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天道之子(第3/3页)
早点谈完,早点送走这对道侣,如果霁霄再问一句“你很懂吗”,钱誉之恐怕要气到吐血。
“暗行”之所以为暗行,一切生意往来都在暗处。钱誉之秉烛带路,走过地下密道:
“请柬是我暗行管事带来的,妖界暗行由半妖经营,半妖们性情古怪,你俩……”他突然不说了,“我倒忘了,孟长老原本是妖。与妖打交道,自然不成问题。”
人与妖结合,有悖自然天道,半妖数量稀少,不被人、妖两界接纳。
孟雪里其实没见过半妖,却想在道侣面前逞能:“没错!我可以!”
地下密室烛火幽微,烛火映在石壁上,投照出一尊巨大阴影。
孟雪里心道,不知这是什么妖?
作者有话要说:
看了评论区几栋争议话题楼。有读者不想看没有双主角出现的章节,建议我题目标注一下,方便读者避雷。
我从读者的角度,非常理解这种想法,读者当然有权看自己不喜欢的部分。
但是从作者的角度,我没有办法做到。虽然看起来,这是一件顺手而为的小事,无非是章节标题上多写一行字。
这两章关于胡肆雀先明的戏份,是全文剧情的一部分,暗示“因果”。在下一个副本,万妖大会中,朋友敌人一起相聚,新仇旧恨一起了断,不写的话,读者会产生疑问“为什么孔雀出现在万妖大会?”“胡肆的动机是什么?”等等。
不仅如此,还有一些反派戏份大家都不想看,但出于文章完整性,我还是会写。
如果这次标注了,以后还会有“我雷感情戏,只想看他们升级打怪,作者能标出来吗?”“我雷升级打怪,不撒糖的章节我不看,作者能标出来吗?”“我雷霁霄,只想看孟貂,标一下不麻烦吧”诸如此类的问题。
进而引起新矛盾:“作者为什么不标我的雷点,难道其他人的雷点比我重要吗?”
真不是不尊重大家的阅读体验,但“标注避雷”这个问题实在纠结。我能想到比较简单的处理办法,是单章多写一点剧情,也就是进度条往后拉,保证每一章都有主角戏份出现,大家看这样行吗?
看文写文是开心事,都不要吵架生气啦。如果看文不开心,不如弃文,大家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