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3/4页)

“天才?”韶青笑脸迎人。“现在这时代,女人都坐办公桌,连一些女性基本应该会做的事,都变成了天才!这实在不知道是进步还是退步!”她望着黎之伟,“你要不要喝一点酒?”

“啊呀!”迎蓝惊呼,“不能给他酒喝!这个人一喝酒就变样子!千万别拿酒来!”

“只一小杯葡萄酒,”韶青笑着说,“葡萄酒根本喝不醉!”

“是的!”黎之伟的酒瘾发了,慌忙接口,“那和喝糖水差不多。迎蓝,你也该喝一点,能治感冒!”

韶青拿了一瓶红葡萄酒来,又拿了三个杯子。大家坐下,喝了一点酒,吃了许多菜,一层浓郁的、和谐的,像家庭般的温暖气氛,就在餐桌间弥漫开来。逐渐地,大家都摆脱掉拘束与心事,大家都变得热烈而兴奋起来,大家都有些薄醉。本来,三个人都各怀心事,这一会儿,酒入愁肠,就都发生了作用。韶青变得非常爱笑,动一动就笑,说一句话也笑,这笑像传染般立即传给了迎蓝,她也笑了起来,一笑就不可止。两个女孩的笑当然刺激了黎之伟,他也笑起来,一时间,满屋子里充满了笑声。

“黎之伟,”迎蓝边笑边说,“你为什么留那么多胡子?”

“对啊!”韶青也笑着接口,“我开门时没看清楚,以为来了一只大猩猩!”

黎之伟用手摸胡子,笑着说:

“因为我的嘴长得很难看,我把它藏在胡子里,你们就看不清它有多丑了!”

“不行!”迎蓝叫着,“你要把胡子剃掉!”

“不剃!”黎之伟叫,“我是兔唇!”

“胡说!”韶青直扑过去,要分开他的胡子,找他的嘴,“给我看看是不是兔唇!”

“他不是兔唇,”迎蓝笑得伏在桌子上,“他是鸭唇,像唐老鸭一样,呱呱呱的。”

“他还是顽皮豹唇呢!”韶青笑着说,忽然惊呼,“哎呀,不得了,迎蓝,他只有胡子,没有嘴!”

迎蓝大笑特笑了。她站起来,抱住韶青,把她抱回椅子上,笑着说:

“你喝醉了,韶青,你醉了。”

韶青坐正身子,又给每人倒满了酒杯。

“我告诉你们,我为什么留胡子,”黎之伟喝了一大口酒,正色说,“有一天晚上,我带了一个女孩出去吃宵夜,那女孩盯着我的嘴看,我知道我的嘴是五官里最丑的,我说:别看我的嘴!那女孩说:我就喜欢你的嘴!后来,那女孩又看我的腿,我说:别看我的腿!他妈的,就是这两条腿长坏了,如果再长那么两三公分,我就有一八〇了,你知道,迎蓝,萧家两兄弟都不止一八〇,抢球、跑垒、抢女朋友都比别人强,我最恨我的腿了。谁知道,那女孩对我纯纯地说:我最喜欢你的腿了!哈,我这一乐,当场就作了一支歌!”他拿筷子敲着盘子,大唱起来,“不看你的嘴,不看你的腿,看了之后心里跳,不知是否撞到鬼……”

迎蓝和韶青笑得滚在一起,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两人拿着餐巾纸,彼此给对方擦眼泪。黎之伟喝着酒,大声地说:

“故事还没有完呢!”

“说呀!”迎蓝笑着喊,“说下去呀!”

“一星期以后,”黎之伟继续说,“我在一家咖啡厅又碰到这个女孩,她正和一位男歌星在一起,我听到那女孩在说:我最喜欢听你唱歌,我最喜欢听你吹牛了。那男歌星轻飘飘地就快神魂颠倒了。我忍不住走过去,又唱了一支歌!”他再度“击盘”而歌,“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就像一张破碎的脸,难以忘掉你歌声,就让一切走远。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却都没有哭泣。那人有张大嘴,你又能歌能吹,到如今年复一年,我不能停止恭维,恭维你,恭维他,恭维那遍地苍生,只为那虚荣的手,掐死我的温柔。”

迎蓝是笑得不能待在餐桌上了,她又笑又跳,倒在床上,捧着肚子,韶青也笑不可抑,笑得把酒杯都弄翻了,只有黎之伟不笑了,他用一只手握着酒杯,一只手托着下巴,呆呆地凝视着屋里两个爱笑的女孩。韶青好不容易笑停了,抬头望着黎之伟:

“黎之伟,”她说,“你的歌唱得很好!”

“应该当歌星的,是不是?”他反问。

“再唱一支给我们听听!”

“好!”他爽朗地应着,立即唱: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迎蓝笑着奔过来,抱住他的手臂,又摇又喊:

“不要唱这样的歌,不要唱悲哀的!我们都没有悲哀,没有失意,没有烦恼,对不对?我们唱快乐的、开心的歌,唱呀!黎之伟,唱呀!”

黎之伟真的又唱了:

阿桌阿上一瓶葡萄酒,

阿娇阿娇艳地红透透,

阿黎背着那重重的壳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