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别和赠诗

唐朝人在送别时经常写诗,李白写过“风吹柳花满店香”,他也写过以送别为主题的律诗,比如下面这首《送友人》:“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一开始是风景的描述,他要送朋友,送到一个地方,看到北边有青山,还有围墙,东边有一条水绕过去,阳光照在水面上发出亮光,看起来就是“白水”。“青山”与“白水”,“横”与“绕”、“北”与“东”、“郭”与“城”,十个字当中每一个字都与另一个字形成对仗关系。“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从这里告别以后,孤独的车子就要走万里的路。“孤蓬”,一个孤独的渺小的存在,可是要去走万里的路。

因为朋友要走了,是一个游子,要描写流浪,就用到浮云,李白觉得浮云很像一种浪子的感觉,所以是“浮云游子意”。与老朋友告别,有很深的眷恋,眷恋用什么来表达?用落日。太阳要落下去的时候,总是好像恋恋不舍,所以用落日来形容故人的情感——“落日故人情”。“浮云”对“落日”,“游子”对“故人”,“意”对“情”,还是很工整的对仗。在水到渠成的语言模式中,唐诗的形式本身已经极其完美,李白就在这么完美的形式当中把内容传达出来。我们今天告别时的情感,不见得比李白差,可是我们的语言没有如此成熟,找不到这么好的句子,把这个感觉表达出来。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这个也是非常李白式的结尾,到最后其实人的感伤眷恋到了极致,变成无情,就是“挥手自兹去”,就是我挥一挥衣袖吧,不愿意带走任何东西,不做任何的牵挂。在离开的时候,转身走的时候,视觉不见了,只是听觉上听到朋友的马还在那边凄凉地叫,有一点怜惜的感觉。

孟浩然是唐朝的一个大诗人,李白与他是好朋友,他写过一首诗给孟浩然,叫《赠孟浩然》。在唐朝,朋友与朋友之间有一种投契,这种投契是出于对生命状态的欣赏。这首诗起头非常自然,就是“吾爱孟夫子”,我也很希望用这样的句法去写我喜欢的一个朋友,可是我会很小心用这个字。李白却那么坦然:“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李白的个性就是如此,几乎从来不婉转。先点出来喜欢孟浩然,因为大家都知道他非常潇洒,活得很自在。“风流”是说有自己的见解、有个性和真性情。天下都知道这个人,不是因为他有权力,不是因为他有财富,是因为他有个性、有真性情。

然后李白开始解释“风流天下闻”的原因:“红颜弃轩冕。”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不去考那些试了,不去做官,“轩”与“冕”是大房子与高帽子,当时很多人在追求宽阔的轩与堂皇的冕,因为轩与冕代表财富与权力。可是孟浩然“红颜弃轩冕”,追求青春生命的美,抛弃了名跟利。“白首卧松云”,现在他老了,头发也白了,自在地靠着松树,住在山上隐居。“红颜”与“白首”是对仗,“弃”与“卧”是对仗,“轩冕”与“松云”也是对仗。李白在文学形式上是非常讲究的。“醉月频中圣”,在有月亮的晚上不断喝酒,喝醉了,大家认为他是醉中之圣,“圣”当然是最出色的人。“迷花不事君”,因为着迷于花的美丽,而不去伺候君王了。

李白在这里提供了生命的另外一种情操,这种情操不是世俗可以判定的。这类人在功利的社会、世俗的社会,可能一点地位都没有,可是他们会惊动朝野。李白本身也是如此,李白没有经过任何举人与进士的考试,他就是写诗、练仙、炼丹、练剑。他写了《将进酒》之后,被宰相听到,认为这是谪仙之人,把他的诗推荐给唐玄宗看,唐玄宗封他为翰林供奉,后来进了宫。

以诗惊动朝野在今天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可是在唐代,诗的确有这种影响。诗人可以通过创作,实现个人生命的完成,使天下对他有一种尊重,所以“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李白把孟浩然比喻为一座我们要仰望的高山,留下一种大家传颂的芬芳。这首诗歌颂的完全是超离在世俗之外的生命情操。这首写给孟浩然的诗,里面有很大部分也是李白写给自己的。他看到这样的生命状态,也去歌颂这样的生命状态。杜甫这类的诗比较少,个人生命的完成不是杜甫关注的重点,他总是觉得在很多生命还在忍受巨大的饥饿或者说连温饱都没有的状况下,不忍心去写这种诗。杜甫不是不懂,可是他有另外一种关怀。李白与孟浩然有一种从人世间出走的生命情操。

李白还写过一首送别诗,也写到了自己,是《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离我而去的昨天,以前所有的日子,怎么留都留不住。这里说的是因为时间流逝引发的生命的茫然。“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让我心里烦乱与忧伤的是今天与今天以后的日子。这几乎就是在写日记,忽然就写出了自己最深的心事,而且句型非常特殊。“弃我去者”是四个字,“昨日之日”是四个字,“不可留”是三个字,运用了四四三的规则。这两句诗放到今天,依然非常精彩,依然可以说出我们时常会有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