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北京后,来了一个电话,通知我参加一位美校同学的婚礼。我没去,画“行画”一直令我自惭形秽,与所有同学羞于相见。

但第二天醒来,又止不住地后悔,也许婚礼上可以碰到那位斜线上的同学。她,我毕业后就再也没见。给结婚的同学打去电话,祝新婚快乐,不料新郎极为懊恼,说:“糟透了!”

原来婚礼上有人撒酒疯,掏出把小刀上下飞舞,说要杀个血流成河,以致宾客纷纷告辞。喝醉的人躺在新婚夫妇中间睡了一夜,醒来后说:“你们真好,不愧是同学。”点上根烟,扬长而去。

一夜受惊的新婚夫妇气色极差,彼此看着,都有种痛不欲生的感觉。我问那喝醉的人是谁?新郎告诉我那人名字,就是我那斜线上的同学。

她——我从未亲近,同学四年,只和她有过一次接触。十五年前,电台有文学名著节目,学校用放体操口令的喇叭转播。她爱端着饭盒到操场吃饭,两腿晃悠地坐在双杠上,即便在冬天也是如此。

我走到双杠下,说了句:“你不怕冷呀!”就此接近了她。她说:“食堂的菜太差,在寒风里吃,会觉得饭特热,热量能够弥补味道的不足。”

我被她的聪颖完全震撼,此时文学名著响起,是鲁迅的《药》。她不再理我,入神地听着,她在双杠上的姿势美妙异常,使得站在地上的我像个傻瓜,我说:“真是名著,写得太好!”

她双眼闪烁着冬季天光,轻声说:“是呀,把人血馒头写得那么有滋有味,真想尝尝。”说完后,脸颊绯红。她不再说话,叼着勺子,两眼转来转去。

我无趣地走开——这就是我和她唯一的接触,她叼着勺子的牙,光洁雪白,给我留下永生难灭的印象。

我向倒霉的新郎要了她的电话。我俩相约在美校门口的一家餐馆,谁知那天大雨滂沱。她来时,开口一笑,令我伤心欲绝。

她的牙齿竟已又黑又黄,小得可怜。她说她不知道喝完酒要漱口,结果牙根萎缩,并郑重其事地告诉我,她已有三颗假牙。

她高中时代的恋情早已结束,现在是独自一人。我跟当年一样,一见到她就哑口无言。而她一来就喝酒,速度很快。

酒馆没有卫生间,她到外面上厕所后满脸雨水地回来,摇晃着一头水珠,说真是痛快。一会她又去厕所,回来时兴奋地说:“老天就是爱护我,雨就滴不到我身上。”她后来还去了两次厕所,每次都为没被雨淋而得意洋洋。

我看了看窗外,外面的雨早就停了。

我们这些美校学生,从小被教育过一种痛苦癫狂的生活,那是所有画家传记上唯一的生活。

想起十五年前,她说她想尝尝人血馒头,我真有一种冲动,切开自己的血管,为她染一个馒头。我问她想吃什么主食时,她已酩酊大醉。

由于她说不清自己的住址,我只好将她带到我家。我的家在一楼,到家门只有三个台阶,搀扶着她走上台阶,她的手臂传来女性骨骼特有的清凉。在打开家门的一刻,我终于抱住了她。

希望不是女性的本能,而是十五年前她对我的爱慕有一点轻微的感触,令她双臂一紧,缩进我怀里。

我没有开灯,多年以来,我就是一个人,过着起居无定的画家生活。我漆黑的家,曾有过不同的姑娘来临,一闪即逝,而画色情画,令我的心理超常,与我的身体不再协调,以致有时要幻想才能兴奋。

我轻车熟路地将她带到床上,摸索着她,这是我多年未遇的强烈感情,然而身体却意外的无能,在黑暗中喘息很久,我只得再次于脑中幻想,方才完成。

之后,她昏昏睡去。我打开了灯,灯亮的一刻,有种奇怪的念头,希望在光明中出现的我是他的形象——他,我的花园朋友。

我想给自己所爱的女人以最好的面目,也许我内心深处,他是最纯净的人。看着灯光下女同学的裸体,我想将自己身上的肉一片片割下。那种自我猥琐感纠缠到天明。

上午十点,她仍沉睡不醒。猜测她昨晚醉酒的程度,几乎令我疯狂,如果她是全然醉酒,那么我昨晚就是强奸。

十一时,她还在睡,此时响起电话铃声。是倒霉的新郎打来的,说我十五年前对她的暗恋,同学们均深表同情,此番见面如能好上,当然激动人心,但为了对我负责,有一事必须相告。

两年前,她办了个人画展,开幕当天有许多同学到来,晚上大伙聚餐。她喝了许多,要先回家。同学们仍聊天喝酒,没人送她。她一个人努力行走,走到了一片建筑工地。后来发生的事情是,她被几个民工抬到一堆水泥袋后,那几个民工又通知了各自要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