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2/3页)

“我是哈米。”他的喉音“h”给这个地方带来了一种强烈的、属于异域的声音的回响。他伸出手来,平静、长久地与我相握:“哈米·纳赛尔。”

“哦,所以你就是哈米。”现在都说得通了,一切都瞬间清晰,“你是他的阿拉伯语老师……”

在我的手掌中,依然能感受到来自他的手掌的、令人混乱的触碰:他的手掌因为天气而寒冷又干燥,但手指却很温暖、有力。我试着回想安德鲁还说过他什么。“他是一个那么英俊的、才华横溢的家伙,你一定得见见他。”我记起安德鲁这样说。不知为何,我想起他告诉我哈米是个演员,或者是个戏剧院的学生。

“我们快要上完课时,”他说,随意地指了下大街,“他妻子打来了。”

我的目光跟随着他的手——它缓缓地移动和停在空中的方式吸引了我的目光。“是,他确实提起过你们今天要见面。”我说。

和桑德拉的艰难分手和她留下的空虚感在周末的时候会越发强烈,这让安德鲁怀念起他在雅法租房住的日子。他那时为路透社工作,带着自己的相机在军事分界线上偷偷遛来遛去,从希伯来去往阿拉伯。

我试着找点别的来说,哈米的笑容更加灿烂了。他胡子拉碴的脸上挤出一个酒窝:“他是个好人,安德鲁。他不错。”他两颗门牙中的一颗有点黄,他咧开的嘴里露出淡粉色的上牙龈。

“你……”我奇怪地犹豫了,“你来自拉马拉,对吗?”

他轻轻颔首:“希伯伦,之后是拉马拉。”

“那我们几乎是邻居。我来自特拉维夫。”

在我这样说的时候,我的声音一定停顿了一下。它紧张地躲进了我的喉咙里,因为哈米倚在桌上,像在说一个秘密似的轻声耳语:“我知道。”

那么,我该从哪里开始呢?你会怎样把一个人的脸从千万张脸中区分出来?你得用上多少诗行和多少毫无新意的形容词?我该怎么描绘他第一次看向我时的脸,那依然充满神秘感的一瞥?在数不清的棕色眼眸中,我该如何分辨出那双温柔的、坦率的眼睛?它们那睿智又机敏的神情,那有点古怪和不同寻常的神情。我该如何描绘他的双唇、他的鼻子、他的眉毛和下巴?我可以用全新的、不带感情的视角去观察一个印在咖啡馆纸巾上的肖像,那么也许我可以通过坐在旁边一桌的人的眼睛,或者通过那个侍者的双眼来看哈米?

“您想点些什么吗?”侍者问哈米。

他站着没动,看着椅子说:“我能坐这儿吗?”

哈米的头发乱糟糟的,像一片卷曲的花灰色海洋,发尾弯向四周。他有双柔和的肉桂色的眼睛,睫毛又长又浓密。有一个瞬间,我以为他涂了睫毛膏。他有五英尺六英寸(1)高,穿着棕色的灯芯绒裤子、灰色的毛衣和一件褪了色的小山羊皮夹克。甚至在此刻之前,在我们握手时,我就注意到了他那双宽大、美丽的手有多温柔。当他点的浓咖啡和水被送来时,他一口气喝光了杯子里的水。而我,在偷偷检视他手指关节上的毛发。他卷起袖子,前臂上有丛丛毛发,手腕上静脉血管蜿蜒。

侍者又端来一杯水,他道谢,然后向我举杯一笑:“干杯。”

他有个大大的、有些歪的鼻子,以及显眼的鼻孔。透过玻璃杯,我看到它们在微微地震颤。他的喉结上下翻动着。他的肤色比我的浅,是浅橄榄色,他没刮胡子。白色的、黏腻的、因为太渴而形成的黏液在他叹气后依然还凝结在他的嘴角。他喝饱了,“叮当”一声放下杯子。“哇,”他说,擦擦已变得鲜红的嘴,“我确实需要这个。”

事实上,哈米是一名画家,而非演员。他比我小两岁——27岁。他告诉我,他在巴格达获得了艺术学士学位,1999年凭着艺术家签证来到纽约——那是四年以前了。他住在布鲁克林弯脊大道,他的工作室也在那儿。他的合租室友叫珍妮。珍妮是半个黎巴嫩人,在学习建筑,她妈妈就是他们的房东。

“但是,珍妮自8月起就去法国跟她的未婚夫待在一起了。”他说,咬了一下嘴唇。他经常这么做,他的双唇交错抿紧,像是要给一个句子画上句号:“可他们至今也还没把她的房间租出去。”

我不知道他说了什么让我又想起了那两个FBI探员。“你不会相信我今天遇到了什么事,”我突然很兴奋地说,“就在你到这儿之前。”过了一会儿,我轻轻抿了一下嘴,又舔了舔自己的嘴唇,才发现自己是在模仿他——我把他嘴唇的动作复制了一次。在我开始给他讲那个牛仔探员和他的同伴是如何在我清理公寓时出现在门前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再次因为这件事而感到震惊和沮丧,依然不能相信这一切都发生在仅仅两个小时之前。可是,它们现在听起来很荒唐,甚至有些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