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仙和诗圣
李白和杜甫刚好跨越中国诗的黄金时代,成为两个高峰,他们只相差十一岁,可是两个人个性明显不同,我们称李白为诗仙,称杜甫为诗圣。
李白之所以被称为诗仙,是因为在诗的国度里,他是一个不遵守人间规则的人。“仙”的定义非常有趣,李白本身建立起来的个人生命风范,不能够用世俗的道德标准去看待,比如李白的好酒,李白的游侠性格,李白对人世间规则的叛逆。可以说李白把道家的或老庄的生命哲学做了尽情发挥,变成一种典范。杜甫是诗圣,“圣”与儒家学说有关,儒家生命的最高理想是成为圣人。“圣”需要在人间完成。“仙”是个人化的自我解放,“圣”则是个人在群体生活当中的自我锤炼。
虽然同时分享了大唐盛世时的诗歌高峰,李白呈现出来的生命意境,与杜甫呈现出来的生命意境非常不同。很多人喜欢争辩李白好还是杜甫好,其实生命里面常常充满两难,为什么一定要非做其中的一个选择。为什么不可以同时喜爱李白与杜甫两个诗人?读书时,我很大一个困扰就是在李白和杜甫之间的矛盾与游移。
在青春期,很自然会喜欢李白。李白的生命里所呈现出的自由形态,他的《少年游》、《少年行》中的青春形式,在正统文学当中不被鼓励。在整个文化体制中,受鼓励或赞赏的是经过很多历练之后的成熟与稳重。青春的热情、冲动、勇气或冒险,在文化当中是被忽略的。早期思想家并非没有碰到这个部分,只是生命充满了两难,为了有所偏重,势必造成对某一部分的忽略。李白式的生命形态在我们的历史当中越来越少,尤其是宋之后。这样的生命形态,年轻、大胆、冒险。《蜀道难》把我们带到一个惊险的世界,对非规则世界发出感叹,这是我们很少有的体验。我们在成长与求知的过程里,一再听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可是行万里路其实很难。大多数时候我们是在书房中,生命的真正历练,其实非常少。
在青年时对李白的爱好就很容易理解了,因为那个时候很想背叛学校的教育,很想背叛家庭的规矩,很想像李白一样出走冒险。这未必是对李白绝对正确的理解,可是李白令人感觉到他的生命可以豁达到孤独地出走。那时候大家聚到一起,念的多是李白的诗句。今天对于杜甫的感动,是在进入中年的沧桑之后,开始明白他对人世间的悲悯,以及他把个人放入群体当中,对使命与责任的承担。
杜甫的社会性很强,李白根本没有社会性,“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月亮与影子都要解脱社会性。李白鼓励个人把社会性的部分切断,从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个人角度思考生命意义和价值。儒家对于一个人生命的意义与价值,一定是放在群体当中考虑,比如孝与忠,是在家族与国家里完成自我,如果抽离了家族和国家,个人的意义无从讨论。李白不讨论这些问题,他就是一个决然的个人。“天生我材必有用”,“我”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杜甫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行为都是把自己放到群体当中。
圣与仙是非常不同的两种形态。在中国的整个思想极度成熟,文学达到登峰的时刻,李白体现了老庄思想的最高完成,杜甫体现了孔孟哲学的最高完成。
宋朝就开始讨论到底李白、杜甫孰优孰劣,从文学的技巧上来讲,杜诗可以学,李白不能够学。李白才气纵横,杜甫有严格的规范,在杜甫诗的国度中,有踪迹可循。
宋朝的苏辙认为李白这样的诗人完全不道德,说李白,“白昼杀人,不以为非”,白天杀人都不认为不对,因为李白的诗句当中,有“笑进一杯酒,杀人都市中”。其实文学创作与艺术创作一样,很难用社会的功利去解读。任何一部好的文学作品,如果用社会功利去解读,都没有办法存留。比如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两个十四五岁的小孩爱得天翻地覆,最后自杀。如果多想一点社会道德或者社会现实,可能会觉得这本书应该禁掉。宋朝开始就已经对李白的诗很害怕,因为李白诗里有很多对个人出走的鼓励,后来的教育都害怕这种态度。在《蜀道难》中,哪里有前人开好的路?《蜀道难》最令人感动的是你必须披荆斩棘自己开路,《蜀道难》的快乐正在于此。宋以后的教育体系害怕李白是因为李白的创造力。创造力常常被理解为毁灭力,因为太冒险了,太不遵循人间的规则。杜甫逐渐成为正统文学里的伟大代表者,而李白则备受争议。
有天晚上皓月当空,你一个人喝酒,感觉到生命的孤独与茫然,体会到李白的诗最美的部分;有一个寒冷的冬天的夜晚,在地下道里面,你看到一个乞丐在行乞,也许你会想到杜甫诗中最感人的部分,你会想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其实是不同的感动,我不觉得在皓月下喝酒的那个我,走到地下道看到乞丐就不会有悲悯之心。这中间并不冲突,而是生命的两种完成,一味争论李白与杜甫哪一个更好,是把文化弄得小家子气了。写李白写得最好的诗,是杜甫的诗;对杜甫怀念最深的诗,是李白写的,他们两人是很好的朋友,至少在创作领域彼此交汇,在生命领域各自发光。我们看不到他们对立的痕迹。从他们的作品中,可以很自然地看到他们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对于对方生命的怀念与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