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的计划(第3/4页)
尤其是在迪克被小柯克嫌弃的对比之下,虽然这么说有点对不起迪克,但那种被需要,被重视,被承认的感觉,简直让杰森无法抵抗。
谁会不喜欢软乎乎的崽崽呢?不存在的,哪怕是蝙蝠侠都很喜欢 。
杰森可不止一次注意到布鲁斯揪着一只黏在身边的崽崽摸摸头的场景了,杰森可以实打实的保证,布鲁斯在抱着小柯克的时候的笑容绝对是真实的,那种温柔也是真实的,即使布鲁斯自己可能都没注意到。
真实的喜欢和理智是同时存在的,这两种情绪出现在蝙蝠侠的身上并不冲突。
但不管怎么说,家里的关系因为小柯克的存在改善了许多,改善的或许还不止是这个方面,实际上不止是蝙蝠侠,韦恩庄园里面就连阿尔弗雷德的工作量都减少了不少,毕竟这些团子相当的懂事,因为能力的特殊,在小杰森的带领下也会帮着阿尔弗雷德解决一些事情。
日子过得算是比较轻松,除却不省心的阿卡姆疯人院的神经病们,和外面宇宙里不知道为什么就盯着地球不放,隔三差五搞事情,仿佛地球是什么香馍馍一样的外星人以外,一些事情都相当的顺风顺水。
杰森这个罗宾自然也是如此,对于他来说,连夜巡都可以有崽崽陪在身边,简直是再快乐不过了。
当然,快乐的时光并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虽然说不至于截然而至,但是在哥谭这种地方,总会突发的出现某些意外给快乐的过程增添一些绊脚石。
就比如说小丑。
对于这个不搞事情不舒服的神经病来说,能在逃出阿卡姆之后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动静,完全可以算得上是蛰伏良久了,久的都有点不符合小丑的习惯。
要知道这家伙基本上一离开疯人院就迫不及待的要搞事儿,手头有钱就用有钱的搞事方法,没钱就用没钱的搞事方法,可以说是完美的展现了什么叫做生命不止,搞事情不休。
哦,这么说或许也有点不对,毕竟小丑吧,这家伙简直就跟一种病毒一样,一般人死了之后基本上就无法搞事儿了,他不一样,他死了照旧搞事,在哥谭这个城市,小丑这种存在简直就像是什么传承,一个死了,另一个冒出来,而且一个比一个强,一个比一个让人头疼。
所以对于小丑来说,生命不止,搞事情不休,这是不成立的。
更别提这一任小丑现在还没死呢,他就更不可能不搞事情了——实际上之前就说了,最近的小丑隐藏了这么久,不是因为不搞事情,而是因为他打算搞个大事情。
这只小丑,盯上了蝙蝠侠的鸟球球二代罗宾。
蝙蝠侠的神经是很坚韧的,意志坚定,吸引着小丑疯狂的想要把黑暗骑士拉入黑暗的深渊,让他彻底堕落,但奈何蝙蝠侠意志坚定,十分顽强,所以这一阵子小丑想到了一个新的主意。
总所周知的,蝙蝠侠的身边跟着一只未成年的鸟球球,比起蝙蝠侠,这只鸟球球还嫩的很,不管是哪个方面都是如此,而蝙蝠侠对其非常的重视,尤其是小丑得到了一个相当特殊的消息的情况下。
——他知道了现在的二代罗宾就是布鲁斯韦恩的二儿子杰森陶德。
老实说,知道这个还真是个意外,但这并不妨碍小丑借助这个意外做些什么。
和某些宇宙的小丑不太一样,这个世界的小丑是并不知道布鲁斯韦恩就是蝙蝠侠这件事情的,或者说,他应该知道,但是好巧不巧的,因为小柯克的存在干扰了一些事情的发生,干扰了这个宇宙,造成了一些微妙的小偏差,所以小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布鲁斯韦恩就是蝙蝠侠。
对于布鲁斯韦恩这个花花公子,小丑是并不在意的,对于他来说就算布鲁斯是哥谭的小王子,是赫赫有名的韦恩家族的人,是阿卡姆疯人院的资助人,也和小丑关系不大。
让小丑正儿八经的这次关注到布鲁斯韦恩的,主要还是因为二代罗宾就是杰森陶德这件事情
布鲁斯本人是个花花公子,可以说是养活了哥谭比例超级大一部分的报社,出场率不是一般的多,每天都能在各种奇怪的场合见到他。
而杰森陶德和他的父亲相反,和他的弟弟柯克韦恩一样,这个韦恩家的二少爷对外露面的次数并不多,但是身为韦恩庄园的一份子,布鲁斯韦恩的儿子,就注定他不可能在哥谭内部寂寂无名,哪怕露面并不多也是如此。
小丑当然也知道这个,他不但知道杰森韦恩,在准备对杰森韦恩下手之后,还对这个韦恩家族的二少爷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这实在不是什么难事,毕竟杰森陶德是被收养,不是亲生子,即使是布鲁斯韦恩,要收养孩子也是需要走程序的,哪怕这个走程序的城市是哥谭也是如此,最多也就是能让程序的速度快一点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