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第2/2页)
和男人同床共枕,惯不习惯的。
沈浪倒是无所谓,不过比起与朋友分享床榻,他更喜欢独自霸占整张床。
熊猫儿的房间在金无望他们房间的隔壁。
洗完澡,熊猫儿舒舒爽爽躺床上,闭上眼睛准备睡觉,便听见隔壁水声哗啦哗啦的,还在洗澡。
熊猫儿嘀咕道:“王怜花那个小白脸洗个澡都这么久。”
然后,便听见隔壁传来奇怪的声响。
熊猫儿纳闷极了,难道王怜花洗澡时间太长,腿抽筋了?
他不由自主竖起耳朵想听听王怜花怎么个抽筋法。
结果,被一声妩媚勾人的浅吟激得一个哆嗦。
年轻小伙子熊猫儿的脸立马火烧一样红了。
这,这是……
天啊!不会吧!
熊猫儿虽然没吃过猪肉,但也见过猪跑。
他觉得王怜花果真不要脸,心里面对金无望同情万分。
有这样一个不注意场合发、情的室友,多糟心的事儿。
铁直熊猫儿大侠这般同情的想道。
而后,为了阻绝隔壁奇怪的动静,蒙头大睡。
比起没心没肺粗线条的熊猫儿,与金无望他们对门的沈浪表情震惊到无以加复。
习武之人耳聪目明,尤其像沈浪这样的高手,耳尖的程度不可思议。
这不,对门什么情况听得一清二楚。
他不是对断袖一事全无所闻的熊猫儿,自然了解这是什么情况。
原来金兄和王兄是这种关系吗?
沈浪懵圈不已。
……
王怜花没什么羞耻心,他敢光明正大的和金无望共处一室,便不会特意隐瞒他与金无望的关系。上辈子,他和金无望成了情人后,也没瞒着沈浪他们。
那时候,熊猫儿和朱七七一脸震惊加便秘,看着若无其事公然出柜的朋友怀疑人生。
沈浪就镇定多了,呆怔片刻,便笑着祝福他和金无望白头到老。
当然,王怜花自我惯了,根本不在意别人的看法。
翌日。
客栈一楼用餐的人三三两两。
沈浪顶着一对黑眼圈神情恍惚,魂不守舍地啃着馒头。
这时,熊猫儿大步上前,一屁股坐到他身边,继而做贼似的左右瞅了瞅,悄声道:“昨晚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响?”
沈浪嚼食物的动作一顿,“什么奇怪的声响?”
熊猫儿道:“就是那个啊。”
沈浪看他又嫌弃又鄙夷又有些猥琐的表情,默然片刻,点了点头道:“听到了。”
熊猫儿拿起拳头大的馒头啃了一口,道:“你说王怜花那小子哪儿来的脸,当着朋友的面也不晓得克制一下,可怜金兄和他同屋,还不知怎么尴尬……”
沈浪听他叭叭说着,忽然意识到熊猫儿误会了什么。
他抬眼看着大大咧咧豪气万千的男人,略作犹豫,终是不忍让他心灵打开一扇门,被迫接受新奇事物。
金无望下楼时,一路享受着熊猫儿同情怜悯的注视。
金无望:“……??”
沈浪眼神复杂地看着身形颀长俊挺的男人,见他神清气爽,暗暗叹了口气。
金兄这样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为什么喜欢男人呢?
如若不是昨晚听到的墙角,他怎么都不信钢又直的金无望和风流好色的王怜花是一对。
快马加鞭赶了七、八日的路,四人渐渐接近楼兰古城遗址,而后被快活王手下“急风三十六骑”拦下。
“急风三十六骑”是快活王的随行,全是外貌英俊,骑术精绝的少年。他们使用的兵器乃长剑,仅十三式剑招,招式诡异狠辣。武林上许多成名高手,都不是他们的对手[1]。
金无望四人被带进了一处豪华的帐篷中。
金无望矮身走了进去,从外面看这处帐篷不大,里面却极尽雅致,别有洞天。
“劳烦四位在这里等上几日,主子有事暂脱不开身,无法好生招待你们,多有得罪之处,还望多多包涵。”
金无望四人自然知道对方不放心他们的身份,拖时间查底细。
【叮,选“美”大赛活动正式结束,恭喜“一望无涯”和“怜花惜金”获得最美组合第一名。】
王怜花惊喜道:“我的游戏服装终于有的救了!”
金无望无语道:“先买医书。”
王怜花固执己见道:“我就要游戏服装!”
金无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