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牡丹因雍容华贵,国色天香,自古以来受人钟爱。
民间有不少有关牡丹的传说。
最广为人知的便是武则天下令百花在严冬盛放,百花仙子们莫敢不从。
然而,牡丹仙子不畏皇权,有着仙子的坚持与自傲,坚决不与百花仙子们同流合污,听从武则天的调遣。于是大雪纷飞的季节,百花绽放,除了心高气傲严格遵守自然规律的牡丹花,该怎么枯萎就怎么枯萎。
这样不畏强权的崇高气节令武则天特别没面子,盛怒之下,便将京城的牡丹花通通贬到洛阳。
牡丹仙子像是和武则天杠上了,一到洛阳就开花。
武则天又下令焚烧牡丹。
烈火中牡丹花枝被烧得焦黑,然而却开的更加娇艳。
自此,牡丹花就有了“焦骨牡丹”的称号。
牡丹仙子也被众花仙拥为“百花之王”。
洛阳牡丹从此闻名于世。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自隋朝之后,世人偏爱牡丹,到了唐朝牡丹便成了国花。
妇人们喜欢头上戴花,尤其是艳压群芳的牡丹花。
这才有了上述武则天令百花盛放的趣闻。
洛阳素有“千年帝都,牡丹花城”的美誉。
今日,不少人不远万里来到洛阳竞相赏花。
一眼望去,人山人海,花海人潮。
红、白、紫、蓝,各色各样品种繁多的牡丹花争奇斗艳,美不胜收。
然而,最美的风景绝不是牡丹,而是伫立在一个摊位前观赏醉意羞态“酒醉杨妃”的少年。
他的脸是冷白色,比寒冬的雪还要白。
薄唇殷红,正如雪地上绽放的红梅。
深邃漆黑的眼眸好似夜空,明亮的目光又似夜空中闪烁的晨星,看着他人时,带着一种漫不经心之感,那冰冷凌厉的眼神扫到人身上,仿佛是冬夜刺骨的寒风,刀子般刮的人生疼。
此刻,少年注视着“酒醉杨妃”的目光却很柔和。
这让沉醉于少年美貌之中的男男女女恨不得化身为那朵饱受他注视的牡丹花。
不少被美色所迷的年轻男女蠢蠢欲动,几乎忍不住要对美少年伸出罪恶的魔爪。
有人截胡了。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抢在众颜控之前浪漫表白的是个粉雕玉琢的男童,但见他一边念诗,一边痴痴凝视着少年,这表情放在大人身上,尤为猥琐,放在四岁大的小豆丁身上,就很好笑可爱了。
金无望一脸懵逼地看着只到他大腿高度的男童。
不久前,他和他爹金锁王出柜,看上了云梦仙子的儿子,因和王怜花“我已高中毕业,你还在上幼儿园”的悲哀现状,被金锁王痛心的指责,内心扭曲变态才喜欢小孩。
不曾想没过几天,就碰上了上辈子的相好。
虽然王怜花五官没长开,还是个有婴儿肥的肉嘟嘟小包子,但是他们可是睡了大半辈子的人,甭说王怜花变小,就是他化成灰,他也认得。
看着不自量力迷之自信上前搭讪他的王小公子,金无望陷入了沉默。
果然三岁看老,王怜花小小年纪就懂得泡妞,不,泡男人。
甭管多大,王公子似乎永远改不了风流的本性。
上辈子两人成了情人,这家伙虽然没有偷吃,但是见了美人,时不时撩拨一番。就算被他做的下不了床,也是记吃不记打,将风流进行到底。
看着紧盯他不放的王小公子,金无望嘴角抽了抽,道:“你这个小鬼,看清楚我是男人。”
王怜花似乎吃了一惊,仔细打量着美男子,在他一马平川的胸膛上特别关照了下,而后咧嘴洒脱,道:“我知道你是货真价实的男人。你是哪家公子?我们认识一下。”
金无望冷哼一声,道:“小小年纪便如此好色,长大了也不是个好东西。”
王怜花微微一怔。
少年喷洒毒液的模样,唤醒了他尘封的遥远的记忆。
遥远的曾经,他上辈子大概也是这个年纪,貌似看上了一位花容月貌如花似玉人比花娇如梦如幻的美人,被迷得不要不要的。
那个美人冷冷拒绝他不算,还嘴毒的讽刺他小小年纪这般好色,难怪眼睛出了问题,看不清他是男人而不是女人。看在他年幼无知的份上,大发慈悲的不给他教训了。最后,美人唇角一扯,让他快点回家吃奶。
当年,还很年幼的王小公子在得知美人是男人后,只觉得天崩地裂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感情受到了莫大的欺骗,心灵受到了莫大的伤害。
王小公子当场失恋,多么可怜啊!
对方不安慰他,竟然还数落他一通,言辞极其辛辣讽刺。王怜花即便早熟,也受不了这个委屈,“哇”的一声哭出来。
从此以后,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他推卸责任的认为,风流可人的自己长大后之所以惯爱逢场作戏,都是那个少年害得。