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第2/4页)
林母没有急着说话,眉眼如春,双眸如水,含笑地看了眼林雪松,细细替他整理好衣服,这才慢慢说道,
“因为不管你才华横溢也罢,高高在上也罢,生活终究会归于平淡,能够在平淡中找到幸福的人是幸运的。”
正是因为她经历过所以才懂得这个道理,别看林父给林雪松订的婚事再好,日子总归是两个人自己过的,她的儿子她很清楚,就是疲懒性子,喜欢看看话本,过过清闲日子。
麻烦的东西一律不喜欢,能有多远躲多远,西北镇守府,府上每日事情多如牛毛,而且儿子还不是去做正妻,充其量也就算个平妻,比起正妻来还是矮了一头。
以后每日晨昏定省的日子肯定过得极为压抑,相较起西北镇守谭靖远的确是太穷了些,但是好在生活自由,儿子可以当家做主,关键是儿子喜欢,其实她心里挺中意的。
林雪松低垂着脑袋,清润地面容上全都是伤感,刚哭过的头又显得有些隐隐作痛,眼眶中积蓄的眼泪,又要汹涌而出。
声音笨拙而呐呐的又带着几分委屈,“可是……可是人家又不喜欢我,我干嘛还要热脸上去贴冷屁股。”
林母捂嘴轻笑一声,眼中的温柔尽显眼底,“傻孩子,一个人喜不喜欢你,不要看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你要用心去体会,心是不会说谎的。”
“心?”林雪松懵懵懂懂的,他的心现在好混乱,弄不懂这心里究竟想怎么样。
林母没有在说话了,有些事情作为旁观人是不能说得太直白,需要他们自己去体会的,如若真是有缘,终究都会走到一起去的。
如若真是没缘哪怕是把人绑来也是做无用功。
林雪松自从回了林家,没事不是坐在屋内发呆就是坐在院子里发呆,任凭谁也看得出他心事重重的样子。
偏偏他不哭也不闹,让做什么就做什么,乖得像个听话的猫一样,连最爱的话本也不看了。
林母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找林父说了好几个回,可惜林父的性子犟得很,在儿子这件事情上自持己见。
最终还是林父看不下去,找到林雪松,温言细语地说,“你大婚的日子,父亲给你定在十月,正好天气也不热,想要什么聘礼,就算是金山银山爹也给你陪嫁。”
林父的财大气粗并没有令林雪松心动,反而更加伤感,本以为回来至多还能陪伴父母许久,没有想到父亲操办得如此急切。
林雪松抬起一张楚楚可怜的小脸,委屈巴巴地望着这个一向疼爱他的父亲,稍稍有些撒娇道,“爹,我还不想嫁人,能不能再缓上一两年。”
林父的眉头紧锁,他也不想让自家儿子过早的嫁人,毕竟他就生了这一个孩子,可是好友的儿子如今已到了娶亲的年纪,好不容易立了功,向圣上求了一个平妻的名额,过了这村可就没有这店了。
“不成,爹都已经和人家说好了,而且平妻这个位置已是极为难得了,再等上一两年恐怕有变啊。”
林父是真心为儿子着想的,哥儿的身份本来就挺低下的,如果不是好友看在他的份上,随便许诺个妾室身份就可,他们这边还推三阻四的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林雪松见他爹一脸的笃定,心中有些不快,有些闷闷地道,“爹,你就这么希望我早些嫁出去么。”
明明以前不是这样说得,说什么嫁不出去大不了我养你,原来都是假的么,到头来还不是希望自己早些嫁出去。
“爹不是希望,爹是看这桩婚事真的很好,现在肯娶哥儿为平妻的人不多了,就连农家也没有几个娶哥儿为妻的,爹是怕你以后后悔。”
林父还没有听出林雪松的脾气,还以为这孩子不懂得他的苦心,好言相劝着。
他不劝还好,一劝林雪松的心莫名其妙就冒出一团无名火来,怎么压制都压制不住,没有忍住爆发了出来。
“你老说这桩婚姻好好好,我可是一点都没有看出哪儿好了,一个平妻有什么可以值得骄傲的,人家君汐再差也是个正妻位置,我看你是巴不得让我去给别人伏低做小才好吧。”
林雪松是真的气,说得好听是平妻,说不好听其实就是一个妾,只不过比其他的妾地位要高一点罢了。
有什么好的,依旧不还是要看当家主母的颜色,他身边的小舟和君汐虽然嫁得差点,但是堂堂正正的正妻说出去多有面儿啊。
更重要的是人家任荃和江景元两人都曾许诺过不纳妾,他就算是嫁得再好,如此一比较起来,总觉得低人一头。
林父见自己的一番心血被儿子这样误会,也是怒气大增,他这么苦心孤诣的到底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他这个儿子以后好过一点。
“你真是愚不可及,慕君汐那嫁得好么,随时都把头栓在裤腰带上的,如今有多少双眼睛正盯着任荃那块肥肉,一个小小的任家,到最后还不是要玩弄在别人的手中,没权没势有再多的钱也不够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