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随处不在的撕咬(第2/3页)

只是,身上这身衣裳刚在外面溜了一圈,有些汗,要见太后自然得重新换一身。他便选了套烟青色的纱袍,重新洗漱梳头,这才跟着永寿宫的太监李公公去了。

高悦换了内核,又一番收拾,整个人的精气神自然与原主不同。因此太后见他第一眼,只觉得眼前一亮,差点儿没认出来这位是高家那个病弱的哥儿。太后细细看了看高悦,见他脖子上缠着白布,有些诧异道:“怎么还受伤了?”

高悦正要跪拜行礼,就听太后又道:“既然伤着了,就别跪了。来,到哀家身边来。”

太后说不跪,高悦却依旧坚持行了揖礼,这会儿他自然也看到了周斐琦,便连皇帝也一并拜了。礼毕,他才走过去,却也只走到太后面前三步处,就不再往前了。

太后见高悦如此,暗暗点头,只觉得这个孩子大有长进,哪里有一点儿皇帝说得什么顽劣?离得近了,太后看得更清楚,这个高家哥儿的眼睛与之前也不大一样了。主要是眼神,原来那双眼里纯澈有之,却多少差了些生机。如今却亮得惊人,且目光坚定,一看就是个有主意能决断的主儿。

“你这孩子,几日不见,真是大变样儿了。过来,坐到哀家身边来。”太后不由感慨,冲高悦招了招手,又问:“脖子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高悦这才规矩地坐到太后身旁的位子上,随后面不改色地道:“日前不知哪个宫里跑出来的狗儿,扑上来就咬,我没有防备,便受了些伤,不碍事。”

太后心想,这后宫里就没有狗,就算有,哪里又能咬到你了?定然是——太后的目光看向坐在她一旁的皇帝,正好看到她那一项面无表情的儿子正在冲高悦瞪眼,心下立刻了然。原来如此,不过,这样也好,起码说明这两人是有亲密举止的,只要再更进一步,抱皇孙还不是指日可待?!

唉,自己这个儿子,难得对后宫里的谁有了一点儿兴趣,自己还是不要干涉太多的好。这么想着,太后便笑了笑,拉过高悦在自己的另一边坐下,道:“那狗儿也不是见谁都扑?虽说咬了你是他不对,大抵也是因喜欢才扑上去,你呀也不要怪他。”

高悦(假装)乖巧地点头,“嗯,都听您的。”

这么乖的孩子,真是讨人喜欢。太后忍不住轻轻拍了拍高悦的手背,又道:“不过,你也别怕。若是日后这宫里再有谁敢欺负你,你就来找哀家,有哀家给你撑腰做主!”

高悦连忙起身行礼,道:“多谢太后恩典,高悦感激不尽。”

太后连忙拉他坐回来,“好了,好了。哀家今日叫你来呢,可是让你来陪哀家用膳的,又不是让你来给哀家磕头的,快别多礼了。”言罢,太后命李公公传午膳,顺便又问了高悦口味喜好,还说了日后他的饮食都由永寿宫包了,想吃什么派人来永寿宫小厨房说一声就行,菜品可以随便他点。

这个消息,倒是着实出乎高悦意料,他一边应着太后的话,一边猛瞧周斐琦,那眼神带着浓浓地询问,好像在说‘你搞什么?’

周斐琦回了他一个‘与我无瓜’的白眼。

他俩这一番视线交锋,落在太后眼里那就是妥妥的‘眉来眼去’,老太太这个高兴啊,一顿午膳吃完,那脸上的笑还没散去。

饭后,周斐琦和高悦陪着太后在院子里遛食。

永寿宫面积极大,因太后爱侍弄花草,院子里修了个极大的花坛,这个时节正是百花争绽齐开斗艳的时候。花坛上除了原本种的花草还摆了许多盆名贵的奇珍。

高悦随太后走过花坛时,刚好看到其中有两盆正在遭受暴晒的蝴蝶红,因这花原也是他亲妈的最爱,在现代十分名贵,他没忍住便提了一嘴,道:“这两盆蝴蝶红这么养恐怕不宜生长。”

“哦?”太后停了脚步,扭头看向高悦,“你这孩子还懂种花?”

高悦道:“略知一二。这蝴蝶红又叫喜兰。本是南暑樟林中生,花开异香,可御瘴气也可解百毒,乃是良植。因是唯一花落结实的兰花,素有兰中圣母的美誉。它的果实生食即有延年益寿的功效,入药更是精品。只是,虽生在暑地,却怕见光。不如将它们移到阴凉处,更利于培育。”

“原来如此。哀家还说怎么这两年总也养不活这花呢,原来都是晒没的。李公公你快叫人把这两盆花搬到廊下去,可别这么晒着它了。”太后说完,忽然心中一动,扭头就对高悦说:“你这孩子,难得是个懂花的,不如你来帮哀家养这喜兰吧!养好了,哀家重重有赏!”

高悦看了周斐琦一眼,见那家伙正瞪着自己,眼神中满满地都是威胁和不赞同——高悦忽地轻笑了一声,对太后道:“恭敬不如从命,一切旦凭太后安排。”他说完就听见皇帝那边传来一声轻微的磨牙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