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玄不改非(十一)(第2/2页)

王献之沉默了,他被教养得非常好,仁厚善良,潇洒恣意,出身顶级世家,还是书法家王羲之的小儿子,深得其神韵,时人无不称赞。可好像这些,都没什么用。

少年显然易见地失落了。

“如果你就此沮丧,那么他们就成功了。”

王献之一下抬头,他还是不得不承认,祝疏之长了一双非常好看的眼睛,笔墨难以描摹那种。

“不要拿别人的恶行来惩罚自己,你可是王家的王子敬啊。”

王献之终于忍不住笑了:“疏之一向都这么会安慰人吗?”

谭昭非常坦然:“恰恰相反,我非常不擅长安慰人。”

“谢谢你。”

这么客气啊,谭某人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要谢我,不如在我衣服上题个字好了。”这起码也两个亿:)。

系统:白日做梦,要不得。

王献之没想到对方提出了这样一个要求:“你确定?”

“确定。”

王子敬也有自己想法:“那我们互相题字吧。”

谭昭看了一下自己包得严实的右手,抬头:“你确定?”

“确定……吧。”

反正不管确不确定,这事儿就这么约定了,两人路过布庄买了两身白衣,那是一个洁白无瑕,时人最喜欢的装逼款。

谭某人被自己搬起的石头砸了脚,只得被逼上梁山。

“先说好,你可不要嫌弃我的字,前头十多年,我可是上虞城顶天立地的闲散子弟。”

王献之抽了抽嘴角,微笑着点了头。

两人相背而立,提笔就来。

为了两个亿,谭某人也是拼了,左手执笔,以笔作剑,反正现在流行各种狂乱的草书,他的草书就真的写得一般,仅有的那点儿书法涵养都是为了应付科举考试,天知道后世流行各种楷书、馆阁体,他是真的很少写草书。

亏了亏了,希望王子敬少年不要将衣服传出去,不然他老脸都丢没了。

“好了。”

“我也算是好了。”

用的特殊墨砚,入水不化,待笔墨干透,就可以穿了,现下许多人都喜欢在自个儿衣服上书写画画,要下雨天花了,岂非不美。

大概是因为谭某人铺垫得太好,王子敬有些惊叹于对方的字,其形只能称作一般,但其意含而不露,却莫名有种锋芒剑出之感,藏锋其中,风华难掩,好字。

“疏之,你也太谦虚了。”至于字形上的欠缺,不过是熟能生巧罢了,王献之觉得即便他爹看到,也会称赞写字人的风骨。

书之一道,最难不过风骨。

谭昭:……实不相瞒,他其实是当画符来写的。

“是吗?是子敬你太客气了。”

王献之少年非常有原则,表示自己绝不会随随便便夸人,会非常珍惜这件衣服。

这样就好,应该没第三个人看见了,谭昭表示自己会同样珍惜,可他却不知道王子敬的珍惜与他理解的完全不同。

不久的以后,谭某人就会知道,王少年珍惜地穿着这身衣服,见了才华横溢的夫人,见了书法各有造诣的兄长们,见了……伟大的书圣老爷子王羲之。

但好在,这会儿他还不知道。

谭昭很快抱着衣服回了隔壁,虞韶已经回来了。

这山神自从下了山,脾气那是一天比一天暴躁,这会儿猛饮了一大杯水,脸上显有些不大痛快:“气死我了!”

“怎么了?”

“狗眼看人低,不是士族怎么了!士族了不起啊!”虞韶又猛喝了一杯,道,“你是士族吗?”

“……是。”

得到肯定的回答,山神大人更气了:“那姓贺的姓马的,都是吗?”

“……也是。”

虞韶有点儿不懂了:“你们凡人真是奇怪,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做什么还把人分作三六九等,难道这样,就会让人快乐吗?”

快不快乐他不知道,不过这种社会形态也是有原因的,谭昭选择转移话题:“谁给你罪受了?你就没还击?”

“我们山神从来不会伤害凡人的好不好!”所以他才气不过啊。

谭昭莞尔:“所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此事,自然还要从虞韶跑出去想探听关于刘内史死讯一事说起。山神大人自忖生得英俊无双,难得多了个心眼乔装打扮出去,谁知道穿得过于朴素,被人当寒门狠狠奚落了一通。

“这么说,你还与人打了一个赌,有把握赢吗?”

山神大人可疑地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