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牛排(第3/9页)
一大串拼命奉承他的人总是跟在他后面,拍拍他的背,握握他的手,那些阔少也都乐于请他喝酒,借此可以跟他谈五分钟的话,以为莫大的荣幸——
那种情形的确光彩:全场观众狂呼起来,他用暴风雨一样的拳法来收场,评判员总是宣布:“汤姆·金胜利!”而第二天报纸的体育栏里就会登出他的名字。
那才是黄金时代!但是现在经过他慢慢地回想,他才明白,给他打倒的都是些老头子。那时候,他是青年,正在成长;而他们都是老年,正在没落。怪不得他赢起来这么容易——
原来他们的血管都已肿胀,指节已经打伤,由于长期的拳击比赛,筋骨也已经疲乏。他记起那一次在拉希卡特斯湾,在第十八个回合里,他怎样打垮了老斯托什尔·比尔,后来老比尔在更衣室里像小孩子一样哭起来的情形。也许老比尔当时也是拖欠了房租;也许他家里也有一个老婆同两个孩子;也许在拳击的那天,比尔也是渴望吃一块牛排:当时,比尔斗得很勇,因此挨了他无比凶狠的还击。现在,在他自己也受到了这种折磨之后,他才明白在二十年前的那天晚上,斯托什尔·比尔是为了更大的赌注去斗拳的,而他,年轻的汤姆·金,不过是为了荣誉和得来容易的钱罢了。难怪斯托什尔·比尔后来要在更衣室里那样痛哭了。
总之,看起来,一个人一生只能斗那么多次。这是拳击比赛的铁的规律。有的人的精力,也许能够狠狠地斗一百次,有的人也许只能斗二十次;每一个人,根据他的体格和气质,都有一定的数字,等到他斗完了这个数字,他就完了。不错,他斗的次数比大多数同行都多,他所经历的艰苦奋战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本分——
而这种比赛,总是使心脏同肺仿佛要破裂一样,使动脉失去弹性,使年轻的灵活柔软的肌肉结成硬块,使他神经麻木、精力衰退,而且由于过分用劲儿与过分忍受使他的头脑同筋骨疲乏不堪。是的,他比他们干得都好。他的老搭档已经一个也没有了。在老一辈的拳师里,他是最后一个。他看见他们一个个完蛋,其中有几个人的完结跟他也有关系。
过去,他们总是拿他来对付那些老家伙,他一个一个地打倒了他们——
每逢他们像老斯托什尔·比尔一样,在更衣室里痛哭的时候,他总是觉得可笑。如今,他自己老了,他们又拿那些小伙子来对付他。拿桑德尔这个小家伙来说吧。他是从新西兰来的,运动的成绩留在那儿。可是在澳大利亚,谁也不了解他的情形,所以他们让他跟汤姆·金比赛。如果桑德尔干得出色,他们会让他跟更好的人比赛,赢得更多奖金。因此,不用说,这一场,他一定会斗得非常凶猛。凭着这场比赛,他会赢到一切东西——
金钱、荣誉和前途;汤姆·金则是阻碍他走向名利大道的一个头发斑白的老砧板。他什么也赢不到,最多也只有那三十个金镑,让他还清房东和商人的账。就在汤姆·金这样回想的时候,在他的迟钝的头脑里出现了青年的形象——
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光辉的青年形象,肌肉柔软,皮肤滑润,不知疲倦的健康的心肺,嘲笑力量有限那种论调的青年。是的,青年是涅米塞斯[42]。他毁掉了老一辈的人,根本不考虑,这样做就等于毁掉他自己。这样扩大了他的动脉,击碎了他的指节,结果给下一辈的青年毁掉。因为青年总是年轻的。只有老年才会变老。
走到卡斯尔雷街的时候,他向左转弯,走过三条横马路,就到了快活俱乐部。门外有一群无赖少年,恭恭敬敬地给他让开了一条路,他只听见有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说:“那就是他!那就是汤姆·金!”
进去之后,他在去更衣室的路上,碰见了俱乐部的秘书,这个年轻人有一双锐利的眼睛,一张机灵的脸。他跟他握了握手。
“你觉得怎么样,汤姆?”他问道。
“好得很。”汤姆·金回答道。当然,他知道这是撒谎,如果他有一镑钱的话,他会马上买一块上好的牛排。
等到他从更衣室出来,带着他的助手,沿着过道向大厅中央用绳子圈起来的拳击场走去的时候,正在等候演出的观众立刻发出了一片欢迎和喝彩的声音。他向左右的观众还了还礼,可是,没有几张面孔是他认识的。大多数的观众他在拳击场里第一次赢得荣誉的时候还没出世。他轻快地跳到台上,低下头从绳子下面钻到他那一角,坐在一张折叠凳子上面。评判员杰克·鲍尔过来,跟他握了握手。鲍尔是个垮了台的拳击家,他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在台上当过主角了。汤姆看到他来当评判员,心里很高兴。他们都是老一辈的人。如果他稍微犯了一点儿规,对桑德尔稍微过分一点儿的时候,他知道鲍尔一定会马虎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