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的人民币不常有
你必须先伸出自己的手,别人才知道如何扯你一把。
如果你认同这句话,你也能认同这本书的作者里则林应该就是千手观音。
在没有人理会的日子里,我想里则林应该是掉入地洞的少年,每天花23个小时练习自己的肺活量,然后花1个小时朝洞外咆哮:有人吗?有人吗?有人吗?无人回应也不黯然失色,第二天继续,再来一次,持续至今。
他说:“直到有一天,我的文章突然被人发现,当天被转载了一万多次,然后陆续有出版社的编辑把头探到洞口,才发现这里真的有我这么一个人。”
时间回到几年前,当时杂志《女报》约我写一篇卷首故事,我二话没说答应了,因为人生第一篇被《青年文摘》转载的文章就是被《女报》发表的,抱着一种感恩的心情,我对约稿的编辑说:能不能给我看几篇你认为特别好的范文?我找到感觉之后,就立刻写给你。
编辑给了我五篇。我从第一篇一字一句阅读,清晰地记得那篇文章字字铺陈在心里,就像历经了四季,读到最后,眼泛泪光竟然有些愣神,我在心里飙了一句脏话,然后感叹,写得也太好了!
只是奇怪,这么好的文笔,怎么我没有听说过这个人呢?一方面我惭愧于自己的孤陋寡闻,一方面我很有冲动想看看这位作家写的其他东西。从他所写的内容来看,年纪应该在三十出头,和我差不多的年纪,作者叫里则林。奇怪的名字,但不矫情。
我放下手头的一切,开始在网络上搜索这个名字,先是找到貌似他的博客,然后再找到他的微博,一点一点了解,才发现,哦,原来他是一个逗比,哦,原来他是个广东人,哦,原来文字只是他的爱好,啊?他居然是一个90后?!
再后来的事情就自然而然了,我给他留言,把他的文章分享出来,而他就像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很直接地对我说:“同哥,我可能要回去帮家里管厂子了,再也不能写作了,你能不能帮我介绍个出版社出本书啊。”我就把他的联系方式给了我的出版人,出版人都比较功利,行不行看质量,和人情没什么关系。后来的后来,就有了这本书。
里则林总说:同哥,谢谢你。然后还会说更多肉麻的话。我总是嗯嗯嗯,赶快默认,让他闭嘴。
而事实上我在想,这与我是不是好人,真的关系不那么大,以我一己之力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帮人改变一生。如果那本杂志不是第一个为我发表文章的杂志,如果编辑给我的文章里第一篇不是里则林,如果他的博客或微博不是实名制,如果他的微博和博客不是每天坚持在证明他是真正热爱文字的,我想我是断然不会认识他的。但以他的年纪与文笔,我想今天即使不是我发现他,总有一天会有另外一个“同哥”去认识他。
一个人有价值会发光,怎会担心路上没有行人把他拾起来交给警察叔叔?
而实际情况是:行人到处都有,路上的人民币不常有。
只是希望,这样一个一直处于黑暗中努力自我发光的年轻人,十年后,二十年后,在白天也会持续蠢蠢地闪闪发光。因为写作这种东西,稍不留神,熄火了,就很难再点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