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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们应该曝光这件事情。”
“你想走回圣路易斯山口吗?有对夫妇住在那里,人多,挺安全的。”
“算了吧。”
“我们就这样继续走吧。”
“这条狗怎么办?”
“看它会不会跟着我们走。”
“如果它不跟我们走呢?”
“那它会回去找主人的。”
“我觉得我们应该带上它一起走。”
“好吧,我们去见他,你们去抓获捕猎者。”
“它看起来很饿。”
“你要给它一袋金枪鱼吃吗?”
“是的,正想这样。”
穿鲜艳衬衫的男人蹲跪在背包旁边,我直勾勾地看着他。他拿出一小包东西,轻轻地撕开包装纸,一阵沙沙声响过后,一股鱼的油香味随之飘了出来,与我在戴帽子男人的手掌上闻到的味道是一样的。他把一大块鱼肉放在石头上,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很快就吃完了。吃完后,我还舔了舔嘴唇上的油。
“你觉得我们距离149号公路还有多远?”满脸胡子的男人问道。
“大概还有十英里[1]没走吧。”
“我们快点儿赶路吧。”
他们把背包拿起,背在身后。对我来说,那意味着不再有鱼吃了。人类太厉害了,总是能找到食物,可是有时候好狗狗都还没吃饱,他们就结束了晚餐。
他们没有给我套皮带,也没有呼唤我,但是他们看我的样子,像是希望我能跟着他们走。我跟在他们后面,很快又走回到小径上了。可是他们走在相反的方向上,这样只会离我要去的地方越来越远,离卢卡斯越来越远。
我犹豫了。我是要回家的,可是他们给我的鱼尝起来出奇的美味,我还想吃。
我们穿过了一条小溪。走在溪水里的时候,徐徐的微风掠过水面给我带来了大奶猫的气味。男人们对此没有什么反应,不过人类似乎总是察觉不到不远处的味道,甚至不会为一些值得注意的味道停留,毫不犹豫地就走了。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人都应该养一条狗,因为狗不会错过那些味道,即使被皮带牵着,也可以停住脚步留意周围的动静。
这时候,我明白了大奶猫已经停止逃跑,并且就躲在小径的上坡。我也明白,它不会再离我们更近。
“我想我们应该带着这条狗一起回杜兰戈。”其中一个人说道。
“然后把它送到动物管理处吗?”
“或许吧。”
“它会不会被杀死?”
“不知道。它这么漂亮,看起来像是牧羊犬和罗特韦尔犬的杂交品种。”
听到“狗”这个字,我抬起了头,以为他们要给我东西吃。可是大家都在走路,没有人将手伸进背包里拿食物。
“你确定吗?你有没有见过?我觉得它更像一条斗牛犬,不是脸像,是体形。”
“米奇,它可以睡在你的帐篷里。”戴帽子的男人笑着说。
当天色开始变暗的时候,他们用布搭建了几间小屋。他们取出一个小金属盒子,用它煮了些食物,我也吃到了一些。我最喜欢的是奶酪酱,不过我什么都吃。为了鼓励他们喂我吃更多东西,我甚至吃了我不喜欢吃的蔬菜。
“它吃四季豆会放屁吗?”其中一个人问。
“所以我说,它睡你的帐篷。”
我们坐着等待夜幕的降临。大奶猫的气味越来越浓烈了,我知道它就在附近。看到我躺在那么多人的脚下,它会怎么想呢?夜晚是它在一天当中最好动的时候,那时候我只想睡觉,而它想扑到我身上玩耍。如果我实在太累了,它就会安安静静地走到黑夜之中。我的鼻子能闻到它走路的方向。
我正迷迷糊糊地听着人们交谈,希望可以听到我能理解的话,最好与食物有关。突然,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掠过我的鼻间。肯定是大奶猫成功捕获了什么,即使我没有在它身边帮忙。我想起了它最近捕获过的一只小动物,味道闻起来是一样的。
大奶猫一定会带回猎物与我分享,可是我不在。
我已经休息够了,轮流走到他们面前摆动尾巴,希望他们能抚摩我。我在玩“上班”游戏的时候也是这样做的。有狗陪伴,人们总会感到更加安慰。他们也不例外,当我走到他们面前时,他们都变得精神了许多。
他们对我很好,给我食物吃,可是他们属于那种乐善好施却把我从卢卡斯身边带走的人。我跟着他们,是因为我有一种强烈的想与人类在一起、想吃晚饭的欲望,但是现在我必须要离开了。我要回家。
“真乖。”戴帽子的男人抚摩着我的胸口对我说。我舔了舔他的脸。
在他们忙着把东西从背包里拿出来的时候,我转身走进夜色当中去寻找大奶猫。
[1]一英里约等于1.6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