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爱夫妻
约翰·约翰逊知道,他必须杀掉他妻子。他不得不这么做。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他必须为她考虑。
离婚是不可能的。他没有正当的理由。玛丽善良、美丽、开朗,并且从来没有看过别的男人一眼。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她从来不向他唠唠叨叨。她做得一手好菜,打得一手好桥牌,她是镇上最受欢迎的女主人。
他不得不杀掉她,这真是非常遗憾。但是,他不愿意告诉她他要离开她,这对她是一种羞辱。再说,两个月前,他们刚刚庆祝了他们结婚二十周年,他们都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对夫妻。
当着十几位羡慕他们的朋友的面,他们举杯保证说,他们要相爱一辈子。他们说,他们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经过所有这些后,经翰不能就这么把玛丽一脚踢开,那太卑鄙了。
没有了他,玛丽的生活就没有了意义。当然,她可以继续开她的商店,那个商店自从开张以来,生意一直非常兴旺,但她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职业妇女。开那个店纯粹是为了消遣,当时他们隔壁的房子刚好要出售,于是他们就买下来了。也不用装修什么的,只要打通两栋房子中间的墙,开一扇门就行了。玛丽说,开家具店只是为了在她可爱的丈夫不在时,让她消磨时间而已。这对她并没有什么特殊意义,虽然她很有商业头脑。约翰很少进商店。他觉得那里乱七八糟。他一进那里,就觉得很不安,那里面的所有东西显得非常拥挤,好像随时会掉下来一样。
是的,玛丽的兴趣在他身上,而不是在商店上。为了使生活有意义,除了商店之外,她必须爱别的东西。
如果他跟她离婚,那么就没有人带她去听音乐会和玩桥牌。
她也不可能再参加她最喜欢的聚餐晚会了。没有了他,他们的朋友谁也不会邀请她。离了婚,她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将像那些老处女和寡妇一样,过着悲惨的生活。
他不能让玛丽过那样的生活,虽然他确信,如果他要求她离婚,她会同意的。她对他一向百依百顺。
不,他不能向她提出离婚,这对她是一种羞辱。她应该得到更好的结局。
如果他在去列克星顿出差时,不遇见莱蒂丝就好了。但那是一次奇遇,他怎么能后悔呢?在他认识莱蒂丝之后,才觉得自己充满活力。遇见莱蒂丝后,他觉得就像是盲人重见光明一样。而令人惊讶的是,莱蒂丝也深深地爱着他,迫不及待地要和他结婚,她是自由身,没有什么问题。
等待。
催促。
他必须想方设法结果玛丽,安排一次意外事件应该是不难的。商店就是一个理想的地方,那里非常拥挤。利用那些沉重的石头雕像、吊灯和壁炉架,可以轻而易举地结束他亲爱的玛丽的生命。
“亲爱的,你必须告诉你妻子,”他们上一次在列克星顿的一家旅馆幽会时,莱蒂丝催促道。“你必须赶快离婚。你必须把我们之间的事告诉她。”莱蒂丝的声音舒缓悦耳,让约翰陶醉。
但他怎么能告诉玛丽有关莱蒂丝的事呢?
约翰甚至搞不清莱蒂丝为什么吸引他。
与玛丽的和蔼不同,莱蒂丝很优雅。莱蒂丝并没有玛丽那么漂亮或迷人。但他无法抵抗她的魅力。在她面前,他是一个热情、老练的情人;而在玛丽面前,他则是一个体贴、和气的丈夫。和莱蒂丝在一起,生活总是充满激情,和她在一起,他体验到前所未有的亢奋。莱蒂丝是土、气、火和水这四个元素;而玛丽——不,他不能比较她们。但不管怎么说,强迫他们结束这种狂热的相互迷恋,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时,就在他正要提议莱蒂丝去酒吧时,他看到查特·弗莱明走进旅馆,向服务台走去。查特·弗莱明到列克星顿来干什么呢?
在任何地方都可能碰上熟人,这是非法情人经常面临的问题。他们可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被人发现。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
但是,查特·弗莱明是约翰最不想见到的人,如果他见到约翰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的话,他一定会大肆宣扬的。弗莱明这个碎嘴子会告诉他的妻子和他的朋友,会告诉他的医生、他的店主、他的银行和他的律师。
约翰在莱蒂丝身边觉得非常不自在。查特还在服务台说什么。约翰不能这么暴露下去,查特只要向四周看几眼,就会发现他和莱蒂丝。约翰找了个可笑的借口,溜到旁边的报摊,躲到一本杂志后面,一直到查特登记完后乘电梯上楼。
他们总算躲过了,但是,太玄了。
约翰觉得这玷污了他们高尚的感情,他不能容忍下去。他必须采取行动,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件事,但是,同时他不想伤害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