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想环游的世界,是有你在的地方(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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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去塞班岛,觉得那里简直是中国游客的殖民地,免签白本放行不说,跟团还有直飞的航班,消费水平又比济州岛、马尔代夫便宜太多,各种中餐厅,满耳朵的中文。
卜先森说:“跟在中国没什么两样。”
我说:“至少晚上没有大妈跳广场舞。”
结果当晚我们沙滩漫步,看到一群中国大妈在跳凤凰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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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夏天,我和卜先森第一次去阿拉斯加。舷窗下是壮阔的冰河、绵延的苔原、常青的云杉、迁徙的驯鹿,还有午夜不落的太阳,美得像幻境。
行程中卜先森最期待坐直升飞机去北美最高峰麦金利山,可我那天水土不服、上吐下泻,他只好不去了,连我都觉得好惋惜,“其实你可以一个人去的。”
“一个人看风景?没意思。”
我身体恢复后,我们去沃迪兹海钓。
卜先森的公司小有起色后,他迅速学会了企业家之间流行的四项贵族运动:高尔夫、马术、网球和海钓,还拿到了海钓执照。
我们包船出海,他戴着墨镜静静垂钓,我在旁边自拍修图发状态。
很快卜先森钓上来一条大金枪鱼,笑着说:“以后我们老了,可以住到阿拉斯加来,我钓鱼,你做网红,别人笑你一把年纪了还像个洛丽塔,我就说,‘我偏要纵容她,做一辈子少女。’我们一起吃饭,一起出海,晒太阳,喝咖啡,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最后手牵着手走向天堂,许诺下辈子在这碧海蓝天里再次重逢。”
我摆手,“肉麻死了。”
他偏要让我更肉麻,居然开始念李元胜的《我想和你虚度时光》。
吃饭时我看到杂志上亨利·甘尼特说的一段话:“如果你还年轻,请远离阿拉斯加,过早领略世间极美,将使余生变得乏味。”
我嚷嚷起来:“怎么办?我的余生乏味了!”
他说:“不会吧?这明明是刚切的金枪鱼鱼生啊!”
有一年我和卜先森在清迈参加“万人天灯”活动,放灯的时候,耳边全是日语。
我把天灯放到夜空中去,闭上眼,双手合十,虔诚地祈祷朴先森爱我比我爱他更深更久,然后睁开眼,满怀期待地问卜先森他在想什么。
结果他不解风情地说:“我在想泰国人真是为了中日友谊操碎了心啊。”
那晚我俩差点儿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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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工作没多久,我遭遇了一次网络暴力,那段时间我微博人气急剧下降。单条阅读量、主页访问量锐减,点赞转发和评论数越来越寒碜,粉丝群变得异常冷清。
我陷入负面情绪不能自拔,跟卜先森说:“感觉那些所谓的粉丝,好薄情。”
他说:“这是一个时机,鉴定谁是你真爱粉的时机。”
“可还是很失望,感觉像是被自己信任的人背叛了。”
“我们都要学会攒够失望,然后开始新的生活。”
我突然矫情地问:“你也会像他们那样,昨天说喜欢我,明天就离开我吗?”
他竟然很配合,“不会的。你是我的‘大本命’。”
“哼,你那么毒舌,明明是我的黑粉!”
“《所以,和黑粉结婚了》。”
那是我们相识的第六年,一起去看的第99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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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先森的生活自理能力特别强,在旅行中简直是哆啦A梦。
我受凉感冒了,他会拿旅舍的电吹风对着我的太阳穴吹,与此同时还拿热水给我泡脚,并且让我喝着热开水,逼我出身汗再睡觉,次日总能痊愈。我偶尔晕车,他总能掏出鲜姜片来贴在我肚脐上,缓解症状。
记忆最深刻的是在迪拜旅行,我穿的裙子起皱得厉害,那晚我们回旅店都很累了,他还用手机里的翻译APP,用阿拉伯语向前台借蒸汽挂烫机,可惜没有借到。
我在浴室洗澡,他敲门,“让我进去一下。”
“我累死了!你别闹了行吗?”我不耐烦地说。
他却已经拉开门进来,瞪我一眼,直接用衣架把我的裙子挂在浴室的钩子上。
“你这是做什么?”
他懒得理我。第二天裙子褶皱去掉了大半,我才知道,他是利用热蒸汽自然地熨平衣物。我忍不住问他为什么懂的这么多。
他毫不留情地说:“是你太小白。”
“别假装嫌弃我的样子,你明明很享受照顾我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