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此间别后,山水再相逢(第3/11页)

最近半年,几乎平均一个两月病一次,一次差不多十天。

痛定思痛,我决定花一段时间静下心来,仔细调养。

为了能让自己安下心,不给自己太大压力,新书不打算写得太急,当然写还是会写的,只是要慢一点,我打算攒两个月的稿子,等那时候再发,即便再生病,也能保证更新啦。

5.后续

基本上,《龙龙龙》写到这里,就算是完结了,即便他们一直还会生活下去,但是对这本书来说,写到这里,故事已经结束了。

今后即便还有故事,也是通过一两个短篇番外来写。

要说的基本就是这些,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等番外,过几天就发了,没兴趣的同学可以等新书,新书出来后,我会在这本书中发公告,所以等新书的同学先不要着急下架这本书——

此间别过,我们两个月后,山水再相逢。

蔚蓝之诗与银色永恒

补完番外章

1.女妖的情敌

“都湿透了。”

拥有修长有力身躯的少年,捋了捋湿漉漉的金发,又扯动一下因为吸水而变得沉重的外衣,觉得这么穿着实在影响发挥,便抬手一把撕裂,扯开碎布片丢在地上。幸好附近没有什么人,也不怕被看到有失风度仪态的样子。

而少年的身前不远处,站立着一位同样全身湿漉漉的年轻女性,蓝色长发上沾着水,眼眸是接近透明的水色,美丽动人的姿容足以令男子神魂颠倒,但少年看着女性的目光,却是如临大敌的戒备。

这少年,来自大陆南部,他隶属于最强盛的国家莱特帝国,同时也是国家中最庞大的海因涅家族成员,他的名字是艾瑞克。

此时,艾瑞克正在进行他成人礼之前必须完成的家族修业,一场长达三年的旅途,而在旅行的过程中,所他遇上了一点点小麻烦。

准确地说,是大麻烦。

现在站在艾瑞克面前的,并不是人类,而是身为上古遗族的名叫乌狄妮的水妖,虽然拥有接近人类女性的外型,但其杀伤力却堪比几十只怪物的集合。

最先主动招惹上这位女妖的,并不是艾瑞克,而是正好与他同行的家族另外一名成员,那位的年龄只比艾瑞克大一些,但其花心却和艾瑞克的剑术一样出名,甚至犹有过之。

乌狄妮非常注重感情,假如被爱恋的人抛弃,会愤怒地杀死恋人后自杀,假如恋人移情别恋,那么必杀名单最前面要排上情敌的名字。

“居然连女妖都敢招惹,招惹了之后居然还敢抛弃,抛弃之后还打不过,究竟是该称赞他有勇气呢,还是干脆说为了色欲连生命都顾不上了?”

虽然对始作俑者的作风不敢恭维,但既然一道同行,艾瑞克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家伙被杀死,在危机关头,他声称是那家伙是为了他才抛弃乌狄妮的,顺利地将女妖的仇恨转移到自己身上,假如光以外貌评价,艾瑞克确实是有资格做女妖的情敌的……随后,便是脱离大队伍,一路不离不弃的追杀。

路上不管他怎么澄清谎言,女妖都坚定地不予相信。

当时情况紧急,艾瑞克不假思索地就采用了能最快转移女妖注意力的方法,可现在回想起来,却后悔得不得了,恨不得把那些话抢回来揉一揉再塞回嘴里:“我究竟是发了什么疯,为了救那个花花公子,把自己的好名声也搭上了,我可一点都不想成为那家伙绯闻簿上最新的一页。”

一边喃喃地抱怨着,艾瑞克握紧手中的长剑:“假如不幸死在这里,那么就太悲惨了,说不定会被传言为了世俗不容的同性爱情而死……真可怕!绝对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说实在,面对强大的上古遗族水妖,他完全没有或活着回去的把握,但艾瑞克脸上完全没有退缩或恐惧的神情,一双蔚蓝的眼睛平静宁和,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旷野清爽的蓝天那样令人心情愉快的东西。

“一定要活着回去让所有目击者闭嘴!”抱着这样坚定的念头,此时尚且还十分青葱的少年艾瑞克,挥动名剑蔚蓝之诗,在水汽浓厚的空气里留下一道灿烂剑痕。

2.代表蘑菇诅咒你

应该怎么形容他现在的状态呢?

在逃避女妖追杀的路上,他的精神过分集中在战斗上,以至于忽略了身旁的景物及走过的路线……

又或者说,这片山林之中,树木与树木,山岭与山岭都长得太相像啦,也没有成型的道路,不管他怎么走,都看不到山岭的尽头……

再或者说……

好吧,简单直白些。

他迷路了。

苦恼了一个多小时,艾瑞克终于叹了口气,暂时不想回去灭口的事,转而思考其他现在的处境,随后很快得出结论:假如不能找到回去的路,以他的身体素质,应该会在六天内饿死。假如算上体力消耗的因素,这个时间会缩短到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