明更漏……”子尧兄深锁双眉,眼睛微闭,右手按着额头,非常投入。
“恰似遮不住的青山隐隐,流不断的绿水悠悠……”“悠”字尾音拉长十几秒,绵延不绝,全班鼓掌叫好。
毫无异议,子尧兄是班上歌唱比赛的冠军。
系上的课业,我和柏森也都能轻松过关。子尧兄一直被流体力学所困扰,考试前我和柏森总会恶补他一番。要升大三的那个暑假,1013室的三个人,决定要搬出宿舍。因为每个人的东西变多了,特别是书。所以我们在外面找了间公寓,是楼中楼格局,有四个房间。还剩一间,我们把它分租出去。最后租给一个大我们一届的中文系学姐,杨秀枝。我们都叫她秀枝学姐。
秀枝学姐的出现,除了让我知道东方女孩也有傲视西方的胸围外,
最重要的是,她让我认识了明菁。因为明菁,我才知道,我是一株檞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