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7月28日 晚上9:22】
黑发男子将那把充满异国风的特制手枪滑过桌面。手枪的外壳光亮、精美,古铜中带点金色调,象牙色的手把上还镶着几颗珍贵的宝石。和19世纪制造的一般枪械不同,这是一把1872年精心打造的六连发手枪。随时间的消逝,它遗落在不知名的地方,逐渐被历史淡忘,最后成为收藏家圈子内口耳相传的神秘宝物。
跟那个时代的其他珍品手枪一样,它的枪托和七英寸半的枪管上都布满了精致的蚀刻文字,但这些蚀刻却与众不同。它们是从《圣经》、《可兰经》和《摩西五经》里摘录下来的经文,并以优雅精巧的书法字体刻出:通往地狱的大门宽广无比——你们会在地狱相聚——仍带着神谴——也许置身于黑暗——对你们怀有敌意的人,你们也要对他们怀有敌意。这些字句以英文、拉丁文和阿拉伯文相陈并列,仿佛这把手枪是上帝的武器,专门设计用来打倒罪人。
相传,这把手枪是专为奥斯曼帝国第三十七位苏丹——穆拉德五世(Murad V)而制,他在位仅仅九十三天,据说在他于1876年8月因疯病退位之后,这把手枪也跟着销声匿迹。
“双动式转轮手枪。”男子说。他拿起这件精致的武器放在戴着手套的掌心,“这种手枪相当罕见,我敢说它绝对是枪中极品。”
伊森·丹斯宛如对待新生儿一般,以极其恭敬的谨慎态度捧着它,他那双血丝满布、带着睡意的眼睛,此时正聚精会神地检视着这把精致的手枪。他用戴着乳胶手套的手指轻抚它,细细鉴赏着手枪上青铜和黄金的质感以及精巧的手工。最后,他恋恋不舍地放下它,把手伸进发皱的蓝色运动上衣口袋里。
“看样子,连枪支也融入了同样的宗教狂热。”丹斯将一颗.45口径的纯银子弹放到桌上。弹壳上同样刻了许多优美的阿拉伯文。“弹膛里还有五颗子弹,不知道为什么都是银的,1876年的伊斯坦布尔又不是到处都有狼人横行肆虐。不过话说回来,这把手枪是为疯子设计的,所以银子弹也没什么大不了。”
尼克·昆恩坐在丹斯对面,沉默地望着那把手枪。他仍闻得到刚擦上不久的保养油和残留在枪膛上的一抹淡淡硫黄味。
“这样的极品大概值多少钱?五万?十万?”丹斯又拿起它,像西部片中的警长般转动枪膛,“过去,这把枪只是个传说,一百三十年来没有任何持有人的记录。你到底是在哪里找到这种奇货的?是在古董市场吗?还是黑市?还是在所谓的‘秘密市场’?”
尼克虽默然不语地坐在那里,脑中却是千头万绪。
这时,门开了,一个穿着蓝色西装的灰发男子探头进来。“丹斯,你过来一下。”
丹斯摊了摊手。“我现在有点忙。”
“你忙?人生真是烂事一箩筐。今天出了坠机事件,整个办公室内只剩下我们两个,顶多加上夏诺和曼斯。如果你不想回野地去处理那堆女人小孩的碎尸残骸,最好马上给我滚过来。”
丹斯啪的一声把枪膛推回手枪,又转动一下,举起它,望着枪管,仿佛在瞄准某个想象中的目标。
最后,他把手枪放回尼克面前,凝视他半晌,拿起一颗银子弹。
“别乱跑。”丹斯说完后便走出去,关上铁门。
尼克·昆恩终于吸了一口气,这仿佛是过去三个小时以来他第一次呼吸。他竭力克制自己的情绪,把这个噩耗推到脑中最遥不可及的角落,倘若他放任情绪恣意窜流,它必定会将他啃噬殆尽。
他穿着茱莉亚两星期前送他的三十二岁生日礼物——灰蓝色的杰尼亚牌休闲西装外套,在熨烫过后就跟裁缝师刚做出来的一样新;他在外套底下穿了一件淡绿色的POLO衫,配上一条牛仔裤,这样的休闲打扮几乎是他每周五必穿的另类制服。尼克深金色的头发有点过长,需要修剪,虽然他老早就答应茱莉亚要去理发,但却拖了三个礼拜都没剪。他刚强的面容让人读不出他的心思,这种特质在做生意或是玩扑克牌时都很吃香,没有人能从他眼里看出他心中真正的想法,但茱莉亚却能从他嘴角微小的弯度看穿他的念头。
尼克环顾四周。这个窄小的房间显然是专门设计来让人心生焦虑的。室内只有一张铁桌,莱姆绿的塑胶桌面上放着那把镶了宝石的精巧手枪,还有四张坐起来超级不舒服的铁椅,他才坐十五分钟,屁股就已经发麻了;一个套着铁笼的白色时钟挂在门边,现在已经快九点半了。墙上除了一块巨大的白板之外空无一物,三支彩色的白板笔用鞋带绑着,吊在一角。白板对面有一块双向镜,能让站在镜子另一头的人看到这里的一切,也可以让坐在这房间内的人心生怀疑,不知道有几个人站在隔壁房间观察他、评估他,甚至在他尚未进入法庭抗辩之前,就已经判他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