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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审前会议进行了整整一个小时后,我才轻轻地敲了敲214会议室的门。我估摸着,到了这个时候,他们应该已经开始进行深入的讨论了。
珍·安来开了门,我顺着门开的方向,侧身闪进了会议室。趁着众人还没察觉到法官来了,我先快速地环顾了一周。房间里摆了一张长长的会议桌,两边各有八张椅子。被告方显然是先到的,因为他们抢占了背靠窗户的那一侧。根据时下流行的心理学所言,背后有大片开阔空间的人会显得比背后靠墙的人更加强大、更有气势。
被告方那一侧的八张椅子都坐了人,椅子后面还站了八九个人。为了决定谁坐谁站,他们肯定是唇枪舌战了一番,还好我没见到那个场面。
原告方这一侧只有罗兰德·希曼斯和他的两个助理律师,还有丹尼·帕尔格拉夫。原本,我以为相形之下他们会显得很可怜,不过希曼斯的存在感太强了。他摆开架子,一个人就占了三把椅子的空间。《纽约时报》把这起案子的双方比喻成了大卫与歌利亚,这么说固然有道理,可就算希曼斯真的是大卫,那也是个威风凛凛的大卫。
等到我进入了大家的视线,所有的谈话都停止了。在场的众人都站起身来,兴高采烈地迎接我。作为一个法官,不管什么时候都有人巴结奉承,这是没法避免的。
见面介绍的环节充满了刻意的逢迎和虚伪的笑声。希曼斯一直使劲儿驼着背,利用手臂长的优势,站在一定的距离之外跟我握手,生怕自己的影子会笼罩在我身上。他很清楚,自己的块头和肤色会给人带来怎样的印象,他可不想吓坏了眼前这个小个子的白人法官。
被告方打头阵的正是克拉伦斯·沃思,他也是“莱斯利、詹宁斯与罗利”事务所的首席律师。他是一个身材瘦削的白人男子,身高有六英尺多,穿着颇为考究,显得很有涵养。
接着走上前跟我握手的是阿波提根的法律顾问弗农·威拉兹,然后又是一大群我记不住名字的人,反正里面没有保罗·德雷瑟就是了。我发现在场的有些人根本就没必要来参加这次审前会议,他们大老远地从纽约、华盛顿等地赶到诺福克,其实就是为了跟我握手的这三秒钟而已。
这种做法很愚蠢,但在他们看来,这是游戏规则的一部分。再说了,反正埋单的是阿波提根制药公司。我沿着桌子绕了一圈,最后来到一位仪表堂堂、头发雪白的绅士面前,我见过他的照片。
“很荣幸见到您,法官大人。我是巴纳比·罗伯茨。”阿波提根的首席执行官用一种十分圆滑的“牛津加剑桥”的口音说道,他将“巴”这个字发得非常饱满、厚实。
这下我充分明白了这桩案子对于阿波提根制药公司的意义。他们的首席执行官居然抛下了一切事务,专门跑来参加这个本该是例行公事的日程安排会议。整间会议室里,唯一一个不愿曲意逢迎的人就是帕尔格拉夫。在跟我握手的时候,他依然昂首挺胸,摆明了他认为我跟他不是一个智力级别的人。毕竟,你十三岁的时候申请到属于自己的专利了吗?二十一岁就获得博士学位了吗?都没有。只要大天才丹尼·帕尔格拉夫在场,我们这些人就是挤破了头也只能争当屋里第二聪明的人罢了。
“请坐,诸位,请坐。”我说。于是有座位的人就都坐下了,而我则依然站着,“我相信,今天上午弗里兰先生对各位应该招待得还可以吧?”
杰里米笑了,各位律师也都微微一笑。
“很好。那么关于庭外和解谈得怎么样了?有什么进展吗?”我问道。作为一个法官,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这么说。
大块头希曼斯马上抓住了这个机会,说:“法官大人,我已经给被告方很多机会了,但他们根本就不领情。”
“法官大人,”沃思气恼地说,“原告方就给我们提出了两个选择,要么把专利期限内普瑞瓦利亚获利的百分之五十五分给他们,要么一次性支付给他们五百亿美元。面对如此无理的要求,我们怎么能达成和解!”
“无理?”希曼斯大声道,“你们想用我方委托人的专利,居然还——”
“谢谢你,希曼斯先生。”我一张口,希曼斯便立刻住嘴了,“听起来庭外和解是不大可能了。那证据开示讨论得怎么样?”
于是,双方便展开了你来我往、针锋相对的唇枪舌战,我在旁边装出一副认真倾听的样子。总结起来,就是沃思认为十七个科学家太多了,在他看来有十个科学家出庭做证就足够了。而且,他还拒绝上交希曼斯要求的许多文件和电子邮件,他说其中包含了阿波提根制药公司的大量内部情报,因而不能妥协。我耐心地等着他们把主要的观点都说完,然后便问他们建议如何安排审前日程,结果又引发了新一轮的口水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