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8/12页)

“柏森,你还有没有东西忘了带?”

“有。我把一样最重要的东西留在台湾。”

“啊?什么东西?”我非常紧张。

柏森放下右手提着的旅行袋,凝视着我,并没有回答。

然后缓缓地伸出右手,哽咽地说:

“我把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留在台湾了。”

像刚离开枪膛的子弹,我的右手迅速地紧握住柏森的手。我们互握住的右手,因为太用力而颤抖着。认识柏森这么久,我只和他握过两次手,第一次见面和现在的别离。都是同样温暖丰厚的手掌。

大学生活的飞扬跋扈、研究生时代的焚膏继晷、工作后的郁闷挫折,这九年来,我和柏森都是互相扶持一起成长。以后的日子,我们大概很难再见面了。而在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可能会由朋友转换成妻子和孩子。想到这里,我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悲哀,于是激动地抱住柏森。该死的眼泪就这样流啊流的,像从地底下涌出的泉水,源源不绝。我27岁了,又是个男人,不能这样软弱的。可是我总觉得在很多地方我还是像个小孩子,需要柏森不断地呵护。柏森啊,我只是一株檞寄生,离开了你,我该如何生存?

“菜虫,我写句话给你。”柏森用右手衣袖猛擦拭了几下眼睛,蹲下身,从旅行袋里拿出纸

笔。 “来,背部借我。”我转过身,柏森把纸放在我背上,窸窸窣窣地写着。“好了。”柏森将纸条对折两次,塞进我衬衫的口袋。“我走了,你多保重。”我一直红着眼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柏森走后,我把纸条打开来看,上面写着:

“爱情是一朵生长在悬崖绝壁边缘上的花,想摘取就必须要有勇气。”——莎士比亚

第四棵离开我的寄主植物,柏森,给了我最后的一点养分——勇气。流行歌手梁静茹唱得没错,“我们都需要勇气,去相信会在一起。”

我以前公司的主管也没错,“我们都需要勇气,去面对高粱绍兴。”原来有些话我必须要鼓起勇气说。我知道了。

送走柏森后,我从桃园坐车,单独回台南。那个发型像木村拓哉的学弟在或不在,对我都没意义。我只觉得空虚。我好像漂浮在这间屋子里,无法着地。当我试着固定住身子,不想继续在空气中游泳时,门铃声突然响起,明菁来了。

“吃过饭了没?”明菁问我。

“还没。”我摇摇头。

“你先坐着看电视,我下碗面给你吃。”

“姑姑,我……”

“先别说话,吃饱后再说,好吗?”明菁笑了笑。

明菁很快在厨房扭开水龙头,洗锅子,装了六分满的水。打开电磁炉开关,烧水,水开了,下面条。拿出碗筷,洗碗,碗内碗外都洗。洗筷子,用双手来回搓动两根筷子,发出清脆的声音。将手上的水甩一甩,拿出干布,先擦干碗筷,再擦干双手。面熟了,明菁捞起一根面条试吃,好像烫了手,轻轻叫了一声。将右手食指放在嘴边吹气,再用右手食指与拇指抓住右耳垂。接触到我的视线,明菁笑了笑,吐了吐舌头。

明菁从电视机下面拿出一张报纸,对折了三次,垫在桌子上。跑回厨房,从锅里捞起面,放入碗中。用勺子从锅里舀出汤,一匙、二匙、三匙、四匙,均匀地淋在碗里。将筷子平放在碗上,拿出抹布遮住碗圆滚滚的肚子,双手端起碗。“小心,很烫哦。”明菁将这碗面小心翼翼地放在报纸上。“啊,忘了拿汤匙。”再跑回厨房,选了根汤匙,洗干净,弄干。

明菁将汤匙放入碗里,笑了笑,“快趁热吃吧。”

“你呢?”

“我不饿,待会再吃。”

明菁卷起袖子,拿面纸擦擦额头的汗。

“我很笨拙吧。”明菁很不好意思地笑了。

明菁,你不笨拙的,认识你六年半以来,现在最美。

明菁坐在我身旁,看着我吃面。我永远记得那碗面的味道,可是我却找不到任何的文字来形容味道。我在吃面时,心里想着,我以后要多看点书,多用点心思,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将这碗面的味道,用文字表达。“好吃吗?”明菁问我。“很好吃。”我点点头。明菁又笑了。

“过儿,你刚刚想说什么?”我吃完面,明菁问我。

“我……”早知道,我就吃慢一点。

“李柏森走了,你一定很寂寞。”明菁叹了一口气。

“姑姑……”

“过儿,你放心。姑姑不会走的,姑姑会一直陪着你。”

“姑姑,我只剩下你这棵寄主植物了。”

“傻瓜。”明菁微笑说,“别老把自己说成是檞寄生。”

明菁环顾一下四周,突然很感慨:

“当初我们六个人在一起时,是多么热闹。如今,只剩我们两个了。”“你怎么……”“没什么。只是觉得时间过得好快,转眼间已经待在台南九年了。”“嗯。”“我们人生中最闪亮灿烂的日子,都在这里了。”“嗯。”明菁转头看着我,低声吟出:“卅六平分左右同,金乌玉兔各西东。芳草奈何早凋尽,情人无心怎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