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第2/4页)
砸实在了的一拳,隔这么远都能听到“咚”的一声,听着就疼。
那姑娘被打了也不还手,瑟缩了一下,怯怯道:“现在吃了咱们回去的干粮就不够了。”
男孩起了火气,把手里的石头冲着姑娘的脸就扔了过去,躲闪不及,额角被狠狠磕了一下,鲜血顺着淌了下来,糊住了左眼。
见了血,男人也只是皱着眉头骂了声晦气。
重男轻女?
那为什么还要将小怜卖掉?
还有那句“赔钱货”,小孩子最擅长模仿,看来那家子人没少这么喊小怜。
洛书气的发笑,暗地里戳戳月怜,月怜回过头来,脸上还带着没有褪去的厌恶。
洛书对月怜使了个眼色:能怼不?
月怜回了个眼神:可劲怼,别和我客气。
洛书弯了弯眼睛:放着我来。你先别出声,我来泄泄火。
洛书迟疑是怕月怜对这一家子依旧有什么感情,既然得了话,那洛书就不想给这群人留面子了。
“什么叫还给你们?”洛书单手抱着月怜,自怀中掏出了一张纸,“当初明明是你们把月怜卖给醉仙楼做小厮,我见他在厨艺之上颇有天赋,便让他跟着醉仙楼的大厨当学徒,卖身契在此,还想抵赖不成?”
“胡说八道,我们分明……”
“娘!”
说了一半的话被坐在牛车上的青年打断,青年阴沉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见笑了,当初因为我的腿受了伤,为了药钱弟弟才自愿卖身醉仙楼,刚刚家母也是爱子心切,误会了阁下。”
这话说得倒是漂亮,一个“爱子心切”就把前言不搭后语的破绽轻轻巧巧地盖了过去。但是周围的人也不是傻的,已经有人生了疑虑。
“爱子心切?哈。”
洛书把“卖身契”放回怀里——实际上月怜的卖身契早已经被洛书给了月怜,现在他手里拿着的不过是一张白纸。
但是他笃定对面不会对峙,把儿子卖给南风馆这件事说出来,名声就彻底的坏掉了,还不如顺水推舟地说是把月怜卖到了醉仙楼。刚好,这样月怜的名声也不会受损,否则哪怕月怜干干净净什么也没做,也抵不过有人管不住自己的嘴。
哦不,有一点说错了,不是他们卖了月怜,是月怜自己卖身救兄。
真是兄友弟恭,催人泪下,好像他不放人就是十恶不赦一样。
洛书放回“卖身契”,顺手摸了一根糖棍给月怜,又自己叼了一根在嘴里,糖棍一晃一晃,洛书眨眼间从翩翩公子变成地痞盲流,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狠劲,看得阴郁青年瞳孔一缩。
“就像你说的,这个大婶在我楼前破口大麦,口出污言秽语,还坐在地上影响客人进出,是爱子心切。爱子心切就爱子心切罢。
那你们现在明白了,想起来了,知道了,那你们还有什么事吗?你们挡着我门口,影响我做生意这笔钱,咱们是不是该算一算了?”
配合着洛书,百骨知几人留下的人,在经过了洛晴长达两个月的嫌弃,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价值。
他们站在洛书身后,无声地看着这一家子,面目凶狠,好像只等洛书一声令下,就要将几人拿下。
妇人心生惧意,连忙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梗着脖子,声音却小了好几个度,“这、这账不能这么算……”
“公子。”阴郁青年打断妇人的话,冲着洛书笑了笑,本身的气质与这一笑极其违和,脸庞就莫名显得扭曲。“弟弟为我做了这么多,每每想起便十分愧疚,这次是想将弟弟带回去。”
带回去?带回去在让你们再卖他一次?
洛书压下心里的火气,担心地看了看月怜,却见月怜嘴巴一动一动地啃地正欢,让人想起啃菜叶的小兔子,显然这几人的事情并没有影响到他。
或者是相信洛书根本不会把他交出去。
“带他回去?”洛书转过头傲慢地地扬起下巴,“你们当初将月怜卖了一两银子,现在他在我厨房里帮工,学徒的花销还是我出的,每月五两银子,你们想将人带回去,是不是应该先把这些银子给我?”
洛书一副视财如命的商人模样,不给银子不撒手的财迷样子,之前几人心里的清高公子的形象荡然无存。
阴郁青年和妇人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原本想着这种开酒楼和气生财的大掌柜,应该不屑于和他们纠缠,随便给点银子就能把他们打发了,没准那个小兔崽子也能回来,没想到对方却一副要和他们纠缠到底的样子。
这个小兔崽子到底使了什么迷魂汤?
还是他的天赋真的值五两银子?
五两啊!那可是白花花的银子!一想到那银子是用在这么个王八羔子身上,就心疼得难以接受。
阴郁青年更是眼角绯红。
要是他有银子,有钱去打点考官,那现在就是举人!是状元!而不是个穷酸秀才!何必要为了几两银子来做这种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