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NewPay收购康菲尼迪
现在的互联网企业泡沫被吹得很大,但是和后世相比,硅谷的权力远远无法和华尔街相媲美。
阿美利肯后世硅谷、华尔街和华盛顿三足鼎立的景象还未形成,A/B股的架构有着悠久的历史,采用过的互联网企业数量却非常少。
彼得·蒂尔和马克斯·列夫琴表示要回去商量一下。
“我认为我们应该答应Newman的条件,和NewPay相比,说句实话,我们的产品几乎没有任何的优势。
可能唯一的优势就在于掌上电脑的先发优势,问题在于我们没有资金去掌上电脑推广我们的产品。
以NewPay的激励计划为例,他们光是激励计划就烧掉了上千万美元,而我们的投资只有仅仅五百万美元而已。
我们从全方位来说,都和NewPay有不小的差距。”
彼得·蒂尔没有很强烈的控制权,对于出售企业也不是太固执,要是他过于执着这一点,那康菲尼迪也不会选择和马斯克的X.com合并,成为后来的paypal了。
马克斯思索片刻后说道:“其实我们也不是没有机会,电子支付领域是接近零和博弈,但是不是完全的零和博弈。
华盛顿也不会接受这个领域只有一个玩家。
我们前期可以在NewPay触角抵达不到的领域生存,尤其这些年互联网一直呈现猛烈扩张的态势,我们绝对会有生存空间。”
彼得点头:“好吧。”他以为马克斯不愿意被NewPay收购。
马克斯打断他:“我还没说完,我只是希望我们把利弊都说清楚,避免未来因为这个决定而后悔。
我们需要判断电子支付是不是我们会终生为之奋斗的事业,还是只是当前阶段我们能做的事情?”
彼得:“很明显是我们能做的事情,我们最早成立康菲尼迪是因为我们想研发了信息安全方面的技术,然后无法为这个技术找到对应的应用场景,所以才尝试着去做了电子支付。”
“没错”马克斯起身在房间里转圈:“所以电子支付对我们来说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我也不排斥把康菲尼迪卖给NewPay。
因为这不会是我们长远奋斗的事业,所以从世俗角度出发,我们需要衡量卖与不卖之间的收益。
无论是长期还是现在,毫无疑问肯定是将康菲尼迪置换成NewPay的股票来得划算。
虽然不知道华尔街那帮人精们看中NewPay哪一点,连如此苛刻的条件都会答应,但是NewPay的价值绝对够高。
从长期来看,一个领域排名第一的企业成长性一定比排名第二的企业更好。”
彼得·蒂尔点头道:“那我明天给Newman回一封邮件,我们围绕估值进行谈判。”
像接受收购,在投资条款里是需要通知投资人的。
当克劳森和克莱斯特得知NewPay有意愿收购康菲尼迪,并且愿意采取股权置换的方式收购康菲尼迪的时候,他们内心在狂喜。
纯纯属于意外收获,本来他们就是因为NewPay估值过高才退而求其次投资康菲尼迪的。
现在好了,可以直接置换成NewPay的股票。
两家投资机构给彼得·蒂尔的回复都是同意,并且表示他们的底线是康菲尼迪估值只要在1500万美元以上就可以。
NewPay的天使轮10亿美元估值,一次性得购买5%,也就是说单笔投资都得五千万美元,对于这两家投资机构来说是无法接受的。
这就好比你买房看中某小区的地段、学位和商业,结果这个小区的房子最低价都得五百万起,压根承担不起,然后你宁愿买小户型都想买这个小区,问题是买不到。
诺基亚投资基金和德意志银行就是这样的心理,倒不是说他们掏不出五千万,而是上层不愿意一次性投这么多钱。
五千万投给NewPay一家,都够参与十多家天使轮投资了。
而且当时是家互联网公司就能上市,投十多家天使轮,上市概率30%左右,这收益率不比投NewPay更高?
从利润的角度出发是这个道理,但是从追求长远收益来看,NewPay的潜力显然要大得多。
普通互联网企业在纳斯达克上市,募集资金也就几千万美元,还不如NewPay的天使轮融资呢。
在经历简单的谈判之后,NewPay以两千五百万的估值收购康菲尼迪,以股权置换的方式。
在硅谷的另一边
“彼得·蒂尔、马克斯·列夫琴,欢迎你们加入NewPay的高管团队中来,这位是沃伦·詹森,我们的CEO,我一般不管公司的具体经营,都是他在负责,然后这位是冯·路易斯,他是技术主管。
我目前打算这样分工,彼得·蒂尔,你将作为副总裁,负责NewPay的推广营销,然后我们把技术部门拆分,拆分成信息安全和开发部门,冯·路易斯负责信息安全部门,马克斯负责开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