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春 卡洛琳之死 第十三节

在三十二区分局,你看不到普通警局里那种常见的混乱局面。差不多七年前,我们当时正在调查“暗夜圣徒”的案子。有一个人穿着防风夹克,带着一支短枪,走进了这里。他把枪揣在怀里,像在保护一个婴儿不受冷风吹拂,他走到接待处的警员面前,把夹克的拉链拉下来,把枪口抵在警员的下巴上。那个警员名叫杰克·兰欣,只有二十八岁,当时正在写报告。据说,这个带着短枪的年轻人笑了笑,一枪就崩烂了杰克·兰欣的脸,而他到底姓什名谁直到现在都还是个谜。

从那以后,这家警局的警员就待在了十五厘米厚的防弹玻璃后面与公众打交道,相互之间的交谈通过对讲机进行,那声音听起来像是从月球上传来的信号。来投诉的人、来报案的受害者也会和警察一起在公共区域来回走动,但一旦你踏过了十厘米厚的铁门,铁门的电子锁自动上锁以后,你就像是来到了一片荒漠。犯人被关在楼下的封闭区,无论什么理由,都绝对不能踏上楼梯半步。在楼上,缺少了警局常见的那种熙熙攘攘,让人感觉有点像是在某个保险公司。警员的办公桌在公开区域,可以通往其他的办公室,上了级别的警官的办公室则靠着后面的墙壁。在其中的一间大办公室里,我找到了利昂内尔·肯尼利。我们自从“暗夜圣徒”的案子结束后,就没怎么见过面了。

他说:“你这个家伙。”他掐灭了手里的香烟,拍着我的后背。

利昂内尔·肯尼利是那种正常人都会讨厌的警察。他说话粗鲁、固执沉闷、自私自利,还是个毫不掩饰的种族主义者。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良知,但我喜欢他,因为他很纯粹,不虚伪做作,也不会主动认错,他是警察中的警察,一辈子都献给了外面这个三教九流的世界。他能一眼认出街上的地痞流氓,就像一条狗,只要把鼻子伸到微风中,就能嗅出最细微的气味。在调查“暗夜圣徒”案子期间,每当我想找到什么人的时候,我都会求助于他,而他也绝对不会犹豫推托。他会从各种场馆会所里把嫌疑人揪出来,或是凌晨四点跑到格雷斯大街的贫民区去捶门,只有在那个时候,警察才能在那里安全走动。有一两次我看到他一米九的大个子使劲地捶着门,门板都已经弯曲变形了。

“是谁啊?”

“快点开门,泰伦,我是你他妈的神仙姐姐。”

我们一起回忆着往事,他告诉了我关于莫里斯·杜德利的近况。虽然我已经听其他人说过了,但我并没有打断他的话。莫里斯是个二百五十斤的大胖子,一个杀人凶手,一个无赖浑蛋,现在在鲁德亚德监狱,居然钻研起了《圣经》,还即将被授予牧师的职位。“这事把‘暗夜圣徒’组织的头目哈鲁坎气得要死,他说,他连话都不同莫里斯说了,你想象的出来吗?”

“谁说没有重新做人这回事呢?”这句话让我们俩都觉得很好笑。也许,我们都想起了莫里斯曾经犯下的血腥罪行,他用菜刀杀死了一个女人,还在她的胳膊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警局办案的警察说,他连自己的名字都写错了,不过,这也有可能只是个滑稽的传闻罢了。

“你是路过我这里呢,还是怎样?”肯尼利终于问我了。

“我也不确定。”我说,“我想弄清楚一点儿事。”

“这回是什么事?卡洛琳的案子?”

我点点头。

“到底是怎么回事?”肯尼利问我,“上次,我从市警局听说,他们认为并不是强奸案。”

我用两分钟时间给他解释了我们目前已经掌握的证据。

“所以,你怎么看?”他问,“那个和她一起喝酒的人杀了她?”

“可能是,但我还在思考。我们之前不是办过一个偷窥狂的案子吗?好像是十年前,那个犯人对两口子进行偷窥,然后悄悄潜入他们家,拿着手枪威胁妻子就范。”

“天哪!”肯尼利说,“你还真没搞清状况。在卡洛琳的这个案子里,你要找的犯人绝对是一个执法系统里的人——警察、检察官,或是私家侦探之类——一个杀了人还知道如何布置犯罪现场的人。这是我的想法。如果那天晚上,她真的和某个男朋友在一起,后来才被偷窥狂杀了,那这个男朋友听到了她的死讯后一定会来报案的,他会希望帮警方破案。”

“但如果他已经有了老婆,可能是怕没办法跟老婆解释,所以才没有报案呢?”

肯尼利认真想了一会儿,他朝我耸耸肩,我可能说对了。

“你上次看见她是什么时候?”我问。

“好像是四个多月之前,她跑到我这里来了。”

“干吗?”

“跟你现在差不多,调查什么事情吧,而且还不想让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